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火師:
灌完酒之後記得要把人帶回家,不然就是叫計程車‧‧‧
說到喝酒,聽過「壹周立波秀」講喝酒喝到說話一套接一套:半斤不算酒,一斤涮涮口;半斤算喝酒,兩斤扶牆頭;喝到兩斤半,牆走我不走,喝多三斤半,我走牆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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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對岸的斤是市斤,用十進位算,一斤是500g──按照酒水的比重逼近水的情況來算,喝完三斤基本就是1500g‧‧‧何況喝的還是白酒(同咱們認定的高梁、燒刀子、二鍋頭不太一樣,那是另種概念:據喝過的人說有各種味道,但喝起來不像純酒精),基本會醉;如果喝到真的酒也就罷了,喝到假的‧‧‧當心盲了或是GG了‧‧‧
過去台灣常見造假酒的(現在是少聽說),目前對岸這情形還不少見。
02-07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