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也保命! 小貓「戴安全帽」兜風
更新日期:2010/06/01 23:25
顧守昌 騎機車一定要戴安全帽,這大家都知道,不過如果連貓咪都戴起迷你版的安全帽,恐怕就令人莞爾一笑。台南有一戶養貓人家,為了要讓愛兜風的小貓坐車也能很安全,發揮創意把玩具改裝成貓咪的安全帽,一次還做了5種不同的顏色。小貓戴安全帽兜風的模樣超逗趣,民眾看得開心,小貓卻好像一臉不願意。
小貓咪兜風去,等一下,還要戴這個迷你版安全帽,才能上路。小小的貓頭頂著西瓜安全帽,坐在機車籃上,模樣超級卡哇伊,不過仔細看看小貓大大的眼睛眨啊眨,一臉無奈,似乎對頭上的帽子,很不以為然。
原來貓版安全帽是飼主突發起想,拿玩具改裝的。飼主:「牠也用這樣下來,我兒子就把它弄下來給牠(貓)戴,戴了就很合適,我先生就做了5頂,他做5頂5種顏色。」
其實飼主家中養了3隻貓,看到小貓喜歡坐機車兜風,才親手做安全帽,就怕愛貓坐車會受傷。飼主:「想說戴比較安全,安全帽戴了,貓都在戴了,人也是要戴。」
遵守交通規則,連小貓也加入行列,搏君一笑,當起安全帽的代言人;不過對動物來講,安全帽的裝飾功能,恐怕遠大於它的實際效用。
看起來好可愛
不過那隻貓咪
是滿臉的不高興
表情真的是活靈活現
雖然能夠去兜風
不過貓咪好像不喜歡戴安全帽
可能是因為戴上帽子
多了個東西
讓牠感覺不舒服吧
不過除了貓咪外
人要更守規矩的
乖乖的戴上安全
帽才能騎機車出門喔
不過人類應該沒辦法
像一樣貓咪那麼聽話吧
如果每個人都那麼的
遵守交通規則外加不酒駕的話
我想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
可能會大量的銳減
最少會降低至六成以下
不過這是不可能的
不說別的光酒駕
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和刑法都針對醉態駕駛
及服用毒品或麻醉藥品等
造成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作出嚴格的規定及處罰
還是一堆人酒醉駕車
不過這要怪誰呢
就怪臺灣的人情味太濃吧
不然怎麼會罰都罰不怕
附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
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
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大客車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經依第一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第一項情形
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
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
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
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
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
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
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之情形,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
移置保管汽車之領回,不受第八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
收據之限制。
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三項所訂
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與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第185-3條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