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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淺談】私刑正義,真是正義?淺論私刑正義的正當性

作者:湛藍琴海│2019-01-19 12:10:21│巴幣:219│人氣:5670
  前言:

  首先,原本其實考慮放棄寫該主題的,一來擔心無法論述得有理有據;二來在下筆前,已經在達人專欄上看到有巴友先行討論相關議題,認為自己可能又是老調重彈。不過,再三思量後,認為有些拙見能夠分享,故仍特地撰文,若有不足或不認同之處,請多見諒,也歡迎交流討論,感激不盡。但若有本主題無關之留言,則以刪除論。
 

  正文:

一、為什麼會有私刑?

 
  或許許多人都認為,不外乎是因為許多人對於台灣司法深感失望,認為司法無法替天行道,實現正義。那台灣司法為何讓人失望?分列以下五點:

 
  1.司法無法懲惡,判輕不判重,縱放罪犯,罪犯逍遙法外,抑或輕易獲得假釋,出獄後累犯(如性侵、酒駕、詐騙、吸毒等),讓人無法感受到司法的約束力,亦讓人懷疑司法警示、懲戒的作用。司法除了給予犯罪者懲罰外,也對大眾有殺機儆猴之作用。警示人民「若犯下同樣的罪,可能會獲得同樣下場」。這是種無形的威嚇,也是司法存在的原因之一。

 
  2.司法缺乏效率,需要經過嚴密的法律程序,方能定罪。即便是現行犯,罪證確鑿,仍必須經過冗長的法律程序,方能定罪。在定罪前,受害者只能痴痴等待不知是否到來的公道,而且內心徬徨,深怕在定罪以前,就遭受加害者報復云云。

 
  3.對於惡行,人類會產生報復心理,如自己或看到他人受害,會希望加害者受到制裁。若司法無法符合社會期待,可能會動用私刑,以實現自己認定的「社會正義」。

 
  4.司法有諸多漏洞,但立法修法的效率極低,使許多人民不期待司法改革,認為比起依賴司法改革,不如使用更直接了當的私刑,來解決「問題」──即便解決不了根本問題,至少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若司法無法治標治本,至少私刑可以「治標」滿足社會期待。

  5.人民普遍認為司法腐敗,是富豪權貴的遊戲。富豪權貴可以聘請名律師,鑽法律漏洞,並以自身的權勢來改變判決。故有「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一說。司法並非正義的天秤,往往朝有錢有勢、懂法律的那方傾斜。

 
  那麼,私刑就是正義嗎?沒有任何疑慮嗎?請見第二部分:

 
二、私刑就是正義?「正義」誰說了算?

 
  正義沒有絕對標準,每個人認定的正義都有差異,無法統一。酒駕該罰多種?隨機殺人是否該判死刑?除了看個案的狀況外,亦牽涉到個人主觀認定。有些人的價值觀為生命神聖不可侵犯,故反對死刑;有人認為以命還命,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既然被害者已經先被加害者剝奪了生命,加害者就喪失了生命權。剝奪了他人生命,自己也是要以死作為代價的(先不論這是否能達成等價交換,畢竟被害者可能是被千刀萬剮慘死,但加害者可能只是一槍斃命)──這牽涉到「對生命的價值觀」,保護個人的生命權是否高於一切?

  另,有人認為「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也有人不以為然,認為避免冤案優先,哪怕錯放一百。當然,冤案誰都不樂見,只是現代司法為了避免冤案,而越來越「謹慎」,是否會發生錯放遠比錯殺多的狀況呢?這是人民期待的司法嗎?正因部分人民對此深感不滿,而開始出現「亂世應用重典」的聲音,寧願嚴刑峻法,就怕罪犯又逃出法網。此種情況,類似物極必反,過去司法並不嚴謹,尤其專制時期為「人治」時代,造成高權位者為所欲為,導致許多冤案(甚至還有被酷刑凌虐致死者)。當國家逐漸轉型為「法治」社會,強調法治、人權觀念,酷刑逐漸退出法律。為保護加害者的人權,輕刑主義(相對於威權時代,並非絕對)興起。當然,也不是非黑即白,不須為輕刑主義或重刑主義分個高下,比起輕刑或重刑,適度的刑罰,才能在制裁罪犯,亦能在符合社會期待做出平衡。

  很顯然,沒有完美的法律,也不可能有完美的法律,來滿足所有人的期望。法律只能不斷精進,盡可能符合更多人的期望,讓社會更加和平完滿。只是沒有犯罪的烏托邦世界,有可能存在嗎?

