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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失物招領

作者:綺麗│2015-01-15 14:02:06│巴幣:6│人氣:399





  打從出生以來,我從來沒弄丟過東西。

  所謂的東西,舉凡是橡皮擦之類的小東西,或者是錢包之類的貴重品。有時候會聽同學們討論說他們從沒有辦法把一整塊橡皮擦擦完,每個人都紛紛讚同。唯獨我無法體會他們的心情,畢竟每塊橡皮擦都被我用到連手指都無法抓住的程度。

  不過,或許「從沒弄丟過東西」這個說法不太正確,應該說即使我弄丟了,也一定有辦法將東西找回來。

  我第一次弄丟東西時是在小一。沒記錯是在學校,而失物是父母買給我的限量凱蒂貓鉛筆。我非常寶貝它,雖然我有其他筆,但鉛筆盒裡就刻意只放那支。

  因此當那天回家想寫作業,卻發現不論是書包或是鉛筆盒都遍尋不著筆時,我頓時淚眼汪汪。

  那時媽媽聽到我的哭聲還慌張地跑到房間問我:「美美,為什麼在哭呢?」

  「人、人家的Kitty鉛筆不見了,嗚嗚……」

  「乖乖,媽咪再買給妳就好,要買幾支都可以,寶貝不要再哭囉……」

  於是在媽媽的安撫下,我稍微平復了心情。媽媽說來陪我寫作業,我也乖乖地點頭。

  「哎呀,鉛筆盒裡面原來沒有筆啦?我記得我上次買的放到了這裡……」媽媽翻開我的鉛筆盒,發現裡面一支筆都沒有便這麼說。

  隨即她的手伸向破舊書桌的抽屜,似乎是想從那裡拿備用的鉛筆。

  「咦?這支不是……」


  只見她盯著抽屜裡面,神情有點驚訝,我便問道:「媽咪,怎麼了嗎?」

  「看,這不是美美的筆嗎!」媽媽興奮地把在抽屜裡看見的東西拿出來,並展示給我看。

  當我看清楚她手上的東西之後,眼睛也跟著為之一亮。「哇,真的是美美的筆!」
  媽媽拿著的正是我原本應該弄丟了的筆,上面不僅有使用過的痕跡,還貼著寫了「美美」的姓名標籤。因為我只有一支,所以絕對不可能認錯。

  沒想到,媽媽在把筆交給我之後這麼說:「哎呀,看樣子我們美美睡迷糊啦,連筆都忘記帶出去。」

  「媽咪,不是的,美美今天真的有帶去學校……」

  「好好好,媽咪都知道,美美只是累了,那作業就先不要寫吧……!」

  結果無論我怎麼解釋,媽媽都不相信我說的話。甚至連我也以為是自己記錯了,其實那天真的沒有把筆帶出門。

  然而後來我便漸漸注意到不是這麼回事。

  只要我每次一弄丟東西,最後都會在書桌的那個抽屜裡找回來。就像是失物會自動出現在那裡,抑或可說是失物本來就存在那裡一樣。

  而為了弄清楚什麼情況這個神奇力量會有效,我進行了許多實驗。

  直接說結論吧,透過實驗,我歸納出三點歸還的條件:

  第一,只要是我的東西,不論「遺失」者是不是我本人,東西都會「歸還」。遺失的定義是指弄丟東西的人;歸還的定義是回到抽屜裡。

  第二,即使第一點成立,凡是我不想要的東西,就不歸還。這點不難理解,如果不考慮這個因素,那抽屜早被垃圾給塞爆了。

  第三,如果我遺失的是不屬於我的東西,是否歸還則是看失主的意願。所謂「不屬於我的東西」就必須真的不是我的東西,欺騙自己的話不會成立。

  第三點超乎了我原先的預期,但仔細想過之後也合情合理。此外,「遺失」的定義和是否故意無關,而是要我打從內心真的相信東西變成了失物才算數。

  而自從發現了這個神奇的歸還力量之後,我曾經問過媽媽,那個書桌是哪來的。

  結果媽媽回答我:「那是美美的外公留下來的喔。」

  「外公?」

  外公在我懂事之前就過世了,因此我對他的事情沒有記憶。

  「對,美美的外公年輕時是木匠喔。妳別看那個書桌舊舊的,那已經用了三十年了呢。」

  「三十年!」我驚訝地回。「都沒有壞掉嗎?」

  轉頭瞥了書桌一眼,雖然外觀看起來很舊,還只有一個抽屜,但平常使用起來堅固又正常。三十年是個很驚人的數字,木頭時間一長應該會腐爛或蟲蛀,為什麼可以放這麼久呢?

