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嘗試理解他的故事後,知道了他是個極度辛苦的人。(當然,個體間的痛苦無法有效比較,事實上,沒有人是活著輕鬆的,所以先給螢幕前的你拍拍手。)就在我看到了他的故事,心裡的悲傷油然而生。嗯,小花是受了很多傷的人,而且狀況遠比我想像的還要複雜。不過,這也印證了:決定自殺的人,像是冰山,而我們所看到的導火線,往往只是冰山一角。
之後的幾天,我都會在下班後跟他聊聊天。至少能夠在他的「下定決心」上,一點一點去鬆動他這樣的念頭(儘管我知道這件事很有挑戰)。也讓小花說出自己的感覺,就是那些他壓抑在心裡很久的事情。不過那時仍然無法得知他的詳細資訊,但若是報案需要,一定會需要那些資訊。所以我就在「幫他舒緩情緒」和「取得救援資訊」兩個目標上,緩慢推進。這裡要跟大家說一個重要觀念:對於高風險的自殺者(有計畫、工具、強烈動機),千萬不可以讓其獨處,更不可以激怒對方。
這樣陪聊一直持續到了聖誕節當天。聖誕節當天,我有夜診。距離下班的21:30還剩下不到半小時,我卻收到他傳得最後訊息。
當下我立刻決定用補休時數直接折休,跑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可是,基本上無法成案。原因是我只有LINE得對話截圖,和一些範圍過大資訊(南部人、是個男生……),對方可能也知道給了我這些訊息,我一定會去找人救他,所以聖誕節前仍然無法取得重要訊息。派出所的所長跟我說,他很明白我想要拯救這位網友的心意,可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詳細資訊是沒有辦法報案的。另外,他也說了警方的難處:警方自己也擔心,萬一那位網友自殺成功,我會不會把辦案不利的罪責訴諸大眾檢驗,可是警方真的無法在沒有詳細資訊的情況下去救援。
這些難處我都明白,所以我也沒有為難警察們。只是,我等。「那,方便讓我在這裡等到午夜嗎?如果有什麼重要訊息回傳,我可以馬上跟你們說。」所長答應了。於是,我就做在警察局,從21:15分,等到隔日的00:3X。期間,員警還泡了杯熱茶給我喝。小花最後的結局,我想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