  這邊就以漫畫名作《死亡筆記本》為例,男主角夜神月撿到死亡筆記本後,決定親手制裁罪犯,打造一個沒有犯罪的美麗新世界,成為新世界的神。只是這條雙手染滿鮮血的荊棘之路上,他為了排除障礙,而開始暗殺異己,儼然「擋我者死」的姿態。如此堅信能用死亡筆記本來「實現正義」的夜神月,逐漸走向崩壞,為了護己私慾而殺人的案例越來越多,如此一來,這還是能藉由「私刑」來實現社會正義的夜神月嗎?還能夠打造「沒有犯罪」的烏托邦世界?

  然而,在我們指責夜神月的同時,也可以反思,假使是自己撿到了死亡筆記本,會怎麼做呢?是會跟夜神月一樣,希望「替天行道」,還是為了防止自己崩壞,捨棄它呢?絕對的權力,往往使人絕對的腐化,擁有絕對權力,無疑對人性是一大考驗。這也是很多當權者會腐化的主因。

  因此,一旦擁有了執行私刑的能力,確實可能會逐漸走向失控。所謂集體暴力,也常是由此而生。當眾人認定某人就是罪魁禍首時,就會聯合「制裁」,即便可能是不分青紅皂白,冤枉了人──然而,發生在社會各處的霸凌,有些就是這樣的形式。在釐清真相前,可能就有無辜者遭殃了。

  即便如此,著實有許多霸凌,是需要被「正義」制裁的。無論在何處,以強欺弱,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的情況屢見不鮮。或許無法界定絕對的善良定義,但應該有個通則比較可以被公認,那便是不為一己之私,去為他人付出。甘願割捨自身利益,也不去損及他人利益。但這樣的「善人」,可能會被心狠手辣、不擇手段、心胸狹隘的「惡人」所陷害。即便不是善人的一般人,也有可能會遭受霸凌,採取一般的方式來救濟,可能求助無門。比方校園霸凌,被霸凌者向師長求助,許多師長也是採取消極態度,放縱霸凌,讓被霸凌者自生自滅。若自己就是受害者,在正當程序求助無門的情況,是否會希望藉由私刑來自救呢?或是期待有人「行俠仗義」呢?受害者對於加害者難免產生報復之心,私刑可能是受害者唯一自救且解氣的方法。

  以南韓的校園霸凌為例,有「復仇者業務」,相關新聞請見此,家長付出高額,聘人報復霸凌者。固然很有爭議,但也不禁讓人反思,究竟是為何會有這門生意?與司法無能完全無關嗎?當然,依據個案會有不同情形,也有可能是加害者固然獲得合理(誰定義的合理)的制裁,但受害者及其家屬仍覺不足,此另當別論。但這仍可能一定程度地反應,民眾可能對於司法失望,尋求私法的協助的現象了。

  私刑固然有許多疑慮,否則也不需要司法(哪怕司法是死的),筆者也不鼓吹私刑,但若談要如何根絕私刑,筆者見識淺薄,只有想到兩個方法:其一,完善司法體系,不再有任何漏洞,打造一個沒有犯罪的美麗新世界;其二,根絕人類的求生本能與報復慾望。顯而易見的是,以上兩種方法幾乎不可能實現,因此私刑不會消失,能做的,就是讓私刑減少。

 
  結論:

 
  私刑不該被鼓勵,但會出現私刑,司法必須好好檢討,反映了社會的悲哀。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錯,不是非黑即白,比起在司法正義與私法正義選邊站,更應思考的是,雖然社會正朝著法治前進,也應當奉公守法。只是,奉公守法就能完全實現正義嗎?當國家腐敗,難道就不能揭竿起義?革命是違法的,但不正義嗎?當然這也沒有標準答案,但不惜違法,藉由私刑來實現自己心目中的「正義」,或許有些相似處。若說革命是針對政府,那私刑可能是針對個人或特定團體了。縱使訴求目的無法類比,私刑也不見得正義,但至少對某些人來說那是正義的,這是他們反動的唯一方式。

  正義沒有標準,也該追求法治。我們只能希望司法能夠更加完善,迎來更幸福的明日──但願如此。

  感謝願意讀到這邊的每一位。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26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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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8 篇留言

兔二:滾你奶奶的
拜讀完畢。

另外,這是我額外的提問。我不一定需要得到回答,或者立刻的回覆。比較好奇的是,假定正義和法治都是該追求的價值,但兩者倘若衝突(假定:1. 私刑正義是一種正義;2. 私刑正義與法治相互矛盾),那麼,誰又優先呢?