  「我也不是很清楚,不過那本來是妳表姊出生時外公為了證明自己寶刀未老,特地作來送給她的喔,表姊長大之後妳就出生了,就給妳用了。記得它是用檜木作的,很高級喔。」

  「原來是這樣……」

  我當時喃喃自語起來,那張書桌理所當然地當成了自己的東西用到了國中,卻從來不知道有這段往事。

  自此,我對那張書桌的情感加深了,還幫它取了個小名叫「失物招領」,它也從沒有愧對我,歸還了許多東西。即使後來搬過家,我也沒有把失物招領丟掉。

  只不過當時的我無法預見,失物招領在往後替我帶來了畢生難忘的夢魘。





  「愛咪,妳好了嗎?」放學時,我迅速收拾了書包來到愛咪的教室門口。

  愛咪是我的朋友,自從國二搬家轉學後我就和她同班。因為她對我很好,所以我們感情深厚,後來一起直升高中,直到現在高二。在我剛認識她時,她那頭漂亮的黑色長髮就直達腰部,到現在也沒剪短。

  她也整理好了書包,對我點頭並朝我走來。因為她戴著口罩所以聲音聽不清楚。

  我們每天便這樣一起放學。對了,因為她住D街,我家則在F街,所在方位剛好相反,說是一起,也僅限於到公車站為止的這段路。

  步出學校,我們如往常般一邊走在紅磚道上一邊閒聊。天空灰濛濛的,真希望快點下場大雨。聊到一半時,愛咪突然咳嗽。

  「……妳的身體還好嗎?」我問。

  她點點頭。「嗯……周末有休息,好得差不多……剛只是喉嚨怪怪的……」

  「嗯,那就好,不過還是要好好休息喔。」

  愛咪對我的關切表達了謝意。

  她似乎是在上禮拜四凌晨得了重感冒,當天自然而然請病假了。儘管隔天就回來上課,但到今天看得出來仍有微恙。 

  「說到這個……」愛咪突然卸下口罩,好像是怕我聽不清楚一樣。「有一件事我想告訴美美……」

  「怎麼──」

  「美美對不起!」

  我話還沒說完,愛咪就冷不防地傾下頭,雙手合掌,緊閉雙眼的臉上浮現了愧疚的神色。因為我們在人行道中間停了下來,一度影響其他路人通行,我便將她領到內側。

  「怎麼了嗎?」確定不會妨礙到他人後,我問。「該不會是……」

  「嗯……其、其實我不小心把跟美美借的筆記本弄丟了……」

  忘了提,愛咪為了追趕上禮拜四的數學課進度,隔天和我借了筆記本。原本說好今天要還我,但她在學校時都沒提起這件事,加上今天沒有數學課,我也就沒有想起來。只不過她一道歉後,我就有個底了。

  於是我靜靜聽愛咪的解釋。她今天原本正是打算要還我,偏偏在公車上拿筆記出來確認的時候,因為不小心睡著,下車時慌慌張張,連筆記本掉在車上都忘了。

  「原來是這樣啊,沒關係哦。」

  「可是……那不是美美重要的筆記本嗎?妳不生氣嗎?」

  「是這樣沒錯啦,不過……」

  那是一位我喜歡的網路圖文作家親自發行的限量抽獎筆記本,封面還有親筆簽名,那時還是拜託媽媽才幫我寄出抽獎明信片的,因此我相當珍惜,連上面的字體都工整得跟印刷字沒兩樣。

  話雖如此,我也不至於把它當成只可遠觀的寶物來珍藏,否則打從一開始就不會在上面作筆記。即使愛咪真的弄丟了它,我也不至於對好友發火。而且愛咪也很喜歡這位作家,她第一次看到我拿筆記本時就一眼認出來了,所以我相信她不是故意的。

  更何況──「不過妳放心吧,我找得回筆記本。」

  聽見我的話愛咪瞪大了雙眼:「真的嗎?」

  我用大拇指對她比了一個讚。「相信人家說的吧,不然愛咪來我家看看吧?給妳看個好東東,好嗎?」

  如此提出了邀約。我們的友誼算一算也三年多了,卻從來沒到過彼此家裡,這正好是個機會呢。想想雀躍不已。

  「如、如果美美不介意的話。」只見她遲疑了一會兒,才緩緩開口。

  於是愛咪跟我坐上了同一班公車。在公車上時我們繼續閒話家常,愛咪不知怎麼地對我剛才的話好像頗在意,問了我幾次要如何找回筆記本,但我故意對她賣關子。這樣才有好戲可看嘛?


