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留給看護有風險,看護毆打、偷竊的新聞也不在少數。 比較有可能的就是孤獨死之後,直到發臭才被鄰居發現報警,然後社會局介入,因為子女都不願回來處理喪葬事宜,熱上新聞,子女遭人肉搜,之後就爆出小明的爸爸過去的荒唐事,風向轉為「這樣只是剛好」,之後慢慢被其他新聞蓋掉。 欸,糟糕,我好認真在思考這個問題XDDDD 結論:還是把財產留給狗吧!但是留給狗=沒有用,之後子女依然可以合法繼承,除非有人多事替他打官司(X) 明爸你還是把財產都捐給倉鼠吧(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