01-19 12:20

湛藍琴海
私以為,若革命是一種正義,但必然與法治相矛盾,那是否要革命?當然,革命與私刑不能相提並論,但從人性的出發點看,有時可能是類似的。因此,還是要視情況而定,沒有誰絕對優先的問題。01-19 12:27
卡滋厚切洛排(央夜)
理性推一下

01-19 12:29

湛藍琴海
謝謝:)01-19 12:38
兔二:滾你奶奶的
「視情況而定」我很接受這個辯證後的結論。

我比較好奇,琴君是否各有例子:
1. 私刑或革命優先法治的例子
2. 法治優先於私刑、革命的例子

01-19 12:30

湛藍琴海
1.使用所有正當程序管道都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比方霸凌求助無門(雖然有些人被霸凌可能是因為自己有傷害人,那這樣可能是一種互相傷害,但也有很多是沒做任何壞事仍遭受霸凌的無辜者),或是國家改革無望,人民自然會揭竿起義,歷史時常是如此。

2.一般來說法治該優先於私刑與革命,要先透過法律(正當)管道來求助,只是藉由正當管道能否還回公道、改善問題又是另一回事。01-19 12:42
兔二:滾你奶奶的
好。我理解了。
那麼,也許辯證至今,我只能暫時說:

Q「私刑」必定「正義」?
A「不見得」,因此,我們不當相信,私刑必定正義。

01-19 12:47

湛藍琴海
因為這世上事情不是二分法就好,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不見得」。01-19 12:58
湛澄
有趣的命題^^
正義雖無絕對定義,卻是多數人都認同的重要價值標準,
一旦有了重要性,就難免會遭到有心人的操縱、或是無心之人的濫用,
包括那些自視為正義的報復者。

01-19 12:55

湛藍琴海
確實如此,有些人是以正義之名行報復之實,只是有時候,報復似乎會讓很多人拍手叫好,尤其是對窮凶惡極之人。01-19 13:34
Tony4Ls
嗯,這就是人性吧。(ฅ´ω`ฅ)

01-19 13:02

湛藍琴海
人性啊(ฅ´ω`ฅ)01-19 13:34
無名Z司
關於私刑氾濫的問題,個人認為立法跟司法制度都該檢討。

立法面:
人--立委沒有學經歷限制,一大半根本不懂如何制定法律,黑金、利委的稱呼屢見不鮮。
制度--立法修法的怠惰目前無法可管(牽涉到權力分立的憲章原則),我國高達八成法案幾乎是會期最後一天挑燈夜戰(我覺得不會說有些人在應酬、選民服務、甚至上電視#),立法品質不一,罷免門檻高到靠北,創制權、複決權跟煎茶院一樣邊緣化。
司法面
人--法官只要在補習班窩幾年,考上、受訓、分發後就能擔任審判人民罪責的重任,一堆人沒有社會經驗,檢察官也類似。
制度--檢察官隸屬「行政院」法務部,容易受政治立場影響,法官只有權利(終身職、彈劾條件嚴苛)卻沒有相對嚴厲的罰則汰換不適任者。而法官自由心證也是要依照現行法條判決,罰則沒提高法官也只能(略)。

能吐的東西太多了,只能說台灣現在才暴動真是太晚了,而本人目前也不傾向引入陪審團制度制衡(國人普遍法律素養不足、濫情理盲等等),但又想不到什麼改善整個問題的有效方法,只好自掃門前雪,偶爾不吐不快了。_(:3」∠ )_

01-19 13:08

湛藍琴海
感謝補充,這些的確讓人對立法與司法失望,整個國家體制有待改善,不然司法就會持續腐敗下去吧_(:3」∠ )_

要有陪審團,還是要從建立足夠法治觀念開始。01-19 13:44
露娜・葉特
讓我聯想到美國隊長3英雄內戰啊~雖然我是支持羅傑斯的那方。是說生活在漫威世界觀的一般老百姓,心臟都要很大顆吧?

01-19 13:10

湛藍琴海
我也覺得(?01-19 13:47
寂靜子彈
臺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一切的侵害行為均受法律加以限制,所以任何的私刑行為理應不是在一個法治國家下會有的產物...如果私刑是正義,那法律又為何物?這與中國的人治國家有何差異?前些日子在台南發生的事件真的讓我覺得臺灣人依舊沒有法治素養,這點從交通亂象也可以看的出來,若法律沒有達到要求,便向立委提出聲音便是,臺灣人也缺乏了監督政府的意識,這種事情若沒有團結一心要求修法根本解決不了,美國前些日子也通過了「反私刑法案」,顯然的臺灣人在法治素養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01-19 13:42

湛藍琴海
確實,法治素養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養成,只能從教育慢慢建立起了吧。01-19 13:48
紫月靈
說真的,很多時候「替天行道」、「私刑正義」還真的是,找不到救助管道的人的最後一根稻草呢。
看到南韓的「復仇者業務」,就會覺得如果台灣也有就好了呢www
不過,這大概是因為台灣還活在「情理法」的時代,不夠法治化吧?

