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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文備份

DXS2021 | 2009-08-15 08:36:36 | 巴幣 0 | 人氣 440

記得有首兒歌的開頭是"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
過去這代表環境優美自然,是個周遭碧蔥翠綠的好地方
現在要是你住在這種地方,代表該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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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人說要知道我外祖父的故事,但身為其後代,我感到自己有義務將他的事蹟流諸於世。

我外祖父是名天生的罪犯,年僅六歲就在警局登記有案,親戚都一致認為他會在二十歲時進監獄,三十歲時問斬,四十歲被吊死,五十歲經營一家麵包店。因此我那有名的學者外曾祖父(他是孫中山的好友,詳情以後再說)希望他去做一名百科全書的推銷員--當時這是最熱門的行業。但他仍然義無反顧的踏上了盜賊之路。

他的手法新奇而大膽,橫行了三十年才被警察逮到;做案時他總是穿上一身破爛的貓裝在屋頂上高來高去,最後他是栽在一群扮成狗的探員手裡。然而被捕這事並沒有影響他在犯罪界的傳奇,有次他和另一名大盜一起吃飯,先是一個偷刀叉一個偷鹽罐,後來演變為彼此互偷對方的皮包,一直有個皮包可以偷這件事似乎讓他們蠻苦惱的,離開時他們還綁架了一個服務生。還有次他潛入瑞士銀行,用炸藥炸開保險箱盜走了六十萬美元,結果不慎吵醒了警衛,但在他再三保證這次活動收入將全數捐給伊甸兒童基金會後警衛又回去睡。

我外祖父被捕這件事鬧得很大,黑白兩道不斷地發生衝突,使得審判過程就像一場馬戲表演,只不過大象進入法庭時有點困難;這段時間有個神父常常來勸導他,他這才發現自己多對不起自己那位學者父親,為了贖罪,他賣給神父兩套百科全書。

審判結果我外祖父被判六個三十年徒刑,他簡直不敢相信--特別是法庭的那些大象。雖然他一度感到相當沮喪,但隨即開始不屈不撓的挖堀地道逃獄。他賣力地用湯匙一匙一匙地挖著地道,從牢房挖到監獄圍牆外,但他覺得他還是比較喜歡地道,又經過太平洋一直挖到夏威夷。

在那裡他每天在沙灘上做日光浴,跳跳草裙舞,並不時追逐年輕女孩。就這樣,他跟我外婆結婚了。雖然我外婆深愛著我外祖父,但卻對他的花心感到無法忍受;某天我外祖父在街上看了一個女孩一眼,結果我外婆把他丟到馬路上,他被卡車撞了一下,又被救護車撞了一下。

回到台灣時已是他生命中的最後幾年,這時他迷上了棒球,每天都到棒球場報到希望能接到一顆全壘打球做紀念,然而球從不往他坐的方向飛,有次球終於朝他飛了過去,他縱身一撲,不知道什麼原因,接到的竟是顆足球--沒人猜得出來。但他始終相信他接到的是顆經過偽裝的棒球。他本人也是名化妝高手,因此我一直以為他有著金髮碧眼,跟美國總統福特有點像,直到我十歲時才知道他其實是長得像福特汽車。

他生前總愛策劃自己的葬禮,他常說比起土葬,他更喜歡火葬。但跟和我外婆去渡假比起來,則哪樣都好。他死後我們依他的遺願將他火化,並將他的骨灰捐給馬偕醫院作為研究用,而馬偕醫院則將他的骨灰往下水道一拋,之後發表了篇關於忍者龜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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