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日語教學會把が、の、を、で、に等詞稱為助詞。然而在語言學中,語法學家更傾向將這些帶有語法意義的後綴(suffix)稱作標記(marker)。這些標記具有提示一個詞在句子中扮演何種角色的功能,比方說が標記了名詞中心語(noun head)在句子中的主格(nominative case)地位,而を標記了名詞中心語在句子中的直接受格(accusative case)地位。
石田さんがご飯を食べています。
(石田先生正在吃飯。)
(Mr. Ishida is having a meal.)
在上面這個句子中,石田さんが整體作為句子的主詞,ご飯を則作為受詞使用。
這套格標記系統看起來似乎很繁雜,但事實上它的作用與印歐語系語言中的名詞變格相當,如德語中的四種變格:第一格(主格,nominative case)、第二格(屬格,genitive case)、第三格(與格,dative case)、第四格(賓格,accusative case)。
若要做個對應,則有下列關係:
が──主格,標記主詞
の──屬格,標記從屬關係
に──與格(間接受格),標記授受對象
を──賓格(直接受格),標記受詞
日語的格位標記方法與歐洲諸語相比,其實相對簡單的多。身為一種黏著語(agglutinative language),日語只利用後綴標記格位,而身為屈折語(inflected language)的德語則需要透過改變詞形的方式達成這點,有時還出現不規則變化。
像日語這種具有格標記的語言,與沒有類似語法範疇的語言相比,其語序較為自由。由以下例句可看出:
係員が子供にお菓子をあげました。
(clerk-nom. child-dat. sweet-acc. gave)
子供に係員がお菓子をあげました。
(工作人員給了小孩點心。)
(The clerk gave the child sweets.)
在這個例句中,由於日語的格標記清楚地標示了各個名詞在句子中的屬性,所以能在不添加其他詞的狀況下調動語序而不發生歧意。然而對華語及英語而言,由於沒有格位(其實英語還剩一個屬格)的緣故,任意調動順序會造成病句,像是:
*工作人員給了點心小孩。
*The clerk gave sweets the child.
解決歧意的方式是透過添加功能詞,如:
工作人員把點心給了小孩。
The clerk gave sweets to the child.
由以上例子可知,作為具有格位的語言,日語在語序上的確自由許多。
除了上述的四種格標記之外,日語中還有許多標記如へ、は、から等等,就不再多做介紹了。
備註:
1. 可能有人認為英語明明還有三種格:主格、受格和所有格(屬格)不是嗎?但事實上英語的格變化只殘留在代名詞上,真正的變格語言是名詞也會做變化的,如德語和俄語等語言。
2. 此外,英語不管代名詞變格或動詞變位與其古語相較都非常的少,且至今仍丟失中。例如第二人稱主格受格同形、第三人稱單數僅陽性具有三個不同詞形、動詞只在搭配第三人稱單數需作變化。整體朝分析語(analytic language)發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