01-19 14:11

湛藍琴海
確實有想過,台灣的情理法已經根深蒂固,要改過來也不是一朝一夕,只能說這是很漫長的路吧。01-19 23:26
風靈草
這是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開始有不少聲音認為私刑是正確的,基本上那顯示出一些很嚴重的問題
1人民對司法不信任
這有一大半是媒體造成的。
新聞記者在報導的時候,經常使用恐龍法官之類的字眼,卻很少援引法條跟判決書,讓閱聽者知道為何會這樣判。

實際上法官未必真的恐龍,法律規定擺在那裡,台灣並非人治國家,不是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量刑是有最高限度的,即使法官判到最高限度也未必能切合民眾心中所想。

2民眾缺乏對於司法與法律制度的了解
這點基本上不用多說,除非是法律系,一般人對於法律的了解基本上趨近於零。
個人以為如果大家對於司法跟法律制度都有基本的了解,就不會被聳動的新聞字眼隨意操控。

3立法跟修法的怠惰
老實說這我不太想提,但這是事實。
台灣在立法跟修法方面,長期受到政商關係與政治角力的影響。如果沒有發生"足夠重大"的事件,又有分量足夠的人願意去推動,基本上要修法跟立法都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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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個人而言,我是不贊同私刑的。

先不提常看新聞的人應該都能注意到,媒體經常報導出錯以後才事後修正,導致事件可能跟原先完全不同的問題。

琴海應該也聽過破窗效應,私刑這種風氣一旦開了頭,遲早有一天會變成暴動的藉口。
不管重罪輕罪,私刑支持者都覺得應該"死"。

我不希望有一天看到台灣變成那樣的國家。

01-19 14:51

湛藍琴海
嗯嗯,感謝用心的回應,關於提到的這幾點,我一一回覆:

1.媒體的確可能過度渲染,帶了風向,但這也只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其中之一,通常這樣的判決被報導,讓人民公憤,也常是因為受害者不滿意判決,雖然受害者的話不見得客觀,但人民容易站在被害者的角度,被害者不滿,就會跟著打抱不平。

2.人民的法律觀念確實不足,即便受過教育,認知的依舊有限,這很無可奈何。

3.立法修法的怠惰是公認的,就不多解釋了。

暴動確實是不樂見的,不過革命也來自於暴動,暴動能少就少,只是有時是萬不得已,否則政府永遠不會聽到人民的聲音。

雖然這不能成為私刑氾濫的藉口,不過無疑的,會發生暴動都一定是反映了社會的病痛與悲哀。

大部分的人都是希望社會可以和平的,只是那太難了。01-20 13:18
銀魂賽高
我認為廢死不但不會減少私刑,反而會有所增加,因為廢死的核心支柱之一就是司法總是會犯錯的,不值得信任,換句話說,廢死方是否成為一個私刑主義者,終究在他個人的好惡之間,而非對法制的忠誠,如果他們對法制有一絲忠誠就不會支持這個論點了。

01-19 15:12

湛藍琴海
私刑來自於對司法的不信任,廢死也來自於對司法的不信任,還真是諷刺。01-20 13:20
不來方祐樹
雖然能夠理解,當受害的人繼續受害,加害的人卻不需為其所為付出代價而甚至逍遙法外,法律難以守護受害者、難以阻止惡人繼續為惡,總希望能有個路見不平而行俠仗義的勇士能出來救贖。
我個人認為,類似的一些事,出發點是為了守護受傷害的人、關心的他們;可是像是所謂「私刑」的潮流,有時反而比較像把焦點都放在「怎麼懲罰惡人」這一部份,對於受害者實際上是怎麼想的,好像都沒有太多的人關注。有時又會不禁這麼想:假如,一件悲劇之中,有那麼一群人,他們無法容忍加害者的惡行,於是群起打著代替受害者討回公道,想要合力將這為加害者送上斷頭台,可是,受害者本身卻是不希望向加害者復仇(不論是出於何種原因),並不認同這些人去「替他」所做的事。換句話說,就是一群人想討伐加害者、捍衛正義,但是這樣集體的意識,若是與主事的受害者的意願是相互違背的,那麼那群人所謂的「義戰」還剩下了什麼?或是是否還存有正義?
我聽過一句話:「正義並非是斬殺惡人、無慈悲的大劍,而是守衛弱者的堅固的盾牌」,確實讓我有不少感觸。

以上都只是小弟的淺見而已,也覺得大大這篇文的論點有不少值得省思之處,很感謝大大願意分享自身的想法。

01-19 16:04

湛藍琴海
感謝分享想法,確實很有道理,弱者最需要的是能夠保護他們的人,最希望的是事情打從一開始就不要發生,預防勝於治療(制裁、報復),只是那太難了,就像也希望這世上沒有疾病,可是不可能斷絕,還是需要醫療一樣吧。01-20 13:25
ilwiKAMINA
事實上,我們的制度會有一些複雜的程序,就是為了要避免冤獄.所以從收集證據並調查,執法,司法,還有當初該怎麼立法,都需要一整套完整的專業訓練.

