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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協定》達成規則 196國須遵守統一標準

大衛·克拉 | 2018-12-17 15:03:17 | 巴幣 0 | 人氣 48

《巴黎協定》達成規則 196國須遵守統一標準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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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 上午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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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周六在波蘭卡托維茲閉幕,一百九十六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經過十三天馬拉松式加時艱辛的談判後,終能就二○一五年《巴黎協定》的詳細實施規則達成協議,為二○二○年以後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打下基礎。協議制定出長達一百五十六頁的施行細則手冊,定出透明的監管溫室氣體排放和減排規則,包括要求每一個國家遵守統一標準,去量度溫室氣體排放。不過,與會代表未能就碳排交易市場制度達成協議,未足以防止全球暖化的危險影響。

根據剛達成的卡托維茲協議,各與會代表同意按照二○一五年締結《巴黎協定》的原則,採取一連串具體措施,為二○二○年落實《巴黎協定》的條款創造條件。各國代表相信實施新規例後,可以確保各國遵守承諾,降低碳排放量,務求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根據《巴黎協定》,各方應對氣候變化,務求實現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較工業化前水平控制在攝氏兩度之內的長期目標,並為把升溫控制在一點五度之內而努力。

主持會議的波蘭環境部副部長庫爾蒂卡說:「締約代表能夠達成如此具體和技術的協議並不輕易,大家一同向前踏出一千小步」這次談判涉及制定一些具體的細節規定,包括各國如何削減碳排放、如何向較貧窮的國家提供資金,以及如何確保各方都落實了答應的事情。落實這些規定並不簡單,各國對減排行動的定義和時間表往往不同,較貧窮的國家希望這些規定有一定「靈活性」讓它們不受過分約束,否則它們無能力去執行。他們主要談判如何制定清晰的規例,監督各國的減排進度、向較貧窮的國家提供資助以及確保每一個國家和地區言出必行。

但有一些問題還需進一步談判解決,其中一點就涉及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較工業化前水平控制在攝氏一點五度之內。另外,各方代表仍未能在具關鍵性的碳排交易市場問題上達成協議,需要留待明年作出決定。

一些國家和綠色組織批評會談結果沒有強烈要求增加減排目標,以遏制氣溫上升。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較貧窮國家,也希望更清楚地了解已經達成的每年一千億美元氣候融資協議如何在二○二○年前落實,以及如何從這個基礎取得進一步的發展。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聲明強調,締約各方需要更多的努力,更連用五個「雄心」(ambitious)字眼,表達其認為各方缺乏果斷的「雄心壯志」。

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說,有一個比較突出的分歧就是,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認為這是他們的生存問題,所以各方應該把升溫控制在一點五度以內,但還有很多國家又提出如果控制在一點五度以內,他們就沒有發展空間了。這方面的分歧「可能要留在這次會議後,專門就一點五攝氏度或者二攝氏度的問題進一步談判」。

科學家愈來愈擔心全球暖化的速度,較各國政府回應的速度更快。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最近發表報告說,到本世紀末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限制在攝氏一點五度之內,這個目標仍有可能達到,但必須大刀闊斧整頓全球經濟模式,包括停用柴油燃料。不過,石油輸出國包括美國、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等都對此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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