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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最長冤獄 川漢坐牢23年獲釋

大衛·克拉 | 2016-02-02 17:29:58 | 巴幣 0 | 人氣 109

內地最長冤獄 川漢坐牢23年獲釋

星島日報 – 1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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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我真真切切是個清白的人了」,二十三年前因殺人焚屍罪入獄的四川男子陳滿,昨天獲翻案宣判無罪,步出海南美蘭監獄,是內地已知服刑時間最長的冤獄。宣判後,海南省高院副院長向陳滿鞠躬道歉。陳滿獲釋後難掩興奮之情,對於含冤多年,稱「理解當時的司法環境」,但仍會按照規定申請國家賠償。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院在美蘭監獄宣判陳滿無罪。不久,辦理完手續的陳滿在家人陪伴下走出監獄。他先給年逾八旬的父母打電話,「讓他們平靜一點,保重身體」。四十八歲的陳滿說:「經歷二十多年的磨難,自己也在不斷調整,看了很多書,從書中吸取力量,很多人不斷支持我幫助我,也給我無窮的力量。」

  在美蘭監獄門口,陳滿的一位老友當場表示會支持他創業。陳滿則說:「創業肯定是要的。但創業的目的不是為了想賺多少錢。而是要回報社會,回報這些關心、幫助過我的人。」

  當初,陳滿從家鄉四川來到千里之外的海南正是為了創業,結果卻身陷冤獄。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海口一處民宅失火,屋內一具屍體頸部和身上有刀殺痕迹。警方認定是陳滿所為。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海口法院判處陳滿死緩。陳滿不服提出申訴,直到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才指定浙江省高院重審。

  浙江高院昨天在美蘭監獄公開宣判,認為陳滿殺人焚屍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陳無罪。海南省高院副院長隨即向陳滿道歉,並送上五千元慰問金。據報陳滿回答說:「沒有關係」,「理解當時的司法環境」。他說,將按照規定申請國家賠償,「這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終於撥開烏雲重見天日,還了他做人的尊嚴。」陳滿的父母昨天在網上發布致謝信,向支持陳滿案平反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謝,他們希望兒子能振作精神,趕快忘記痛苦,安排後半生新的征程。

  內地近年先後為內蒙呼格案、福建念斌案等冤案平反,並揭發背後存在刑訊逼供等司法黑洞。三年前,公檢法部門首次明確規定,採用凍、餓、疲勞審訊等非法收集的口供,都屬於非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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