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廢文
來記錄一下如果店家不開發票會發生什麼事
以下全部都是電子發票的狀況
如果客人消費當下發票機故障發票沒有列印出來,但是有正常上傳到財政部
客人之後回來要求補開發票或有任何退貨需求
以時間來對不同的狀況進行說明:
狀況A
時間:當天
A-1
如果發票機修復,系統裡面還撈的到發票資料且確定發票沒有印出來
店家可以直接補開給客人(發票號碼不變)
A-2
如果該發票機未修復,但是客人堅持要拿到發票,且店家備有其他發票機(POS機)
將原本因為發票機壞掉沒印出來的發票註明作廢
然後重新開一張發票給客人(發票號碼改變)
A-3
同A-2
如果無法辨識客人是不是真的沒有拿到印出來的發票
並且將發票註明作廢重開給客人(發票號碼改變)
但是客人實際上有原消費發票還中獎拿去兌換了
那就是政府會對商家課原發票的稅還有補開發票的稅
就當作是客人來買東西但是不付錢,然後責任在店家身上這種狀況
A-4
客人要退貨並且不堅持拿到發票
店家直接開折讓單並且跟發票關聯起來送給財政部就可以了
A-5
客人要退貨且堅持拿到發票
先作廢重開在補折讓單
但若是發票實際上有印出來且顧客機掰偷藏發票且店家無法證明這件事
那就回到A-3要多繳稅的狀況
狀況B
時間:非當日但還沒到發票期別變換的該月2日
店家處理方式同A-2~A-5
不可以A-1的原因是只要不是當下(當天)處理就是不可以直接補印一張發票號碼沒變的給客人
狀況C
時間:發票期別變換且超過該月2日
此時無論如何都沒辦法幫客人作廢重開或補印了,退貨理論上也不允許了
如果客人中獎想跟你拿發票
那就準備吃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