  *


  「伯母好,我是愛咪,打擾了。」我打開鐵門讓她先進去,似乎在媽媽反應過來之前,愛咪就先打了招呼。

  「哎呀,妳就是愛咪呀?真是有禮貌又有氣質的孩子呢。想喝點什麼東西嗎?伯母弄給妳。」聽見說話聲,媽媽關掉了電視過來招呼。

  雖然她從沒見過愛咪,但我常常在話題中提到她,因此無形中有一股親近感。

  只見愛咪連忙揮手。「不不不,伯母沒關係,我感冒不用麻煩了。」

  媽媽露出同情的表情。「啊,這樣啊,可憐的孩子,那我等等端熱水給妳們。」

  「謝謝伯母。」

  「我們上去吧。」我催促道。

  我家雖然住在大樓,但是樓中樓,我的房間位在上層最裡面的那一間。

  「伯母人真好呢。」一進房後,愛咪對我說。

  「是啊。」我敷衍過去,並將愛咪帶到床邊,將書桌的椅子搬了過來要她坐下。

  「美美說要給我看的東西是?」愛咪仰頭看著我問道,她的坐姿端正,但肩膀總覺得有點僵硬,是在我家放不開嗎?真可愛。

  「等等,頭轉過去那邊一下,先不要看喔。」

  愛咪顯得有點疑惑,但還是聽了我的話,把頭轉向窗戶那邊。與此同時我站到書桌前,注視關著的抽屜。失物招領的歸還只能在抽屜關著的時候發動,因此我平常不會打開它。

  其實在聽到愛咪弄丟我東西時,我一點也不感到意外,畢竟從剛認識她時起就注意到她人雖然聰慧,但有時會粗心大意。而且,我更不擔心東西會遺失,誰叫我有失物招領嘛。我沾沾自喜地如此想著,拉開了抽屜。

  「咦?」

  如同預期,筆記本出現在抽屜裡。

  詭異的是,它並不是以我想像中的模樣出現。與其說那是筆記本,不如說是被撕得七零八落的紙屑。

  我不發一語地捧起那堆碎片,僅用雙手拇指翻出了封面的部分,果然同樣慘不忍睹──包含有簽名的地方。有些頁面還沾染了一些髒汙,稍微將鼻子湊近甚至能聞到疑似腐敗食物的臭味。

  「美美,妳好了嗎……啊!」

  我沒有回頭看愛咪,但聽她的反應就知道她也看見了。「原、原來是真的……可是為什麼筆記本會出現在這裡呢?」她接著說,語氣有些顫抖。

  我轉過身,以毫無抑揚頓挫的語調開口:「我的書桌抽屜,會自動歸還失物。」

  聽到我的解釋,她的瞳孔放得更大了,口罩也被張大的嘴巴撐得緊緊的。「怎、怎麼可能?真的有這種事嗎……」

  「是真的,只要我還想要那個東西,它就會歸還到抽屜裡。」

  我便跟她解釋了一番失物招領的三個歸還規則。按照規則一,由於筆記本是我的所有物,而且我還想要它,因此它才會歸還。她在聽的過程中頻頻驚呼,那反應就跟我當初作實驗時差不多。

  只有一點微妙的不同,我在得知歸還能力的當下興奮不已,但愛咪的額間卻流過了冷汗。

  「所以,妳不是說筆記本遺失了,為什麼它會變成這個樣子呢?」我靜靜地問她。

  「我、我也不知……」她原本支支吾吾,接著想到什麼似地急忙開口:「啊!可能是有小孩子撿到所以──」

  「妳說謊,筆記本是被妳撕爛的吧!」

  被我厲聲打斷,愛咪嚇得立刻流出眼淚。「對、對不起……」

  愛咪一五一十的招來了。

  她根本沒有弄丟我的筆記本,只是因為嫉妒我抽中了她也想要的筆記本,才會把它撕成碎片並拋進她家社區的大型垃圾箱,卻沒注意到紙在飛進去之後就消失──也就是歸還了。

  而我之所以察覺到異樣,自然就是在目睹破爛紙屑的瞬間。假設只是遺失,不可能歸還時會是五馬分屍的慘樣。小孩子弄壞的論點更不可能成立,如果她沒說謊,早在遺失筆記本之際,失物就會歸還了。

  另外從這次的經歷中也觀察出新的潛規則:失物若有分離的情況,所有碎片都會一併歸還。否則要是失物損壞就不歸還,我會無從發現愛咪的謊言。

  在愛咪解釋完後,沉默的氛圍維持了好些陣子。房內只存她的啜泣聲,可是一點都不想安慰這女人。

  剛才拼命克制了自己才沒有馬上發火,冀望愛咪會在我攤牌之前坦承,無奈換得了遭受背叛的下場,要人家怎麼同情她?前面也提過,筆記本對我來說是很珍貴,但好友的重要性遠大於筆記本,只可惜這前提是她沒背叛我,也別怪我最後會撕破臉了。

  「原諒我,美美,我們是朋友……對吧?」不知過了多久,她有點膽怯地如此開口問我。

  而我只簡短地冷冷回了一句:「想都別想。」

  在媽媽把水送來之前我就把愛咪趕出家門,好一陣子都沒再和她說話。





  午餐過後是短暫的自由時間,我去完盥洗室後回到教室。

  一進門,就看見班上的一群臭男生不知為何圍在我座位附近,而且一看見我就一哄而散。

  我坐回位在窗邊的座位之後,覺得他們的舉動相當可疑,便望向坐在右前方的那一位。他正好和我四目交接,又不知道在緊張什麼地將頭撇開。

  儘管上了高中,這些男生還是不改幼稚。八成是用一些無聊的惡作劇嚇我吧?剛才他們好像在看我的抽屜,是在裡面放了什麼東西嗎?討厭死了。

  想著想著,為了反將他們一軍,我偷偷作好心理準備後,將計就計假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把手伸進了抽屜裡。