至於為什麼要冒著錯放的風險也不要錯殺呢?因為人性除了報復心理,還有一個機制就是,如果活在一個沒做某件事卻只因為被誣指就要被千夫所指的世界,那麼任何普通的老百姓都有可能因為生存本能,而反過來把這件事又再推到別人身上,而不是去證明這件事不存在.
因為當一個人不預期這是一個看證據的世界,那麼就會覺得既然講理不被聽,那麼不如當踩別人的那一個.


人民法治素養不足的社會,陪審團制度的確會增加冤獄風險.我看過一個科普節目,就是在美國發生的一個有可能是冤獄的案子.
大致上是一位做繼父的被懷疑因為跟太太吵架,太太離家出走,所以殺害太太帶來的兩個小孩作為報復.鑑識科找來法醫昆蟲學專家,鑑驗一些在包著小孩屍體上的毛毯上發現的蟬蛹脫殼,判斷棄屍的時間,正好卡到該名繼父因為一件輕罪坐的三個月(?)的牢.但是因為這種估計總有誤差值,無法完全保證該名繼父至少沒棄屍,所以陪審團還是決定有罪.
這個案子的疑慮就是,萬一小孩們的屍體是怎麼來的真的不關他的事,那麼真凶可能從此逍遙法外,也有可能製造其他孩童的危險.


至於有可能是媒體炒作,操弄之下,導致一般非法律系/沒有任何法學訓練的民眾不信任制度,除了助長理盲而濫情的歪風,另一個疑慮是不尊重專業.
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就是如果有新聞報導說有恐龍家長去學校或者醫院之類的場所大鬧,聽閱者通常普遍覺得是對方不尊重醫療或者教育者的專業,但是換成媒體自己沒跟聽閱人解釋什麼是判決書和刑度這些專有名詞,卻很少被質疑不尊重法律訓練的專業.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是,理論上,不是人人都有機會爭取到大專院校以上的上學機會,所以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至少因為通識課接觸到一點點的法學概念/法律常識.那麼,因為家境之類的投胎首抽起跑線,不一定公平的問題下,我們還應該怪罪某些人的素質不長進嗎?
那麼,高中以下就開始教法治觀念,就會有用嗎?

01-19 17:45

湛藍琴海
這些都是好問題,要不要有陪審團爭議已久,因為陪審團制度各有好壞,台灣尚缺法治觀念的狀況下,是不是不適合陪審團制度,一直存在爭議。

沒懷疑媒體不尊重法律專業確實弔詭,或許人民知道,就算判決可能是「合法」且「合理」的,但因為「不合情」,所以不管那專不專業,只要不符己意,就是不正確(義)的判決吧。

高中以下開始教法治觀念,可能不見得有用,但可以肯定的是,都不教就絕對沒有用。01-20 17:01
ilwiKAMINA
我在這部漫畫https://www.webtoons.com/zh-hant/drama/feifazhengyi/list?title_no=1434看到了一個其實仍然有爭議的折衷方案:男主角一開始的篩選標準是累犯,也就是說,法庭沒定罪就算了,然而一旦定罪,也就是有證據才被受理的情形,第一次輕判也沒關係,當作給對方機會.但是如果對方真沒重新做人,就列入黑名單了.
關於媒體的問題,這漫畫也畫得很真實.
當然,目前劇情也丟了一個猜謎給讀者:到底是主角會崩壞呢?還是另有一方在涉入這一切呢?

01-19 17:46

湛藍琴海
感謝漫畫推薦,有空會去看看,或許會啟發某些思考。01-20 17:02
Libosh
我覺得台灣人的法治素養真的是有點不太好,光看某個有人威脅法官要輕判和說是情>理>法就有點擔憂了這種風氣到底該怎麼調整,一個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對媒體大肆宣傳這種理念= =

01-19 17:58

湛藍琴海
只能讓社會逐漸變遷吧,這麼說雖然消極,不過時間可以改變一切,卻是很實在的,只是需要耐心。01-20 17:03
趴趴熊
在司法正義是個笑話的這年代 在法律跟廢物法官都在幫壞人的這年代 在受害者都只能默默哭泣 加害者逍遙法外就算抓了也是輕判的這無能的年代 司法已死 法律無用的這年代 私刑正義真的是很好的 與其指望廢物法官來主持公道 到不如私刑正義還比較有用

01-19 19:15

湛藍琴海
這就是個人價值選擇了,任何做法都有好有壞,不管做了什麼選擇,成本都要由社會來承擔。01-20 17:04
鋼鐵的孤狼-亞雷夫
現在就是需要非法正義,非法不過是權力者怕人報復用來洗腦人民的狗屎,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01-19 20:46

湛藍琴海
有時法律確實是洗腦控制人民的工具,所以才會有惡法的存在,理想上應該是要摒棄惡法支持良法,不過那也只是理想,還有無盡的路要走。01-20 17:06
艾爾琈
GP先,再來慢慢看:)

