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從前,在歐洲某城市裡有一位年輕人,練了一身好槍法,但是卻無從發洩,
於是呢,這位年輕人就坐車到了鄉下,以會飛會跑的動物為主,來施展他的槍法。
碰!!
年輕人的第一槍就打中了一隻兔子,正當他高興的要去回收戰利品時,忽然一位農夫走了出來。
農夫說:「年輕人,這隻兔子死在我的土地上,所以是屬於我的。」
年輕人看了傻了,很不服氣的要跟農夫搶回兔子,於是,在爭吵之中,農夫提議,
以鄉下的決鬥規則來評判,規則如下:
→ 互相踢對方的小蛋蛋,忍耐最久的勝利,並拿走兔子
不服輸的年輕人就這樣答應了農夫的要求,於是,農夫先踢,農夫以吃奶的力氣,
狠狠的往年輕人的小蛋蛋踢了下去,年輕人痛不欲生,暈眩了3小時。
醒過來的年輕人,發誓要為蛋蛋報仇,已經準備最大的力氣要踢農夫的小蛋蛋,此時,
農夫說:「兔子你拿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