  果不其然,我的手在本來應該是空蕩蕩的抽屜裡面,碰觸到了一個異物,瞬間心跳加速。那個東西摸起來冰冰的、細細長長的,表面有些粗糙。發覺這樣摸下去有點蠢,因此我故作鎮定,直接把它抓了出來。

  「什麼啊?」親眼看到它時,我也嚇了一跳,但幾乎是同時間就恢復了鎮定。「玩什麼假壁虎,太幼稚了。」

  這句話很明顯就是對那群惡作劇的男生開嗆。在說話的同時,我還把假壁虎玩具扔出窗外,當作報復的手段。

  「啊!妳妳妳──」那位右前方的男子見我這麼做之後,用手指指著我,嘴巴張得老大。

  「我?」

  「那是真的壁虎啊!」另一個男生說。

  「啊,什麼!?」

  我連忙往窗外探頭。不行,這裡是五樓,底下又是雜草堆,什麼也看不到。從這高度丟下去,恐怕凶多吉少……我竟然做了這麼殘忍的事情……

  「哈哈哈哈,造孽喔,竟然有人把真的壁虎當假的,還把牠從窗戶外丟下去,好殘忍啊~」有人開始嘲諷我,其他人在一旁嬉笑助勢。
  
  「我得去找……」我懶得回嘴,起身就往教室外跑。

  「不用找了啦,妳拿一隻死壁虎回來也沒用啊!」

  「少囉嗦!」在離開之前我拋下這句話。

  直接說結果吧,我在一樓的草地上找到午休結束,竟是一場空。本來想說如果真的害死牠,就要把牠埋葬,但連屍體都找不到的話就沒什麼後續了,因此我只能懷著鬱悶的心情回到教室。還繼續被嘲笑,煩死了。


  *


  在回家之前,我順道去了趟屈臣氏。

  一進到那裡,一排排的化妝品專櫃就陳列在我眼前,上頭擺了琳瑯滿目的化妝品,讓我頓時間眼花撩亂。

  不過其實我這次並不是來買化妝品的。

  收銀台內的店員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但店內就只有她了,我也只好鼓起勇氣詢問。「不好意思,請問有賣……嗎?」

  店員看了我一眼,眉頭皺得很深。「在左邊數來第二排的前面。」

  還好她沒多說什麼。依著她的指示,沒過多久就找到了目標。

  沒想到這個東西也有這麼多牌子,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挑選。所幸最後看見了一款自己相當熟悉的品牌「曼秀雷敦」,便放心拿著它結了帳。


  *


  到家後先洗了澡。之後回到房間,坐在失物招領前將課本攤開,可是我其實沒什麼心情看書。最近有些事情在困擾著我,然後今天又發生誤殺壁虎的慘劇,真是禍不單行。

  砰砰。

  突然間,在安靜的房間中,一個細微的聲響引起了我的注意。起先以為是錯覺,但細微的聲音持續以不規則的節拍發出,我便專注傾聽,想知道聲音來自哪裡。

  結果發現聲音就是從抽屜來的,百分之百肯定。奇怪,自從確定它的能力之後,我從沒用它裝過任何東西,為什麼會有聲音?實在難以壓抑好奇心,我便打開了它。

  「哇!」

  在本應空無一物的抽屜裡面,出現了一隻壁虎。

  這隻壁虎就是我白天從窗外丟下去的那隻,百分之千肯定!現在雖然靜止不動,但牠還好端端的,不僅沒摔成肉醬,沒半點傷口都沒見著。

  「太好了……」我鬆了一口氣,原來在學校找不到牠是因為歸還了。

  可是會歸還,到底是滿足了哪條規則?疑問馬上浮現。

  我首先猜有人還想要這隻壁虎,但立馬排除這個可能。如果那群死男生還想要壁虎的話,應該會出去找,也不會那樣嗆我。對他們來說,壁虎從頭到尾只是用來嚇唬、玩弄我的工具。

  殘忍至極。

  只可惜我最沒資格批評他們。說到底,縱使只是無心之過,壁虎是由我親手扣下板機的。

  問題是,作夢也沒想到有生命的動物也算「東西」?如果生物都算在內,那過去被我打死的蚊子、踩死的螞蟻,甚至是踩壞的雜草不都也算了嗎?不,不對,那些生物並沒有被「遺失」,而是當場死亡,何況它們不是我的所有物,理當不會歸還。這一點勢必也適用於壁虎,只是這樣的話壁虎的失主到底是誰?

