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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太閒】雲林地方法院旁聽

車魔獸獸 | 2011-06-11 17:26:12 | 巴幣 60 | 人氣 3650

其實也不是真的吃飽太閒,吃飽太閒的應該是明明就是要做報告的事情,
我卻拿來在小屋發一篇文章......XD
通常感覺好像很少人會把自己的作業PO上來吧,又尤其是這種報告。
本來想說雲林監獄照片應該短期內會出現,但是覺得一定不知道要等多久,
想說既然是得來不易的事,就先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旁聽是每個人都可以去聽的喔~好奇的話可以去看看,還滿有趣的XD

老實說,這世界上真的是甚麼都有,
可能有人覺得連續劇的法庭真的很帥,動不動就會有個關鍵人物打開門說他要做證,
但是其實事實上......


天氣真的太好了,熱到一個不行,從斗六騎到虎尾也是稍微一段路......

大門旁邊就可以直接進去刑事的法庭...不然就是直接從大門往右轉....




有點像小學廚房的後門(?)旁邊那些就是刑事庭,門旁邊就會有貼一些案件,
上面就是正在開第幾個案子之類的,旁邊的紙都會寫。
看你是想聽殺人未遂、家庭暴力、竊盜之類。刑事跟民事的差別應該也不用多說吧....
反正刑事就是像剛剛說的殺人、家暴、竊盜搶劫、毒品這種
民事的話......要白話一點說就是像台灣霹靂火、台灣龍捲風那種爭財產、侵占土地之類的,
比較像家務事啦,跟財產稍微比較有關係。如果有錯的話請鞭m(_ _)m
對一些旁聽的人(不是法律系、或狂熱份子來說)聽民事應該會有點無聊。

時間來說的話......刑事會最早,民事那天是下午才開始,所以當然是先聽刑事的。

一進去就有警察在那裡,然後手機要關機或震動,
因為馬上就要開始了,所以也來不及問說可不可以拍照(這樣問也很白目)

第一個我們是聽家庭暴力的,因為第一次非常的盲目不知道要聽哪一個(汗
所以就索性找了一個時間最近的。

不過一直都沒有看到原告出現,結果原來是因為保護當事人所以讓他們在後面,
以麥克風的方式回應......。

大概就是說對方常常跟蹤她,而且已經離婚了,還會到家裡找,
一開始求她出來,後來就會狂罵髒話,還會吐檳榔汁在門口,
受不了的情況下聲請了保護令。
但是還有段時間還做撒冥紙這種行為,比較嚴重的一次是去把車窗打壞,
把受害者抓出來毒打一頓(汗)...然後還有吸毒,自己幹了甚麼事情應該都不知道吧(?

但是法官似乎覺得被告不會出現,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所以就聽完後,
就先請受害者一家回去(?)
過了不久後被告真的出現了,不過身分證沒帶,報出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名字那些之後,
就開始請檢察官發表這樣,大概就是跟我前面講的差不多啦。

被告說承認犯下的過錯,但是其中一個他不承認,
因為那一天他腳受傷去開刀,根本沒辦法去砸車幹嘛,
不過審判長問他有沒有證明....他說沒有,隨後就把腳抬起來.....

就在那邊比說他是哪裡受傷甚麼的,只差沒把鞋子脫下來吧-.-|||

接下來就開始離題說他跟他老婆怎樣,他兒子怎樣,然後就說他懷疑她怎樣,
然後說他媽媽帶他老婆去做一些不正當的事情,諸如此類。
不過在法官和檢察官眼裡就是你已經確定是打人了,這些罪行都承認了,
這些家務事其實也不會影響到甚麼-.-a

不過跟我一起旁聽的同學似乎很想聽下去.....可能有點被感化吧-.-

還有一庭是殺人未遂,不過是一群泰勞之間的事情....
我只能說聽他們翻譯讓我有點不小心想笑出來(汗)
這個哪天如果有人要跟我去吃飯的話.....我再模仿一次...

第三次就更離奇了.....是竊盜,好像是說被告把車子開走,
可是他說是他的乾爸(靈魂)指使他開的,說要救人,然後他就進去把它開走了!
然後帶他去做精神鑑定,發現被告精神狀況真的不穩定,已經有點沒辦法自主。

他的辯護人(穿綠色的所以是公設辯護人)
是說因為他之前就已經因為這種狀況偷東西,其中有一年半到現在才發生這個問題,
如果強制去治療關在醫院裡大概是兩年...也有可能會讓他身心受到些問題之類。
我的解讀大概是這樣啦,有些專有名詞我講不太出來有點忘記
給他看汽車的照片,他一直含糊講不出甚麼東西,
但是他好像覺得偷的地點似乎是不一樣的,反正就是真的腦子不清楚的樣子XDDD

(其實我真的看不太出來他是會開車的人耶 囧)
(而且話說......為什麼他會知道車子裡面會有鑰匙啊.....?)

最後法官叫他自己好好去看醫生(汗

中午到了所以大概要等到兩點多左右才可以聽民事~就到處晃晃吧


一進來我就忘記拍了,但是拍了我覺得滿有趣的東西.....


老花眼鏡都不知道跑哪去了.....還有一本六法全書在旁邊,
我相信有些專業人士看了這本書都會有點想睡,更不用說我們這種非本科系的了 XDDD
然後我們坐在裡面聊天,也順便聊了一下八卦、同學的事情之類的
(完全跟法院毫無關係的內容XD)

對了,突然想到剛剛聽到的那幾庭幾乎沒有甚麼所謂證人的人出現....


