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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書-欲海回狂-第一卷法戒錄-勸求壽者

演華 | 2022-05-16 11:04:13 | 巴幣 0 | 人氣 99

●勸求壽者(共三則一法一戒一法戒)

    人之有精液也。如樹之有脂也。燈之有膏也。滋之則茂。竭之則枯。解脫要門云。修行之人。若數十年欲心不動。則精髓凝結漸成舍利。道書曰。欲念不生。則精氣發於三焦。榮華百脈。蘇子曰。傷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無如世人。婬欲關頭。至老不悟。當婬火動時。便起欲念。欲念起時。精氣益耗。精氣既耗。婬火愈動。互相引發。死亡立至。更有服餌熱藥。助火導婬。煎灼五臟。其禍尤慘。至於虧損陰德。削奪壽算。更不必言矣。有志長年者。豈可蹈此覆轍哉。

白話翻譯如下:

★勸求壽者

    人體有精液,就像樹有樹脂、燈有燈油,增多就會茂盛,喪失就會枯萎。《解脫要門》說:「修行人若幾十年沒有動過慾念,精髓就會凝結,逐漸成為舍利。」道家的書上說:「若能不動慾念,人體的三焦內就會產生精氣,使各處經脈得到滋養。」蘇東坡說:「損害身體的事情雖然不少,但好色者必定早死。」無奈世人在淫欲關頭,對於它的危害,到老都不能醒悟。每當淫火發動時就會產生慾念,慾念生起就會損耗精氣。精氣受到損耗,淫火就更旺盛。彼此互相引發,從而加速死亡。更有人服用壯陽的藥物,助發慾火,煎灼五臟,對身體的損害更為嚴重。至於因為淫欲而虧損陰德,被上天削減壽命,就更不必說了。有志於健康長壽的人,豈能繼續踏上這條自我覆滅之路!

●范縣尹(迪吉錄)

    唐范某。精於曆數。自算來秋。壽祿俱盡。時欲就職江西。訪之日者。日者曰。君大限在來年七月矣。何以遠官為。范曰。某亦自知。但欲得微俸以嫁女耳。及之任。買得一婢。詰之姓張。父嘗為某堰官。乃故友也。歎曰。吾女不愁不嫁。擇一賢。先以女妝嫁焉。秩滿歸京。仍遇日者。見而駭之。問故。以直告。歎曰。子今福壽未可量也。後歷官數任而卒。人若康健時。常想死日。則何善不為。何惡不戒。惜乎。不念歸期耳。菩薩八念中。有一念死。其義深哉。

白話翻譯如下:

★范縣尹(《迪吉錄》)

    唐朝有一個姓范的人,精通歷數,他推算自己到了來年秋天,壽命和福祿都會結束。當時他接到了朝廷委派,要去江西任職,就拜訪了一位算命先生。那位先生對他說:「你明年七月壽命將盡,何必去這麼遠的地方做官?」范某說:「我也知道是這樣,不過還是想得到一點俸祿,為女兒置辦嫁妝。」范某上任以後,買了一個婢女,問到她的情況,知道她姓張,父親曾經在一個地方做官,是他從前的朋友。他為朋友家庭的遭遇而感嘆,說:「我的女兒不愁嫁不出去!」就為朋友的女兒找到一個不錯的女婿,用為自己女兒準備的嫁妝把她嫁了過去。范某任職期滿回到京城,又遇到那位算命先生。那人見到他非常吃驚,問他是什麼原因延長了壽命,他就把這件事說了一遍。那位先生感嘆說:「你現在的福壽難以限量。」後來范某做了好幾任官才去世。

[按]人若在健康時經常想想死的日期,那就沒有什麼善事不能去做,沒有什麼惡習不能戒除,只可惜很少有人考慮最後的歸期。佛經中所說的「菩薩八念」是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舍、念天、念入出息、念死,其中的含義很深啊!