  「啊,還有這招……!」我突然想到了一個可能性,自顧自驚呼。

  若要說這隻壁虎跟這些生物有什麼差異,即是在於牠在「被遺失的過程中仍是活的」。從這點來推論的話,牠在摔到地面之前就已經歸還了,所以才能避免摔死的命運。而如果牠活著,那麼牠的確可能屬於一個失主。

  那就是牠自己。

  如果自己不希望自己遺失,那麼失主便等於失物,歸還的條件照樣成立。既然有這個可能,那也就代表失物招領的規則不只適用我或其他人,連動物也能算,大膽推測的話,即是有「意志」的生物通通算在內。

  基於此,我便替失物招領添加了新規則:

  第四,如果被我遺失的東西本身擁有意志,且不希望自己成為失物,也會歸還。

  當天我將壁虎放生,暫時紓解了煩悶的情緒。





  「……美。」

  好像聽見什麼。

  「美美!」

  我一瞬間回過神來,四處張望之後意識到自己坐在教室,其他同學都轉過來紛紛看著我。「老師,有什麼事──」

  「什麼叫有什麼事,叫妳起來回答問題,上課發什麼呆啊?」

  「是,對不起!」

  剛才叫我的正是老師。在我低頭道歉時,眼角餘光掃到有人在偷笑……居然當眾出糗,害我只能紅著臉回答了問題。

  「沒錯,妳回答得很好,坐下吧。」

  「謝謝老師。」

  我的英文成績原本就不差,因此儘管事發突然,我還是正確無誤地回答了。

  「不過美美,妳最近上課都不太專心,要多注意一點。」

  本來以為可以鬆一口氣,老師又暗捅一刀,那些男生伺機取笑起來。誰叫上這堂英文課的是班級導師,他才會這麼多話。唉,今天真是倒楣透了。


  *
 

  「傑,都是你害的!」

  「我、我害的?」傑一臉不明究理地重述,然後又皺起眉頭反問我。「妳該不會是在說上課不專心是我害的吧?那干我屁事啊?」

  一下課我就把他叫到學校隱密處的樹下。

  「就是你害的啊,誰叫你那天把我……!」聽到他這麼說我更火冒三丈,但即使是這樣我還是沒辦法把那個字說出口。

  「啥啊?那都過多久了妳還在意?就只是想要爽一下所以試試看了啊!妳自己不也答應我了嗎?而且妳那天明明看起來也很爽,幹嘛現在又──」

  「給‧我‧住‧口!」我再也按捺不住,朝他大吼。

  他竟然……敢這樣子形容我!這一陣子都沒跟他講過話,果然態度還是一樣令人無法領教。真的不想承認這種人前一陣子還是我的男友,瞎了狗眼才會和他交往吧。上過床之後態度就跟著大丕變,我們會閃電分手根本就是他造成的!

  似乎是真的感受到了我的羞憤交加,傑的嘴巴半開、眼角抽動了幾下。他就這樣動也不動地注視著我,看樣子羞恥心還沒被狗啃啊。

  現在不是顧生氣的時候,我深吸了幾口氣,緩緩出聲:「人家離上次『那個』已經過四十五天,但那個還是沒來,你知道這代表什麼意思嗎?」

  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硬是讓自己用不帶情感的語調,這真的很困難,講話的時候連牙齒都在顫抖。

  前幾秒他仍維持著半開的嘴,從帶有疑問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沒能領會,但下一刻他的瞳孔就像貓瞳般,反射性地放得老大。「妳、妳該不會是說,月經沒來?」

  「一定要人家說的這麼清楚嗎……」

  事情就是這樣。我上上個月在傑的再三要求之下,偷嘗了禁果。那就算了,我真是犯蠢了才會沒有堅持他一定要作防護措施。更甭提那次的體驗簡直糟糕透頂,傑從頭到尾只顧自己,而我除了痛跟出血之外一概沒有印象。也是因為這件事,我開始對男生這類生物表現出強烈的敵意,結果成為了被惡作劇的對象。

  不小心離題了,總之我刻意讓自己忽略了這件事。直到月經沒來的頭一周,才不得不想起來。由於我的經期仍不太穩定,所以一開始說服自己只是大姨媽姍姍來遲,可是第二周我再也無法欺瞞自己下去,到屈臣氏買了驗孕棒。使用後,令人絕望地浮現了兩條線,中標了。

  我不死心,一連幾天換了好幾個牌子的驗孕棒跟試紙,但就像是不可逆的化學式子般,得出來的結果始終一致。我真的懷孕了。

  心想再這樣拖下去真的不行,可是我又沒有勇氣和爸媽說,也因為前一陣子才和最親近的愛咪斷絕來往,所以根本沒有沒有適合傾訴的對象,再加上自己不喜歡依賴人個性的這一筆,才會直接找傑攤牌。

  這下他反應比我還激動,連罵了幾聲髒話。「……沒想到一次就中,只是想說不戴套比較爽。」

  「到現在還在說這個!」

  「知道啦!可是妳也太慢發現了吧,四十幾天這樣是還能不能墮啊?」

  「你要我墮掉!?」

  「不然妳要怎麼樣啦?我哪有能力養啊,給我墮掉!」

  才以為他有點羞恥心,現在又一副想拍拍屁股走人的嘴臉。我不甘示弱回飆了幾句,可是終究得照他的提議去做。

  畢竟我也不想也沒能力養。


  *


  他跟我找了好幾家藥局,終於找到有在私下賣墮胎藥RU486的店家。

  我直接跟店家借了廁所,稍微確認了一下衛生棉有沒有穿好後,將墮胎藥丸拿在手上。

  「妳還沒好啊?」

  「你少催啦!」

  「好不催就不摧……」

  即使等得不耐煩的傑在門外催我,我依舊維持著注視藥丸的狀態,沒有馬上將它吞下。

  這就是墮胎藥?白色橢圓狀,長得只不過比一般的感冒藥大顆了點,但終究相差無幾。然而只要吃下這平凡無奇的一顆,在我肚子裡尚未出生的生命便會消逝。

  想到這裡,熱淚簌然滾落。

  我流淚的理由並不是因為傑硬要我墮胎,就連我自己也不願意讓這個生命誕生在世上。再怎麼說,即便我生了他,以我目前的能力也不可能讓他得到幸福。因此與其生下來讓他受苦,最後怨我一世,還不如打從一開始就不要存在。

