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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移工又再搞這齣

Adorable Idun | 2022-04-08 20:09:42 | 巴幣 12 | 人氣 182

理論上的工時與工資:
每天8小時,做不完每天加班2小時,還是做不完休息日出勤
同一個人、工作量不變,工作效率提升會減少工時,應提升基本薪資,整體薪資可能提升

薪資依勞基法計算是平日前兩小時加班1.34倍、休息日加班前兩小時1.34倍,第3小時後1.67倍

在我家工作的移工:
每天8小時,如果工作量不足以加班,會故意摸魚降低生產效率,以湊到每天加班2小時+每個休息日出勤
這幾周訂單量相對偏少,有一個移工這兩天在搞大事,故意做不趕的工作,堆積比較趕的訂單,今天星期五晚上不配合加班,明天休息日要求出勤,下禮拜一早上要出貨的訂單留到現在,主管們發現變成急單,逼得不得不合他的意讓他明天出勤。
同樣的工作量和工時,他這麼一搞可以賺到更多的加班費、但是拖成急單把相關部門和人員弄得焦頭爛額

本土工人:
好累喔趕快把事情做完,能不加班就不加班

移工:
糟糕工作好少,做慢一點才能休息日出勤賺加班費,能加班就是加好加滿
工作更少了?那我平日不配合加班星期六休息日再出勤,同樣的工時賺更多錢


讓移工加班便如了他所願,加班時數長薪資成本變高,工作效率卻永遠不會提升(當然基本薪資也因此不會提升),不讓他加班一個不小心沒搞好訂單趕不出來,再慘一點自己要跳下去做,吃虧的都是自己
人好難管..

創作回應

雨宮凜月
你們沒辦法責任制嗎w
2022-04-08 21:07:18
Adorable Idun
說是責任制也算有實施,實際上每個人都有固定做的訂單,那個移工就故意把自己的速度控制在剛好不會欠訂單、卻又只能在交期前一天交貨
所以非得休息日出來加班才能做完,不給他加班就很大機會會遲交貨
目前他每天做的數量幾乎固定也是協調好一陣子才定出來的,要給他更多的工作就耍脾氣大小聲說做不到,超過法定加班時間落跑也無可奈何,硬要留到做完才放人是會違法的,「做完」不會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也是責任制最令人詬病的一點
勞基法是保護勞工的,各方面給勞工的容許值都很寬鬆,身為資方要出手要求員工又要合乎情理法條件非常嚴苛,以至於很多時候在工作條件上勞工握有的掌控權都比資方來的多
2022-04-08 21:43:19
紅月
然後更慘的是主管還覺得肯加班的人比較認真,把平常就認真做事8小時完工要下班的人當成懶蟲
2022-04-09 05: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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