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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事件】-窩的想法

萌萌小母貓 | 2022-06-12 22:58:36 | 巴幣 0 | 人氣 164

先貼上連結好了
避免其他人看到又不知道在說什麼
也方便以後自己反省思緒時使用

首先敘明
1.無任何攻擊他人之意欲
2.無任何在小屋找尋同溫層之意欲
3.發表含個人情緒及想法 請謹慎閱讀
4.有再繼續補充可能


---以下正文---

一、對於新聞的理解與該則之關聯
    (一)新聞是乘載想法之媒體工具
資訊傳播(或稱溝通)的過程簡化過後可分為三者
「發訊者」=想發送訊號(消息)之人
「媒介」=過程是透過什麼工具ex.網路、報紙
「收訊者」=接收到訊號(消息)之人
(已經很簡了,不然還有編碼解碼雜訊等)

首先,一個案件可以拆成
當事人、媒體、看文章的人
分別對應上面三個角色
在當事人面本來就會有所偏頗
沒有人會希望報導出自己錯誤的一面
所以他告訴媒體的(或媒體找的題材)
就會先隱藏一部分的資訊
在媒體本身(不論是新聞、網路或這篇文章)
如何寫一篇「有點閱」的文章
作為一個營利企業難免會有所選擇
並且現在的媒體流行所謂「去脈絡化解釋」
即媒體不會告訴你完整事件的原委
只有部分他寫出的結果
剩下的該如何思考,就是閱聽人自己的事
不思考完全接受,就被洗腦
而在看文章的我們,會有不同的想法
這個應該就不用多說了吧?
都是透過自己的經驗來解釋所遇到的事件
每個人經驗不同所以闡釋方式也不同

小結 :
消息要傳遞出去
本來就有很多地方有問題
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全信
哪裡是真哪裡是假 讀者不查證不會知道
真理越辯越明


    (二)為了快速進行討論的取捨
那麼,既然收到的消息不會是正確的
為甚麼基於有誤的消息還要討論?
批判使人進步、促進公共利益等理由
標題的快速不是毫無取證的意思
而是將範圍限縮在收到的資訊
不然討論的範圍只會被越拖越大
最後變成歪理飛來飛去罷了

舉個例子來說
A酒駕撞死B
不限縮就會開始變成
A酒駕->他有錯->他媽生他有錯->...
接下來就不用討論了
光討論誰有錯就好
整個宇宙都會有人認為是錯的
但如果限縮在標題
A酒駕->他有錯->該處罰
就可以快速的討論酒駕該怎麼處罰
當然這個例子是錯的 簡略太多東西
有時候不討論背景實難做出判斷
只是想表達 沒有限縮討論的範圍
會是多麼麻煩的事情
有點像是建立共識決定範圍吧

小結 :  
想要討論一件事,要先確立討論的範圍
除非兩方的程度確定可以相互理解
不然只會陷入不可理喻的狀態
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
如果只是想發言
也許可以考慮限縮在該篇文章的範圍就好
像是【花生事件】最快的方式就是根據文章討論
除非是顯而易見的
不然不去幫內文特地加一些「可能有」
沒提就沒有 有就有
當然,這是錯誤的辯論方式
若要進一步的話
勢必得搞清楚前因後果方得為之


二、所持想法與原因
    (一)對於該篇事件的想法
剪錄該篇文章幾個段落分述
第一段
"14歲少女與家人搭乘飛機返家時,
由於對堅果類嚴重過敏
搭機時特別請機組人員提醒其他乘客不要吃花生
然而前排乘客不顧警告堅持享用,
導致她在高空過敏性休克差點死亡。"
->在這段得到
1.當事人是少女與前排乘客
2.時間是搭飛機時
3.少女有過敏(搭機時有說)
4.案件是過敏差點死亡

第二段
"母親表示,與女兒前往度假,
搭乘返回倫敦的班機上,
因為有乘客不顧警告吃花生,導致女兒過敏發作,
「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惡夢,
我當時真的覺得她會死,真的很可怕」。"
->在這段得到
1.時機點是班機上
2.乘客不顧警告

第三段
"雖然機上已廣播2次請大家不要吃堅果,
然而她還是看第10排乘客在吃,
女兒在航程約剩下3小時左右突然過敏發作,
緊急注射2針腎上腺素"
->在這段得到
1.在飛機上已經廣播兩次
2.乘客不聽還是在吃
3.女兒發作,自己注射腎上腺素

第四段
"情況真的非常危急,甚至考慮緊急迫降,
這全都是因那名乘客堅持要吃花生,
認為航空公司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採取更嚴厲的措施,
而不是警告而已。"
->在這段得到
1.有考迫降
2.乘客堅持吃花生
3.女孩方認為應有更嚴厲的方式

總結四段一下能得到甚麼
1.當事人是少女與前排乘客
2.時間是搭飛機時
3.少女有過敏(搭機時有說)
4.案件是過敏差點死亡
恩 跟第一段差不多
因為媒體被要求第一段要濃縮整件事情
想想 誰會仔細看完全部呢?
這也是不看完全部會被洗腦的原因
但是 根據後文可以得知
1.當事人為少女與乘客
2.告知過敏是在搭機時
廣播一定是在機內吧 總不可能還沒在飛機內
就請機組人員廣播所以時間能限定在
起飛(機艙內)前、時(空中)這個有疑義
但認為應該是在空中啦
不然沒離地怎麼迫降?
又強調乘客有醫療背景之類的
而且航程說了剩下3小時
勢必是飛了一點距離才這樣說
3.乘客堅持要吃到花生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想法
說三次因為很重要