  可是……就算說是如此,當實際上要這麼做的時候,我還是遲疑了。我絕對不會說自己的遲疑是出自於母性,那樣的說法最終也只會證明自己的母性敵不過貧乏無力的自己。

  到了這一刻,我才明白自己當初因為好奇而讓傑沒做任何預防措施就進行那個行為,是有多麼愚蠢的一件事。倘若沒有懷孕,我就不必消滅這個黑歷史。

  不對,事情都已經發生了,自己所經歷的一切即使到死也無法抹滅,哪怕是如此,我也只能承擔這個罪惡。生下來,我只會造就更大的罪惡。我頓時間有種被迫長大的感受,難道成長非得伴隨在過錯與痛苦之後嗎?那為何在門外的那個傢伙就什麼都不必承擔?

  最後,心中的所有疑問都無法獲得解答,我只能將潰堤而出的淚水配作白開水,下定決心吞下了藥。

  為了確保能夠墮掉,甚至不照店家的指示吃了遠超過正常的劑量。


  *


  後來我自己回家,一進到家裡藥效就開始真正發作。

  在那之前我的肚子只是隱約有股稱不上痛的感覺。我感受到體內有器官在強烈收縮──是子宮。收縮帶來的疼痛簡直要把我的腹部硬生生扯裂一般,我覺得就算把自己肚子當成拳擊機的感應裝置用全力轟,跟此刻的痛楚比起來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我咒罵出想得到的所有髒話,一面環抱腹部,一面攙扶牆面,才勉強支撐到一樓的浴室。為了怕有東西流出來,我一不做二不休,臀部直接黏在馬桶上。要是一直換衛生棉根本沒完沒了。

  一點也不敢看身體到底排出了什麼東西,就立刻沖掉,何況劇烈的腹痛,以及那彷彿隨著疼痛連帶受到重擊的良心讓我喪失了閒情逸致。浴室地板到處都是我的血,可是我連清理的力氣都沒有,被發現就被發現吧……

  我忘了我是怎麼爬回房間的,整個人直接趴倒在床上。滿面星淚霎時濕透了整面枕頭,但我管不了那麼多,只覺得眼皮沉重無比,闔上了眼。

  我作了噩夢。

  在夢中,我不知為何全裸被釘在十字架上,四肢被釘穿的地方不斷流血,可是我一丁點痛覺都沒感受到,在夢裡唯一不足的知覺便是痛覺。

  無奈那完全不是好事,我其他的感官正常甚至超常運作。四周出現了許多的嬰兒,每一個都在哭泣,可是他們的嘴巴並沒有動,這是因為他們早就死了,七孔流血。因此他們其實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但哭聲沒來由地就是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中、血腥味通過鼻子直衝腦門。我既無法閉眼也無法轉頭,只能不斷地與他們純黑而空洞的眼眸對望。

  我通常只要作了噩夢就會立刻驚醒,僅僅這一次例外,身體過份疲乏,連恢復意識的力氣都丁點不剩。因此我等於是被困在名為噩夢的牢籠當中,不斷地受到驚嚇,卻又無法脫逃。

  我是被搖醒的。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坐躺著,媽媽在我面前淚流滿面,看到我醒來便「美美,妳還好嗎……!?」

  「媽咪……」

  奇怪地,明明意識尚在朦朧狀態,內心卻有股聲音要我看向失物招領,於是我便將視線對了過去。我看見抽屜是打開的,看來是媽媽打開了嗎?接著我不顧母親阻止,勉強蹲站起來往抽屜裡頭一看,隨即感到一陣從腳到頭的惡寒,轉眼間清醒過來。

  那裡面有著一顆深紅色的肉塊。





  臭味。

  血的味道伴隨着排泄物的味道融合成一種難以形容的臭味,直衝鼻腔,我想現在自己的臉一定因此皺成一團。即使想要伸手摀鼻,發現自己也沒有那個力氣。

  這種惡臭足以讓人直覺想起過往所有不愉快的回憶,而且應該在我回房的時候就存在了,為何我後知後覺?

