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想做的事、很多想要的東西,不想輸、不想被人忽視,渴望滿足他人也滿足自己。
所以當它看起來像是觸手可及的時候,願意不假思索的伸手,卻忘記我缺乏這樣的紀律、這樣的訓練,就好像天生就這麼率性那樣,很快就熄滅了熱情,靜靜的否定自己和未來的可能性,告訴別人「我忘了」。
真的忘了的時候,或許只有其中的十分之一,我一直都知道,像這樣的事情一直是我耿懷的,也是我一直想要滿足、填補,卻一次次失望的。
越發年長之後,我越發明白不是所有的人都會理會我、在意我,像窗上的白霧被抹上痕跡那樣,一次一次的感悟、一次一次的失望與釋懷,都在提醒著我,我不可能滿足所有人、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看著我。
也在提醒我,我其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偉岸,也無數次令人期待,又令人無數次失望。
就像是有個成功的機會、有個可以滿足的機會,我卻沒有使勁去抓住。
為什麼會這樣?我知道為什麼,因為我想著,這樣不好……這樣別人怎麼看我、這樣看起來不怎麼樣。
所以,我只差一點點……這一點點,我卻不能、沒辦法忍受。
當我意識到、認為別人正在注視我的時候,我突然什麼都做不出來了。
其實我大概很早就知道了,只是我不願意相信,我不願意相信其實別人無暇顧及我,其實大多數的人都是孤單、渴望被看見的。
我把自己看得很重,覺得自己凌駕於別人,所以我不願意去相信——我知道,我心裡就是這麼想的。
所以我在茫然的時候,放棄了所有努力,但即便我只做最基本的努力,也沒有人察覺,或者說,別人也不打算要點破我。
我身旁的人是這麼的溫柔……卻也這麼的殘酷,不是無能為力,就是認為這個叫做尊重、叫做等待……又或者是說,其實也不怎麼在意。
真是令人難過。
但我終於可以不是以沉痛的口吻說出這六個字了。
真是難過,但是……難過夠了、猶豫夠了、審視夠了,我能做什麼?要怎麼選擇?
我不知道,只知道,如果我再一次不去選擇的話,或許只會繼續傷心而已。
欣賞我的人肯定不是欣賞我什麼都不做、哀嘆著的樣子吧……我知道,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所以我真的,只差一點點就贏了。
但或許這一點點,我還得要花很多個日夜,才能慢慢地走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