01-19 22:47

湛藍琴海
好的,感謝支持:)01-20 17:06
七咲虛影
感覺法律本該是一條讓人們逐漸往好的方向行走的道路,現在卻成了人們想法故步自封的一道限制,儘管正義是永遠無法達成的,但感覺人不能只是認定什麼是正義,而是要繼續追求正義是什麼。

個人是覺得,正義不是只從旁觀的角度看待整件事的結論,也需要深入了解加害者與受害者,進而分析事件的全貌,再加以思考予以判斷,於任何對事情一知半解的情況下,介入他人間的事件,感覺都可能成為一種自我滿足。

其實法律感覺就是人類正義的一種延伸,若能適當地轉化為一般人容易理解的話語,相信應該更能讓人了解當中所出現的問題。

感覺上,在看見一件事情的結果時,也不能忘記去研究或思考前因,同時在判斷一件事情該如何處理時,也需要去設想這麼做的結果所帶來的未來有著什麼樣的可能性。

不確定說這個是否會離題,不過有時感覺也能試著拋開既有法律的概念,試著捫心自問什麼樣的行為是對的,怎麼樣的行為又是錯的,或許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藉由展現自己心中的正義,來讓世界變得更好。

個人來說,基本上是不支持以暴制暴,無論是司法還是私法,但個人認同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只是覺得人是無法對人的行為作出完全公平的裁決,只能試著接近。


最後,我也認為沒有絕對的正義,至少感覺那不是人類能夠評斷得出來的,但也覺得即使如此,我們還是該試著接近那樣的正義前進,而至於對與錯,我覺得就跟正義一樣,是因人而異的結論。

01-20 02:21

湛藍琴海
很認同這些想法,正義定義因人而異,而且在看到事情的全貌前,也不應當輕易下判斷,雖然要看到事情的全貌十分困難,就跟羅生門一樣.......

無論如何,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是肯定的。01-20 17:34
約翰‧F‧兩津氏
瘋狂的時代需要極端的正義。

正義是對還是錯,本來就因人因事不同

「只有血濺在自己身上才知道什麼是做地獄。」

這句話來自以前日本癈死聯盟中的首席律師,然爾在他妻子有天被殺斷氣了,

但兇手還在那大口呼吸時,他心裡以前的世界完全崩壞了。

丹佐華盛頓有部電影,他在裡頭是怎麼說的:

「原諒他是上帝的工作,我的工作是安排他們見面。」

私刑有時是絕處縫生的正義,有時也是包裝精美的邪惡。

01-20 12:22

湛藍琴海
日本廢死聯盟律師那個我也聽說過,證實了當死的是自己家人時,還能堅持廢死嗎?事情往往要發生在自己身上了,才會懂得痛,不然說風涼話比什麼都簡單。

那電影台詞也聽過類似的,若人無法原諒一切,那或許就會指望更高存在來原諒這一切吧。01-20 17:38
空幻@藤ちょこ廚
久違的來到琴海大這裡想說也參與一下討論

這邊是反對私刑的

對於"私刑"我認為是社會崩潰的第一步,如琴海大所講的"正義因人而異"。

誰知道哪天會不會有人以正義之名屠殺異己?

在私刑呼聲逐漸變大的現在,我很擔心像我們這些希望法治的人是否總有一天也會被當成"異己"來鏟除呢?

只因為我們的正義不同,也許有一天我們會被妖魔化,被稱為"垃圾法律的擁護者"。

當看到私刑的新聞時,我想起了女神異聞錄5,主角們的怪盜團就是順從自身的"正義"而去使人悔改,後來就順從了民意去讓某個人物悔改。

如果我是遊戲內的民眾,我應該也無法讚同怪盜團的作為。

所謂"民意"真的就是為了正義嗎?

多數的民眾是不是都抱持著看戲的心情去贊同私刑呢?

同琴海大及上面幾位所說的,臺灣真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願臺灣更好。

文筆不太好,抱歉了

01-21 12:12

湛藍琴海
很高興分享想法,以正義屠殺異己是有可能的,是一種民粹。這也是私刑受到爭議的原因。01-21 22:38
PLUS修正帶
我還滿看不起那些認定生命權至高無上的偽善者
當他們為這種屁話去保護加害者的生命權時,自己就先把被害者的生命權丟到地上踩了
照他們邏輯,所謂不可侵犯的東西,就是先受害的先衰,得不到任何尊重,比用過的廁所衛生紙還廉價。
明明是在小屋回,手機版卻一直說字太多,好白痴的系統……

01-21 17:19

湛藍琴海
被害者並不是活該去死,如果要保護加害者的生命權,那已經被犧牲掉的被害者人權呢?如果追求人權平等,那受害者的人權是一定要納入考量的。

巴哈系統總是神秘(?01-21 22:42
法米利恩
那是在混亂時代遺留下來的救濟,畢竟人類歷史處在混亂時期居多,俠客、英雄、勇者都是這樣產出來的,和平時代跟混亂時代的交替使得刑法跟私刑不斷變換,所以真的沒辦法說是絕對的,只是當人類倒退回去時,他就又會再度出現

01-22 21:08

湛藍琴海
很認同這說法,私刑是最原始的本能,畢竟古時可是沒有法律的,就算有也肯定更不完善。01-23 12:43
露娜・葉特
直到昨天發生的部長被打事件,海海我能質疑一下你寫這篇專題的動機嗎?