  沒錯,這味道早該存在了,畢竟沒有人比我更清楚抽屜裡的是什麼「東西」。

  它不過一公分多,卻隱約看得出人類的形狀,可以分成「頭」跟「頭以外」兩部分。頭的那部分不成比例地肥大,其他連發育都稱不上的部位和器官全加起來才細細一根。用國小自然課種的綠豆打個比方,頭的那部份和綠豆種子相似,而其他部位則是剛長出的幼芽。

  問題是那根本不是什麼用來種豆芽菜的植物,而是暗紅色的人類胚胎──死的。不只如此,胚胎沾上了排糞管內的排泄物,所以才會摻雜著刺鼻的屎尿味。

  儘管頭痛得要命,但清晰的味覺連帶讓大腦被迫開始思考。它會出現在這,就表示達成了歸還的條件。可是為什麼?按照規則二,如果是我不想要的東西就不會歸還,它理應被沖至化糞槽了,怎麼會歸還?

  啊!難道是因為傑其實想要我生下來?畢竟硬要解釋的話,它算是我跟他的「共同產物」,所以還得過問他的意願──不,不可能,傑也已經清楚表明了他不想要,加上陪我到藥房買了墮胎藥,只差沒親眼確認我把藥吞了下去,這些都足以證明他的立場。那麼……

  霎時間,有一種可怕的想法閃過我的腦海。已經可以排除這次歸還的原因不是因為規則一至三,那就只剩下規則四。

  想到這裡我已經開始呼吸困難,喉嚨如同被火焚燒一般疼痛,讓我開始嗚嗚啊啊地胡亂哀嚎,但思考仍不願意喊停。

  規則四成立,就表示失物本身擁有意志。儘管胚胎還沒有完全發育完整,但已經初步看得出人樣來,倘若它已經有了意志,那麼它就有生存的本能,也不會希望自己被遺失。

  也就是說,用「它」來形容胚胎根本大錯特錯,只能用「他」或「她」。

  「……美美!」媽媽的聲音總算重新進到我的耳裡。「救護車就快來了,妳先躺著休息,拜託!」

  「咳咳……咳……嗚嗚……!」哭聲與咳嗽完全混在一起,我根本無法回應。

  就算不想休息,我的腿也早已癱軟,整個人蜷縮在床上,任憑身體不斷抽搐。看來我以為沒事了是錯覺,現在身體一定出了異狀,可是肉體的苦痛對此刻的我來說絲毫不算什麼。

  真正令人難以承受的是內心的苦楚。我這次遺失的不是單純的物品,而是活生生的人命。在我將胚胎付諸流水的當時,他還沒有真正死去,且這個動作違反了他本人的意志,所以失物招領才會歸還他。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後悔自己墮胎,這是我自己做下的選擇,可是……可是誰會想到事情會演變成這樣,失物招領真的在跟我開天大的玩笑,為什麼要讓我知道他不想被丟棄,想繼續活著的事實?那這樣剝奪了他生命的我,不就成了殺人犯嗎……?

  儘管我不斷控訴,朝著失物招領發出無聲的悲嘆,它也沒有任何回應。不知為何之前從不覺得它破舊不堪,但現在看起來就跟由朽木堆起來的東西一樣,隨時會垮。

  一直以來它替我歸還了無數的失物,哪怕是歸還被愛咪撕爛的筆記本、活生生的壁虎還有這次的胚胎,它都不過是在默默地盡自己的責任罷了。前面靠它嘗盡了甜頭,然後這一次我卻把矛頭指向它,怎麼會有我這麼卑鄙的人?工具本身並沒有意志,真正犯下過錯的是我自身不是?

  可是,可是就算是這樣,如果到頭來我會藉由失物招領知道自己是個殺人犯的話,那我寧可從頭到尾不要有它啊!!!

  「媽咪……我好想死……」

  「美美……拜託妳別說傻話呀……再撐一下……」

  不知是身體失血過多還是心靈受創過重所致,我再也聽不見任何聲音。


  *


  「……這裡是?媽咪?」

  再次睜開眼時,我來到了一間純白的、掛著簾幕的空間。

  「醫院,妳失血過多暈倒了兩天……」媽媽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還好我回來得早,沒事了。」

  意思是我睡了兩天嗎?總覺得就只是一眨眼的時間。不過聽說睡眠有撫平傷口的功能,多虧這點心情平復了許多,前一刻的處境都像是幻覺一般。

  正巧,這時病房門打開了,進來兩個人。走在前面的是愛咪,傑跟在後面。「美美,妳終於醒了!」一見到我醒來,愛咪就激動地噴出淚來,蹲到媽媽讓開的床邊空間,緊緊抱著我不放。

  「愛咪……」

  我望向傑一眼,他輕輕對我點了頭,我看得出來他滿臉愧疚。

  「愛咪把事情都跟我說了,她很關心妳呀……」媽媽站在後面說。

  「愛咪,妳是什麼時候發現的……?」我問。事情都說了,是指我和傑的事吧?也包含失物招領的事嗎?

