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叫"日月"的都流年不利啊......
日月X教,感覺上像是那種你參加一次後,就會強拉入會的那種,
如果你有遇過,會懂我說什麼的。(可以私信來統計一下。)
當我看到被害高中生屍體屁股有褥瘡的新聞時,
這根本遭到監禁了,
褥瘡是長久臥病在床的人才會有的,
依據我以前(高中時期為了得到幾小時的志工點數)去創世基金會見學,
約三個禮拜沒翻動臥床的人,就會開始跑出來。
所以,被害人是被綁在椅子上多久,凶嫌應該是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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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財政部不追討過去日月光節稅節掉的30億,
我的看法是,
如果法無明文,當然不可以亂來;若說法有明文,不依法行政這樣好嗎?部長。
再怎樣,行政機關在法律上對人民的金錢關係,有5年的時效,
舉例來說,你如果欠稅10萬是6年前的事情,現在國稅局才發現,就不能跟你要了,
陳國師長文和林志玲就是這樣成功抗稅的。
反之,你如果發現多繳10萬稅金是6年前的事情,今年才發現向國稅局申請退稅,
國稅局就會以時效過了來駁回。
綜上所述,不能跟日月光這家公司要回5年以內的稅金?
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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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財團法人肥貓事件,我很不喜歡中時報導的。
(自從被旺旺買去之後,除了旺中國,報導也越來越不專業,都是機器人在做事嗎?)
首先,財團法人在民法上是要經過國家准許才能設立,
因為財團法人所從事的業務,必須是非營利。
大家聽到財團法人感覺好像是賺錢什麼的,
其實"財團"指的是財產的捐助,正確的概念就是捐一筆錢出來從事非營利業務的組織。
(常常聽到的XX基金會都是喔。)
那為什麼又有"肥貓",因為財團法人仍然是組織,就避免不了金字塔式的結構,
上層的管理者(董事之類的)雖然是不支薪,
但跟一般政府行政首長一樣,都有"特別費"(像是交通費之類)可以支應。
很不幸的是,台灣早期戒嚴時代不許人民設立財團法人,
因此,到目前為止,有許多財團法人是"政府"出錢所立的"公設財團法人"。
而這些"公設財團法人"有不少的高階管理者又都是退休公務員或退職政務官來就任,
他們在政府是什麼鳥模樣,去任那些公設財團法人自然就是什麼鳥。
我不敢說,全部轉職過來都是無能跑來退休養老、占著茅坑不拉屎的肥貓或老賊,
但是這樣也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14之1的旋轉門條款"(利益迴避),
那就非常可議了(立委們是很"聰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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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念:
這禮拜一樣,又是個被老闆罵到狗血淋頭的禮拜,
有些事情,我不得不說,老闆會關心你都是假象,
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勤勞的小蜜蜂罷了。
我越來越喜歡給馬克按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