01-23 10:40

湛藍琴海
我也是直到昨晚才知道文化部長被打,所以跟我寫這篇的動機一點關聯也沒XD
我不懂妳要質疑什麼XD01-23 12:41
露娜・葉特
可能我天生就很悲觀吧(? 樓上提到的破窗效應我認為早就已經開始了,從太陽花運動那時開始。因為我是正義,所以我可以去做法律不允許的事。

01-23 13:20

露娜・葉特
一旦大家都開始貫徹自我的正義,那就是所謂的動亂了。

01-23 13:20

露娜・葉特
若對社會時事感到不滿,三五好友相約講講幹話即可。法治觀念不可動搖,某種程度我認為私刑跟本不應該拿來被當作議題討論。

01-23 13:35

湛藍琴海
我覺得沒有什麼不能討論的議題,不是說討論了代表就一定有商量空間,也可以探討除了私刑爭議以外的面向(人們會私刑的動機),多討論可以讓眼界比較開闊,不會陷入一元化思考。

另外我這篇也有強調法治觀念,不鼓吹私刑,所以倒是不用擔心我鼓吹私刑。01-23 13:43
珀伽索斯(Ama)
如果司法可以好好的給個交代,或許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私刑,也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了。

01-25 00:08

湛藍琴海
我相信,至少可以少很多。01-25 00:58
三七-19
第一次來就看到這麼精彩的論文,留個足跡[e5]

看過新聞之後,我覺得私刑正義很難算正義[e8]
就像蝙蝠俠出自私欲打擊罪犯,受到民眾擁戴,被譽為英雄,但自己也成了罪犯,引起粉絲仿效,結果讓治安更混亂[e3]

琴海大大最後結語的,司法不力反映社會悲哀,真的是很讓人傷心的事實[e3]

不過,還是希望台灣能更美好,也相信台灣大眾會往好的方向前進,讓大愛散播各地[e5]

01-25 15:22

湛藍琴海
嗯嗯,若這是一個不需要私刑,甚至是司法就能平安喜樂的社會,那該有多好呢QQ01-25 20:36
坪圳氏共和國人
每次講到法治 就會讓我比較台灣跟歐盟的立法、執法效率還有體制問題.....要細細講完可說是大篇幅了

其實台灣社會大眾也沒有法治觀念,對法條法理不熟悉加上愛講人情,現代國家法治應是(法理情)依法按重要性:物證人證旁證次序來判 不過台灣在輿論壓力下走(情理法)先講人情就是看關係比人脈背景 同樣打老婆 議員黑道不會被怎樣 平民就是被捕後民眾再私刑裝勇氣....真正私刑要獨立私底下做好嗎=== 漫畫超級英雄也是把犯人交給警方 很少有制裁者因為有礙法治!

再來,現今歐美國家也會懲處重大罪犯,但是多數以矯正行為治療為主,不僅改良監獄環境還有心理輔導 職業訓練 出獄後可以成為直接上工的人才。 台灣獄政還停留在懲罰歸懲罰,一個牢房幾十個人關到滿....如果刑期滿了放人出去又不給第二次機會,是否對受刑人來說除了犯罪沒有選擇呢? 不論是觀念還是制度,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01-26 17:22

湛藍琴海
確實,比起單純的刑罰,行為能夠被矯正對社會更有益。問題在於矯正的難度,即便有完善的措施也無法做到百分之百,只能盡力而為了。給更生人機會也是必要的,只不過有些重刑犯,要重返社會,被社會大眾信任,也是個難題......01-27 00:23
坪圳氏共和國人
報復式懲處的法律還真的不如私刑解決 都是發洩情緒憤怒

01-26 17:23

湛藍琴海
報復式的法律,個人的理解是懲戒、殺雞儆猴,並不是要發洩憤怒。只不過大眾會認為那大快人心,法律不會發洩憤怒,人民才會。01-27 00:24
戒子
司法不公、正義無法伸張
私刑的正義就是以暴制暴...