接下來來看民事的吧



民事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會無聊一點,
因為就是一些資產之類的,不然就是土地、不動產的問題,
精彩一點有留言說會有一些被公然侮辱的啦~或是我們常常在網路上看到有人發文章罵人,
被罵的人說要訴諸法律途徑,就是會上民事庭~
不動產的部分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會覺得很悶,畢竟這個年紀都會覺得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XD
不過反正也是閒著啦....而且要做報告就乾脆一次做完就是

沒甚麼人在的時候先拍個一張,審判長還沒來之前.....


民事的庭好像比刑事的庭大很多,當然每個地區可能都不太一樣。


第一庭大概就是在吵土地的問題,不過完全打出來可能會有些乏味....
所以用小字,看大家要不要看囉。

被告表示從民國66年就有土地的『所有權』,
但是土地並非自己所有,是國有財產,被告認為原告沒有權承租。
93年卻被告佔著魚塭使用。被告主張沒有佔用土地,
認為是出了問題導致位移(地震等天然災害)

審判長認為這種案件應該要請國有財產局請求排除第三人承租。
或是請國有財產局出面打這場訴訟。因為有許多土地的問題
(82X 83X 84X土地等等...這些我們旁聽的比較不清楚因為還有圖片之類的)
這位原告是一次將所有土地提出告訴,但是還是必須要個別處理,
另外一次處理的裁判費用和單一土地的裁判費用差別非常大,
全案以原告決定先撤銷告訴,並且申請退費。


恩....聽起來很無聊對吧?我其實當下也覺得不是很有趣.....
但是這一庭聽完.....真的覺得不到你說話的時候就不要亂插嘴,
不然審判長會很兇的把你罵得很慘XDDDD管你是原告還是被告XDDD
順帶一題,被告是個老人家,說不好聽一點就很像老番顛啦,
但是碰上法官最大,就算這個法官看起來比較年輕,你還是得閉嘴XD

罵完之後還說『麻煩幫我把冷氣開強點好嗎?我覺得有點熱』
可見被插嘴火氣之大XD

第二次大概就是住戶與台電的問題,好像是電塔的問題,
但是現場就是只有原告律師、被告律師還有法官(當然書記那些我都自動忽略啦XDD)
那場面根本就是變成兩個同學跟一個老師在聊天一樣......
法官:『大律師...(望向原告律師)你這張圖是怎麼來的.....』

「阿哈哈.....就是他請了一個建築師畫了一張圖,弄了兩個月畫出住家跟電塔的距離...」
那個律師一直在笑,口頭禪大概就是『啊哈哈』了

然後就說到要現場去看,光看這些圖定義太模糊,就開始在那邊約起來了.......。
『那天好熱喔,不管甚麼時間去都好熱啊』
「啊,不然我們順便去那邊喝咖啡好了」
『對喔,那邊不是有甚麼____咖啡嗎?』
反正對話就大概是這樣,整個三個人就開始約起來排行程了-.-|||
我那時候還小小聲的說『我也要去.....』
結果被告的律師還笑著看了我一下,我多希望他說「好啊一起來吧」XDDDD

本來我們要看一個是財產分割之類的,但是那一庭有超多親友團,
整個大爆滿根本就是台灣29台連續劇那種的感覺(整個坐滿)所以只好作罷。

但是他們出來之後感覺很像旅行團一坨從餐廳出來一樣...吵(?)

總之大概就是這樣啦,真的覺得需要去玩一玩,因為每一個律師都有不同特色,
還有有些檢察官真的脾氣不太好,很多人覺得法院可能很嚴肅那些,
實際上有時候真的會發生一些很爆笑的對話.....比如說法官吐槽,檢察官不留情吐槽...
被告離題離超大,根本可以寫完一本玫瑰瞳鈴眼的劇本......
原告被告插嘴,被法官兇了一頓.....或是律師法官聊起來還約喝咖啡諸如此類的情景.....

真的是跟自己想像的差很多就是了XDDDD

後續來介紹一下


法院的廁所真的很乾淨很漂釀

只是那時候有點趕就隨手拍了




坐式的馬桶因為有人在裡面,要拍的時候又有人要去上,
所以就沒有拍了,不然坐式馬桶其實比較漂釀.....
只是你如果在那邊大太久,可能會曬傷......


至於雲林監獄......我還是另外再打一篇好了 囧
因為沒有照片,真的很難說那個過程XDDD監獄其實比較精彩XD

創作回應

阿丹
多去幾次就見怪不怪惹~
2011-06-21 00:36:57
車魔獸獸
有時候會還想再去旁聽個幾次xd
2011-06-21 00:38:42
企雀。飛燕
偷跟獸獸講個祕密
我國中暗戀的人現在是環球應外系的XD
姓氏很特別歐~就兩筆而已

那你這次要來參加虎科的嘛=ˇ=?
100年辦的一定更盛大XD
2011-06-21 18:28:07
車魔獸獸
那我來幫你超級任務尋人一下(?)
應外系的我不太熟....有空來去八卦一下好了(喂

虎科應該會去喔~
我那時也想到100年應該會很強大才對...
不過每一年都說這是最後一次
不知道到底要等到哪時候才是真的最後一次 囧
2011-06-23 19:41:33
TANUKI
我也常逛法院 台中地院

內部沒有像雲林漂亮
2016-09-08 18:51:31
TANUKI
民事要讀過訴訟法聽起來才會有趣

主要都是側重案件是否專屬管轄、當事人是否適格和程序有無合法和兩造當事人的實體法爭執事項。
2016-09-08 18:58:40
NewYorkCunt
><
2020-04-30 0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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