首先女孩與乘客共同花費一樣的錢
向航空公司購買了機票
兩者應該具有一樣的權利
今天乘客突然想要吃花生被看到了
被要求制止 原因是女孩嚴重過敏
惟 在飛機上做正常的飲食
是被世界所接受的
所以打開花生的包裝 享受它
應該是乘客的自由與權利
但今天因為女孩有重大疾病
這個權利是被禁止的
為甚麼要被禁止呢?
論點不外乎以下兩派
1.法律
於法律上飛機飛行中
航空公司確實有法律委託之權利
事後若有危害發生 乘客要被法律制裁
這部分也沒意見
於法律面應該就有共識吧
所以不討論這個方面
2.道德
現在主流的風向是
生命為優先、其他都閃邊
只要牽扯到女孩方有一丁點錯誤
就會被貼上「愛吃花生」、「不配為人」
的標籤 清一色不管你想表達什麼
只要說女孩有錯 就是你沒道德
能認同生命是最重要的
有疾病共同生活在這社會也確實該體諒
但不代表能「完全」排除掉其他權利
而且是絕對的 不能被檢討的
難道自由權因為比起來比較小
就完全不受到保護不用被賠償嗎?
以大眾的想法應該是吧
但真的沒有錯嗎?覺得值得思考
是不是有著「會死掉」為由
就能夠排除他人的權利行使?
「完完全全」不需要檢討自己

舉一個例子
A喝醉了在馬路睡覺
其他人都該限制自己不能撞到
因為A可能會死掉
秉持生命權大於所有的概念
不該檢討A因為它會死掉

再舉一個例子
A有蠶豆症 不能吃到蠶豆相關品
不然他會死掉
今天直接走進一家餐廳
等到上菜了才說 自己有病
這時候問題在誰那邊?
是餐廳 因為A吃到會死掉
以他們的觀點就是這樣
生命大於一切 其他不討論
這樣子合理嗎?

知道會被說滑坡
第一個被說滑坡合情合理
第二個呢?就自認是個好例子
今天A有蠶豆症 如同女孩有過敏
A選擇隱瞞此事犯險用餐
如同女孩不告知而搭乘飛機
到這裡有人會說女孩有告知航空公司
的確有告知 但時機點呢?
根據前面推斷 可以有二
1.地面機艙內起飛前告知
2.空中看到有人吃才告知
無論何者而言
在機艙內 如同直接限制乘客的權利
為何不是在他人買票時航空公司就告知?
為何不是在登機時告知其他人此事?
如果直接先說了 是不是就沒有衝突?
一致會覺得 乘客有問題
因為告知了 還買票就是答應限縮自己權利
如今 他強迫他人限縮自己權利
就沒有任何的先行行為
試問有多少人不會有不爽?
但只要說會不爽 那就是你沒道德囉
因為生命權大於一切
不需要考慮其他的問題

這件事的問題 覺得只在
「有沒有其他方式可避免」
可以提前告知航空公司
使他們在售票前就告知其他乘客
可以換乘其他班機
可以換個位子
可以換其他交通工具
有很多先限制自己權利的方法
女孩方卻選擇出事時才禁止他人
如同把自己的生命交在別人手上
覺得很奇怪
自己認為「要限制他人時要先限制自己」
為甚麼自己應盡的義務都沒做到
就可以直接限制其他人呢?
回到蠶豆症A的例子
A自己有疾病
就該自己選擇沒有蠶豆店家
第一步限制自己選擇店家的權利
倘若真的只有那一家店可以選
那再來限制店家的行為
但【花生事件】的案例是
僅有自備腎上腺素救急
還有來不及給予他人選擇的告知而已
認為 女孩方能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像上面說的
麻煩航空公司在乘客搭機前就行告知
而不是都搭了 都起飛了 要休克了才說

如此
實在很難認為女孩方的措施已盡最大努力
而不去考慮他人權利
有人會說 為甚麼不檢討客人
阿就道德瑕疵等法律制裁
沒什麼好說的 享有吃花生的自由時
也該負起應有的責任


三、結語
    沒想到會有那麼多不經思考一面跟隨風向
以為自己站在道德端頂點的人
看到不符合自己的觀點就直接開罵
要說這群人比較有同理心嗎?
不曉得 或許是 或許不是
只希望討論一件事時 可以拿出自己的論點
而不是生命大於ALL如此粗淺的理由
並且避免罵別人腦殘等等負面言語
難保新聞寫的是真的 也難保自己是對的
冷靜思考後 拿出自己的論點 比較實際
錯了就虛心接受 遠比「你好愛吃花生喔」來得好
有趣的是 大家都對生命有同理心
隔天有政務官確診的新聞
下面留言風向又變成 夕鶴 普天同慶
這時候那群人的同理心呢?
是政務官沒有生命、確診不會死亡?
又或是意識形態阻礙了那虛假的同理心?

一更


創作回應

想治好怠惰因循的貓
哇...看完場外真難過 你還好嗎
2022-06-13 11:32:14
萌萌小母貓
謝謝關心>< 不過心情還好 因為早就知道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 會有支持也會有反對 只是直接被文字攻擊而沒有理由 有點驚訝就是 數量還不少
2022-06-13 17:29:37
想治好怠惰因循的貓
https://truth.bahamut.com.tw/s01/202206/b5d645995fa2b3b0442232f837f14ab2.JPG
2022-06-13 1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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