【注】日者,古時根據星象和卜筮預測吉凶的人。

●王某(思仁目擊)

    崑山庠生子。王某。弱冠時。與一鄰女有約。往來不絕。其父時用夏楚。卒不戒。一日傷於胸。得嘔血證。百藥不效。畢姻甫三載。遂身故。其婦哀毀數年。亦卒。昔有宮人。多懷春疾。醫者曰。須敕數十少年藥之。帝如其言。閱月。宮人皆肥澤。拜帝謝恩。諸少年俯伏於後。枯瘠無復人狀。帝問是何物。對曰。此是藥渣。王某既自身為藥渣矣。又欲服藥。將焉用之。

白話翻譯如下:

★王某(思仁目擊)

    崑山有一個秀才的兒子王某,年輕時與一位鄰居家的女子私下相好,兩人往來頻繁。他父親多次責打他,卻還是改不了。一天他因為欲事過度,胸部受了內傷,得了吐血病,怎麼治都不見效,結婚剛三年就死了。他的妻子很傷心,幾年後也死去。

[按]以前在皇宮中,有很多宮女因為懷春得了病。醫生說:「需要派幾十個年輕男子擔當治病的藥物。」皇帝按醫生說的辦了。過了一個月,宮女們都變得健康豐潤,向皇帝禮敬謝恩。那些年輕男子也跪在後面,瘦得不成樣子。皇帝問他們是什麼人,醫生回答說:「這些都是藥渣。」王某自身已經成為藥渣,還要再服藥,又能有什麼用呢?

【注】本書作者周安士,名夢顏,又名思仁,自號懷西居士。此則事例是他親眼所見。

王沈二公(感應篇集解)

    宋開禧初。簡州進士王行菴。弱而寡欲。其表弟沈某色力強壯。肆情花柳。王屢規之。不聽。一日沈自外歸。目擊其妻與人苟合。正欲取器擊之。手臂忽不能舉。浩歎而卒。時年三十一。丁卯冬。王偶患疾。設醮。道士拜疏。伏地良久。起云。查公壽算。止得五旬。以兩次不婬人女。延壽三紀。後果至八十有六。野草閒花。固宜永斷。即夫婦之際。亦當相敬如賓。唐薛昌緒。與妻會。必有禮容。先命女僕。通語再四。然後秉燭造室。高談雅論。茶果而退。或欲就宿。必請曰。昌緒以繼嗣事重。欲卜一嘉會。此雖近迂。然欲矯枉。必先過正。故錄之。以備韋弦。

白話翻譯如下:

★王沈二公(《感應篇集解》)

    南宋開禧(1205~1207)初年,簡州的進士王行庵,身體雖然虛弱,然而持身嚴謹,清心寡慾。他的表弟沈某,身體強壯,肆意於尋花問柳。王行庵屢次規勸他,可他還是不聽。一天,沈某從外面回來,看到自己的妻子與別的男人在一起苟合,想取利器擊殺二人,手臂卻忽然抬不起來,長嘆一聲死去,當時只有三十一歲。丁卯年(1207)冬天,王行庵得了病,請道士設醮祈福消災。道士向天神稟奏,俯伏在地上很長時間,起身說:「查您的壽命,原來只有五十歲。因為兩次不與別的女人發生私情,所以又延長了三十六年。」後來果然活到八十六歲。

[按]沾花惹草的行為,固然應當徹底杜絕。即使是夫婦之間,也應當彼此節制,相敬如賓。唐朝的薛昌緒,每次與妻子相會都有一定的禮儀,先讓女僕傳話多次,然後持著蠟燭到妻子房間,高談雅論,吃些茶點後返回自己的房間。若想與妻子同房,就會提前請求說:「我為了傳宗接代的大事,想和你確定一個相會的日期。」這麼做雖然有些迂腐,然而矯枉必先過正,因此收錄在這裡,希望成為讀者有益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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