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恩賜遊戲名稱:旗幟爭奪
參加人數:三人
勝利條件:將旗幟插進己方陣營的插旗孔,並優先獲得8分
落敗條件:敵隊優先獲得8分
遊戲方式:
- 旗幟將被擺放在遊戲場地中央,將中央的旗幟拔出並帶回己方的插旗孔即可得分
並可使用任何方法阻止對方取得旗幟,但不可重傷任何參賽者。 - 參加者可再衣服的任何一處別上特殊圓盤,,圓盤有兩個,圓盤為半徑2公分,圓盤再受到敵對方接觸時會燃起小小的火焰,當身上的圓盤都燃起火焰時則在該回合出局,不可干擾參賽者。
- 限制額外恩賜,參加者不可以攜帶額外恩賜。
得分規則:
渡鴉之眼方:再未讓挑戰方任何人出局的情況下將旗幟帶回己方即可獲得六分,每出局一人扣分
挑戰者方:再未讓渡鴉之眼方任何人出局的情況下將旗幟帶回己方即可獲得三分,每出局一人加一分。
參加方式:與獎勵相等價值之物一件做為賭注
遊戲獎勵:
宣誓:遵照上述內容,基於尊嚴與榮耀,『』將參加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