01-31 22:30

湛藍琴海
復仇式的正義,不一定能達成「正義」的效果就是了。02-01 18:30
我的筆名叫123
跟樓主討論一下,本人最近在監獄內服役(矯正役),我覺得某些人的論點蠻正確的,雖名為「矯正」,但其實多半是「自生自滅、隔離」。

我看那些拍牢房的監視器,犯人如果不是當服務員在監獄各個地方作業,真的是在牢房裡面發呆等吃飯洗澡睡覺的...
當然也有聽收音機、看書的時間

所以我個人是很懷疑這些人出獄後,真的能改變的機會有多大(我們這邊多數不是甚麼重罪,多數是毒品、詐欺犯,其實這些再犯率都挺高的)

那麼再嚴重一點的酒駕撞人、殺人那些的,就算他在監獄裡表現良好,也有可能只是表面演給監獄管理人看的,真的出獄後誰知道到底會不會有所悔改呢?

(憑長官告訴我們的經驗,通常混越大的,或是曾當過高官的,在監獄裡都十分低調,很愛講自己在外面幹的豐功偉業的人多是半調子的混混)

08-25 20:21

湛藍琴海
毒犯原來不是重罪嗎?還是看種類(吸毒跟販毒的差別

原來如此,感謝分享。坐牢就能矯正罪犯嗎?無奈的是就算不見得有用,也不可能停止刑罰。就像處罰不一定有用,但不能沒有處罰條例一樣。08-26 01:03
時好時壞
文章寫的很好,我個人是支持私刑跟死刑的。殺人者死,是很簡單的道理,不需要一堆偽善者支持。

07-06 15:01

湛藍琴海
別人不行,自己可以的雙標偽善者真的無法苟同。07-06 20:39
聖光奏鳴曲
最近因為看到小偷被打死的事件找上這篇
個人觀點是法律本來保護的就不是好人或壞人,是懂法律的人
想改善私刑問題長遠來看可能還是要從教育做起
法治教育應該讓所有國民教育結束的人能夠基本上知道民法、刑法的差異
權利受損也知道有哪些正當手段可以採取
然後分得清楚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職務
知道法官也是人但是仍然要依法判決,也知道法律有問題知道應該從自己投票選的立法委員下手
另一部份就是道德教育,只有民主政治沒有道德操守,就會有貪官汙吏
自由經濟市場也要輔以道德價值,才不會充斥黑心買賣
這塊就是我認為台灣社會看起來還做得不夠的,也可能已經進步很多,但是畢竟需要世代更迭才能體現教育的效果

我自己開始關心社會時事的契機是大學時選修了一門職業倫理,老師上課帶大家討論什麼錢該賺甚麼不該賺,背後有甚麼理由,重視什麼價值等等,彷彿大腦開啟新的一扇門
同時也在網路上接觸到哲學進而買書來讀,上大學以前還真的對這些事件沒半點關注,只知道把考試成績拿出來日子就好過XD

07-26 17:37

湛藍琴海
嗯嗯,大學前可能想的都是考試,比較沒有多元學習的機會。而且太年輕也會比較無法思考哲學之類的深度問題,所以長大後比較能去思考這方面也很正常。不過也不完全只看年齡啦,有些觀念是根深蒂固的,如果沒有更新資訊的話,就還是會有一些傳統觀念,要改變真的要從教育宣導做起。07-28 15:00
Aderees
2023年的今天 剛好看到這篇文章 真的很有感觸...看了一些條例的判決讓我覺得很難過..卻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去改變這個不公,幫助這個社會,著實覺得對於以後的生活很無力

感謝作者這篇文章及下面各位的留言,真的很棒,也值得閱讀者的省思,到底正義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也看不到。值得大力推薦的一篇文章

08-31 17:01

湛藍琴海
嗯嗯,何謂正義是真的很值得省思的。感謝支持[e34]09-01 22:02
艾力克斯
Diseny+上有一部「非法正義」,描述司法的體制不完整,所以有了私法的行為,其實以現在社會來說的確有蠻深的感觸。當司法體制無法幫助受害人時,或是司法不健全時,就看不到所謂的「正義」,私法這時候就會出現,而法又是人所制定的,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當司法機制運作時,也要考量受害人的立場,找出公平、相對合理且對等的判決,這才是「正義」而不是照本宣科,按照法律的條文執行,這樣才能減少私法的行為。
當酒駕致死、殺人、詐騙等等,奪走受害人家庭的經濟與希望,站在受害人立場,若是看到加害人是被判決可教化,考慮人權等,處以緩刑,加害人有人權,受害人就沒有人權嗎?換個角度,若受害人是自己或是自己家屬,會有什麼樣的想法呢?
法治是需要慢慢進步成長的,當然也有缺陷的地方,但我們需要面對,才能實現真正的「正義」。

12-11 14:36

湛藍琴海
不好意思晚回了,您說得沒錯,法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而法是人定制出來的,所以要不斷精進,才有可能實現真正的正義[e34]12-1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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