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
台灣出現一部標榜是日本熱門運動漫畫灌籃高手「SLAM DUNK」續作,
名為SD2(sweet dream two)的「灌籃二部」,
這部作品被讀者揭穿是個打著灌籃高手第二部的名號,
招搖撞騙、混淆視聽的剽竊盜作。
後來灌籃高手的原作者井上雄彥透過管道對SD2提出告訴,
法院判決SD2必須付給井上雄彥鉅額的賠償金,
整個事件不但是台灣漫畫出版史上的一個污點,
法院的判決也成為侵害著作權相關案件的一個良好教材。
我第一次知道SD2這部漫畫,是在學校旁邊的7-11看到的,
聽說這是灌籃高手的「第二部」。
當時覺得很納悶,
因為灌籃高手連載結束以後,
作者井上雄彥老師一直沒有出第二部的打算,
那這個「灌籃二部」到底是什麼?
第1集封面那個人長得還很像灌籃高手的流川楓?
有位社團學弟就說:
「哦?你是說那個畫得很爛的同人誌?」
這句話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於是持續注意SD2的相關消息。
隨著時間發展,SD2的真相內幕被人踢爆,
加上報紙、媒體報導SD2涉及抄襲,
這部盜版作品也被多數人唾棄了。
要灌籃二部講劇情嗎?
嗯…,基於敝人喜歡講故事的習慣,
還是講一下好了。 =w=
主角木村吉彥,就讀琦玉縣梅澤高校,
因為想追求籃球隊的經理久美,
於是死皮賴臉地加入了籃球隊。
籃球隊的主將小松高志,球技過人,
但是行事作風孤僻,其他隊員都對他敬而遠之。
久美私底下愛慕小松,
得知這個訊息的木村,更是對小松充滿敵意。
由於籃球隊近年戰績不佳,
今年校方準備解散籃球隊,
籃球隊的指導老師趕緊找來自己的學長,
目前是美國某大學籃球校隊的明星球員流川,
希望流川擔任教練,
拯救瀕臨解散的籃球隊…
好,故事出現的人名、地名,
我們都不必太認真去看待。
但是這個「流川」就很有問題了。
作品沒有說這個「流川」,
就是灌籃高手的流川楓,
但是他冷酷的外型,
又穿著背號11號的球衣,
甚至是個美國某大學籃球隊的明星球員,
諸君,如果你看過灌籃高手的流川楓,
知道流川後來想去美國打籃球,
現在有一部叫做「灌籃二部」的漫畫,
有個角色也叫「流川」,
你難道不會聯想,
甚至認為這個「流川」就是流川楓嗎!?
有讀者發現灌籃高手原作也出現一間梅澤高校,
SD2的梅澤高校是不是和灌籃高手的梅澤高校同一間,
故事沒有交代。(怎麼可能會交代啊?)
出版商標榜SD2不是任何作品的續集,
完全是一部獨立原創的漫畫。
但是又在作品內外不時出現與灌籃高手有關的名詞,
例如「井上」、「SD」、「流川」,
漫畫的畫風又和灌籃高手原作者井上雄彥相似,
如果說這不是故意的,很難讓人相信。
從漫畫發售前的廣告宣傳,
再從書名、人名和灌籃高手原作比對,
可以發現出版商運用這種聯想、隱喻的手法,
連結讀者期待灌籃高手能有續作的心理,誤導讀者,
讓讀者以為灌籃高手的流川楓回來了,
成為一支貧弱籃球隊的教練,
帶領球隊大翻身打贏比賽。
SD2漫畫發售以後,遭到媒體質疑抄襲灌籃高手,
讀者也發動抵制,
出版商還是強調SD2是部原創漫畫,
對外解釋書中角色「流川」不是灌籃高手的流川楓。
可是他們使用的方式和手法,
早就被人揭穿,而且想賴也賴不掉。
套句老話:「這是詐欺!」
這就是SD2最令讀者憤怒的地方。
當初SD2發表時,
井上雄彥老師表示將對這部抄襲剽竊作品展開法律行動,
就在SD2漫畫出版到第4集不久之後,
SD2的出版商和工作室遭到警方檢方搜索,查扣不少證物,
井上老師也委託台灣方面的律師,
對出版商提出侵權告訴,
法院認定SD2抄襲灌籃高手的事證明確,
判決出版商必須賠償數百萬元給原作者,
並不得繼續繪製、出版SD2。
官司打了幾年,後來雙方和解,
SD2出版商賠償的金額也降為數十萬元,
後來這個事件就沒有新的發展,
現在似乎也被新聞媒體和讀者遺忘了。
其實整個事件還沒有落幕以前,
我就在租書店翻過灌籃二部,
看完只覺得:「這根本是毫無價值的垃圾!」
第一,故事劇情跟灌籃高手過於相似,
櫻木換成木村,流川換成小松,晴子換成久美,
而「流川」取代安西教練的位置。
如果灌籃二部把「流川」設定成灌籃高手的流川,
這種找來前作主角幫忙拉抬人氣的作法,
過去還行得通,
現在有作品出現這種作法,
基本上都等於宣告這個作品已經沒救了。
(看看那精美的大和煌與飛鳥真)
第二,畫風講好聽一點是模仿井上老師,
講難聽點完全是抄井上老師的畫法,
人物的五官臉型還常常會變形,分鏡構圖也很差,
第4集最後幾段甚至是把灌籃高手的圖直接拿來照抄,
只是把人物換掉而已!