  「對不起,美美,我那天擅自跟在妳跟傑的後面……」愛咪抬起埋在我胸前的臉,淚眼盈眶地說。

  據愛咪的說明,即使在我們冷戰的這段時日,她仍在關心我,也一直想找機會重修舊好。

  當我找傑私下談判時,愛咪就察覺到蹊蹺。她只是怕驚動我,所以先去找了傑質問,可是他什麼都不肯說。因此愛咪決定無論如何放學都要找我問個究竟。

  只是沒想到我一放學就和傑兩人火速離開,愛咪雖然幾度遲疑,還是一路尾隨。而在目睹我們進入藥局時,愛咪就猜到事情全貌了。

  愛咪真的非常擔心我,所以跟著我回去,只是始終沒有勇氣叫住我,只好在大門外等。我回到家裡後她有打幾通行動電話和按門鈴,但痛得要命的我根本沒聽到,愛咪的擔心才終於演變成恐懼,幸好媽媽在這時回來了。

  「我本來不太相信愛咪說的,但到妳房間時聞到了很重的味道。才趕緊撥了救護車。」

  媽媽還說,在母親喚醒我的時候愛咪其實人就在外面等。這讓我赫然驚覺自己對這位朋友做了多麼無情的事。

  愛咪在這時握住了我的雙手。「我真的想和美美當朋友。我知道自己之前那樣對妳是錯的了,對不起……」

  「不……我才不對,我對妳太過份了,沒想到妳這麼關心我。我們可以重新當好朋友嗎?」

  愛咪再度流淚,我從她的眼裡看見了光芒。「好,謝謝妳,美美。」  

  「美美,我也是來和妳道歉的……」

  「……」

  傑似乎把我的沉默解讀成給他懺悔的機會。

  他徹底明白自己當初的索求太蠻橫,也不奢求我原諒他,以後再也沒有往來也沒關係,但他就是想道歉。

  最後他說:「對不起,讓妳一個人承受這些。其實我後來後悔了,就算妳不想要那孩子,我還是希望妳生下來讓我養。但事情都過去了,求求妳不要再去想了。」

  原來是這樣……聽見傑的說法,我總算能掃開內心深處的陰霾。是因為傑想要孩子,所以失物招領才會歸還胚胎,不是什麼胚胎本身有意志。

  那些只不過是自己的胡思亂想。太好了,我不是殺人犯。真的是太好了……

  「美美,等妳出院,媽咪載妳去把書桌燒掉吧。」

  「好。」

  媽媽看出了我內心的打算,體貼地跟我說。





  一棟大樓的停車場外,一位荳蔻年華的少女在等人,她有一頭亮麗的黑色長髮。

  「動作好慢唷。」看見人來之後,少女露出不耐煩的表情。

  雖然說是不耐煩,但少女的臉蛋相當可愛,因此連不耐煩的表情也不失可愛。

  「好啦,愛咪抱歉,這不就來了?」來者是一名年紀相仿的少年。

  「傑,你不幫忙負責到底的話,美美的媽媽一定會讓你吃不完兜著走耶!」名喚愛咪的少女生氣地說,那表情同樣不失可愛。

  原來,今天是兩人約好要和美美及美美的媽媽去燒書桌的日子。那張書桌實在是太可怕,不僅差點破壞愛咪和美美的友情,還讓美美的心靈受到嚴重的創傷。

  據說美美的媽媽之後有去問當初使用書桌的表姊有沒有覺得奇怪,表姊一開始說沒有,但之後想起來,在外公過世之後書桌的確有點怪怪的,可是因為已經很少用了,就沒有多想。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一切都會沒事,從今以後。

  「對了,還好你肯幫美美的媽媽說那個謊,不然美美知道事實的話,會良心不安一輩子吧……」愛咪繼續說。

  「謊?什麼謊啊?」只見名為傑的少年搔搔頭,他長得其實滿帥氣,卻不知為何老是有點散漫。

  「你記性好差喔……就是你說後來反悔想要孩子的那個謊啊!」愛咪鼓著嘴。

  那個謊是愛咪想的。

  其實當時大可直接把胚胎丟掉,不要讓美美看見就沒事了。但問題就在於事態緊急,她們壓根兒沒有想到美美會胡思亂想。在她們看見美美反應之後,愛咪在反覆思考歸還的規則時才意識到真正原因,於是趁美美醒來之前安排好劇本。

  要是傑不肯說這謊的話,下場就真的會跟愛咪形容的一樣吧?誰叫讓美美懷孕的就是傑,美美的媽媽沒有當場揍他就已經是萬幸了。

  千萬不能讓美美知道這是謊言,愛咪決定在內心守護這個祕密一輩子。

  「喔,對吼,可是我還是不懂,這跟胚胎會出現在那裡有什麼關聯?」不過,另一位當事人顯然還是不太明白的樣子。

  「你不懂唷……美美告訴我失物招領有三個歸還的規則,可是胚胎的例子不管哪一條規則都不適用,除非……」

  這時美美家的車子從停車場出來了,因此愛咪催促傑上車。

  美美在前座和愛咪打招呼,愛咪報以微笑之後也跟著上車。

  在上車前,愛咪決定從此不要再去想剛才得到的結論,傑忘掉的話就算了吧。

  ──除非胚胎本身有意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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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夏璃奈
最後一句好可怕啊~ 0 口 0

01-20 01:58

綺麗
是啊XD03-08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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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喜歡★davidwu0123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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