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角川近期新活動「你寫我畫」,想起以前跟朋友本來要合作分工劇情與漫畫,雖然最後未能達成,不過過程中的一些思考與經驗或許可以提供給想要漫畫化的人參考。
漫畫與小說的載體差異
首先,漫畫化這件事本來比較常發生在小說轉變成漫畫上,因為小說與漫畫的載體性質不同,兩者的表達方式就會有所差異:小說重心比較在於角色內心與劇情;漫畫則是圖像與分鏡敘事的表現。因此小說習慣的字數或回數並不一定可以直接化為漫畫,比方說寫景或物體寫了上百字,但是圖就是一個畫面。就資訊量來說,一個圖案承載的資訊會比文字要來得高,在頁數有限的情況下,要讓小說一回變成漫畫的一回可能會是件很費心神的事情。
理解文字的程度
再者,閱讀是個需要時間培養的能力,因為漫畫家在圖像上的專業,會導致往往偏好去看圖而非文字,如果要改編的小說用詞晦澀難懂、或者是敘述詭計、時間線錯置等情況時,要先讀懂這一點會成為拖延時間的障礙。就工作來說的順序會變成:
一、漫畫家先讀完小說。
二、漫畫家理解小說劇情、重要但不起眼的細節或物品(伏筆)。
三、開始分鏡。
對話的安排
小說可以有很多對話,因為有時候關鍵就在台詞中,但是漫畫來說,字太多會給讀者壓力(獵人論外),同樣的內心話也是,這點承接首先提到的載體差異,描寫上會出現作者以為字很多,但漫畫家覺得資訊太少的窘境。
什麼樣的改編會讓漫畫家最輕鬆?
以上可以得知,如果要讓漫畫家可以在短時間內知道如何畫,他們需要的會有如下幾項:
一、場景:四周的環境與特殊物品。
二、劇情:大概會發生什麼事。
三、人物與表情:有什麼人在這回會出現,用表情顯示心理狀態。
四、台詞與動作:人物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
從上述四項可以得知,適合漫畫家改編的特徵是輕小說的特徵,如果有看過榎宮祐老師的《no game no life遊戲人生》的輕小說與漫畫,會發現看輕小說的體感幾乎等同於看漫畫,於是我朋友KOD說輕小說是漫畫家的腳本,確實如此。
如果運氣很好,合作的對象先理解小說之後再用漫畫適合的表達方式產出,那麼的確作品也可以得到進一步升華,比方說《異世界迷宮裡的後宮生活》,據朋友說小說原作流水帳不少,漫畫去蕪存菁加上畫工極佳,一下子就紅了。另外還有《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小說結局據說讓眾多讀者不滿,最後漫畫版有自己獨特的結局的情況出現。以上便是我對於小說漫畫化的理解。
最後附上從這想法而寫出的兩種作品《樹人老婆》。
四格漫畫版:
成人小說板:
這篇也正在參加未來數位成人小說比賽,請各位幫給愛心,一個章節可以給五十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