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過,強烈的想要回到一個曾經住過的地方?
就算你只待過一天,那會是飯店?是房間?還是座城市或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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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週某天晚上,在常去的酒館,不小心撞到了在牆上的 Navy bell,
所以我必須請在場每一個人一杯 Shot,damn it..
↑所謂的 Navy bell
最初感覺很倒楣,但這是my local註* 的規則,Navy bell一響,
就代表你要請大家喝酒~ 所以...
大家乾杯吧~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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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撞到 Navy bell,請了一人一杯 Shot,認識或不認識的人都跑來跟你道謝,
因此遇到從英國來教書的老師,他們的另一半們都是在英國念大學的台灣人,
跟著另一半到台灣來工作,體驗異國文化有多妙...等。
聊了一堆音樂話題、搞笑或真人實境電視劇、跟很多人聽來不high英式笑話。
發現那段時間我們都常去Finchley Road的O2戲院看電影,
也愛去電影院旁的糖果店。甚至連公車都常搭同一號。
那種「也許大家都見過,在今晚之前卻從未相識」這種感覺很奇妙。
之前某個週六下午還在跟朋友聊msn.
跟 Vivian 討論何時才能抽空到倫敦探望她,
看看她跟老公 Fred 的婚禮照片(我錯過婚禮了,因為那時候沒錢,也跑不開),
聊聊從聖保羅搬到倫敦的文化差異,
探望之前的寄宿家庭,那三年前瘋狂的3歳迪克林,現在懂多了...等;
瑞典的 Ulrika 9月要到Lees交換學生一年,問我有沒有待過Leeds,
然後一定要找時間去看她與他的新男友。
米蘭人Simy,跑到巴塞隆納的海邊閒晃近兩年,也要在10月離開西班牙,
看我要不要把握時間去巴塞隆納找她玩。
我知道,對那些好友的邀請,都只能放空,
很多現實,不允許我任性的放下一切。
這就是人生,有捨有得。
只是,他鄉故知的談話,生離好友的邀請,
導致我好懷念,好懷念那座漸漸看不見的城市。
London become an invisible city for me...bit by bit.
註:my local的意思是,我常去的酒吧,我的在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