或許是出版第4集的那段時間,
出版商已經被有關單位盯上了,
所以自暴自棄或是乾脆不負責任地直接拿原作來抄,
反正把書印好賣出去騙錢,目的就達到了是吧?
即使知道SD2是盜作,是騙錢的玩意兒,
我還是打算買來作為收藏。
在光華橋拆除,光華商場搬到旁邊的臨時鐵皮屋時期,
我在某間二手書店剛好看到有一套4本的灌籃二部,
當場就買了。
這是漫畫的封面
![]()
封底
書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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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本應該是租書店淘汰的舊書,
最後的版權頁都有蓋租書店的印章。(士林的十大書坊文林店)
買這4本劇情被斷頭,永遠不可能完結的漫畫,
我的用意除了收藏,還想要保留一個證據,
證明台灣的漫畫出版史上,
出現這麼一次令人啼笑皆非,深感恥辱和淪為笑柄的污點。
由於SD2是個違反著作權法的抄襲作品,
已經被禁止出版,
而且出版時間也有點久了,
坊間的租書店不一定有,
網路拍賣還可以找得到,
只是漫畫除了印刷、品質還算精美,
畫風、故事內容、還有作品的本質,
都讓人不屑一顧。
回顧SD2出版商當時對作品的介紹,
還有對媒體質疑的回應,
什麼「取得日本方面同意」、
「除了台灣,也將在大陸和其他亞洲地區出版」、
「未來更將製作成動畫或遊戲」
這些說詞怎麼看都和詐騙集團沒有兩樣。
等到原作者出面澄清還有提告,
再次證明出版商對作品版權所有的解釋都是一派胡言。
抄襲是創作者的大忌,
SD2不只抄襲,還用了無恥的欺瞞手法,
以我這個熱愛灌籃高手的讀者看來,
更是對原作的「褻瀆」。
然而,我也嘗試從另一個角度評論SD2,
如果出版商打從一開始,
就是以小成本同人誌的概念和方式去創作,
故事設定成接續在灌籃高手本篇後面,
然後透過宣傳,在同人誌展或是網路通信販賣,
這樣就不會鬧出這麼大的風波和爭議。
而不是設立一間看起來煞有其事的公司,
還大動作地表示自己跟日本方面合作,
出版正統作品的續集。
到頭來被揭發是騙局一場,
不止惹來一身官司,更讓整個出版業界蒙羞。
但是,如此一來灌籃二部必定賣不出去,
因為台灣沒有這樣的環境和市場。
而且我相信出版商本來就只打算騙錢,鑽法律漏洞,
沒有認真用心去創作一部可以引起迴響的作品,
反正被抓到是遲早的事,
在這之前能騙多少,就能賺多少。
結果招搖撞騙的偽物還騙到不少不知情的讀者掏錢購買,
真正原創和用心繪製的作品卻乏人問津,
這真是諷刺。
那麼,如果是和日本方面的原作者洽談版權,
經過授權,由原作者同意給其他的漫畫家繪製續集呢?
嗯…,出版商說他們曾經有寫信給日本對方,
詢問這個部分的細節,
但是對方完全沒有回應,
出版商自認對方「沒有回應就是同意」,
於是就動手繪製出版這個可笑又離譜的灌籃二部。
我是不知道出版商有沒有真的跟日本方面談過啦,
但是「沒有回應就是同意」這種講法,根本就是藉口!
另外,瞭解日本出版業界生態的社團學長也點醒我,
以灌籃高手原日方出版社集英社的霸權心態和作風,
你想他們有可能會把這個賺錢的招牌,
隨隨便便就借給別人嗎?
所以總結起來,
這個灌籃二部是個抄襲的盜作,
真正的灌籃高手到現在也沒有任何第二部或續集,
事實就是這樣,這麼簡單,如此而已。
SD2的整個事件,
我認為並不是用盜版、抄襲就一筆帶過,
而是有很多地方可以深入討論,
所以才打了這篇一堆雜談和閒聊的文章,
當然我也衷心希望這樣的事情絕對不要再發生第二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