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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近況 學術研討等講座雜記-3

作者:絢華│2024-10-16 23:12:07│巴幣:2│人氣:53
延續上一篇,就接續李念祖與張娟芬報告後一部分與談的紀錄
不過由於議程只有上午9:00~12:00左右
時間上算是蠻趕的,我大概也只有紀錄很簡短的與談人摘要
當然也可能有記錄錯誤或誤解與談人意思的部分
這點可能就麻煩讀者自行斟酌閱讀



首先作為上一篇的補充,可以參閱這兩篇上報的報導

這應該是當日也有參與活動的記者撰寫的
李念祖律師的部分是沒甚麼問題
不過就我當天參與活動的感受是認為,許玉秀前大法官哽咽的原因是文內的這個部分:

她過去擔任大法官時也曾收到死囚聲請釋憲的案子,當時其他大法官認為不要受理比較好,「那時我真的覺得我是坐在沒有窗戶的房間,陷入一片黑暗。」

其實這段敘述是有後文的,她接著表示有個學生寫信給她給她鼓勵,
對於她而言那封信就是黑暗中的曙光,
雖然當下她的回信並沒有把當時的情緒表露出來給學生知道,
許前大法官也知道這是比較偏個人情緒的部分,
在與許家馨研究員對談時其實比較偏向把當年擔任大法官時的不甘轉為質問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當天聽講的觀點
除此之外的部分大致上報導沒甚麼問題



回到上一篇報告人結束報告後,就轉為許玉秀大法官主持,由於有不少國際嘉賓參予,許玉秀希望能讓國際嘉賓先表達自己的觀點

這個環節雖然有現場口譯,但畢竟是不熟悉的語言並且擔心曲解國際來賓的意思,所以只分享其中一位從同僚中轉述得知其的觀點就好

貝恩德.許迺曼 Bernd Schünemann
(德國慕尼黑大學律師法研究所所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哲學暨法資訊學研究所前任所長)

「113憲判8所述的程序保障對我來說是非常搞笑的笑話,不管是三審強制辯護還是言詞辯論等等,這些都是法治國家本來就應該有的刑事程序保障」

這個部份我附上司法院宣示判決記者會楊廳長的說明


大約在23分38秒左右開始


在這個段落楊廳長有提到,最高法院實務上從101年11月起,就二審宣告死刑的案件一律行言詞辯論,這同時也是113憲判8唯一一個自宣示之日起認為違憲且立即失效的部分。

如果有看過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的讀者應該會比較好了解,也就是劇中阿布杜爾在最高法院辯人從寶駒換成鼎文的橋段,因為洪振雄需要一個「知道怎麼做事的律師」;以及司法耆老在正儀家打麻將聊天時的對話內容,這邊就不劇透太多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閱看看。



在國際來賓發表完後,由於時間比較趕的緣故,所以本地的與談人的發言就較為快速簡短
這邊也只會簡單的用我記憶力不佳的腦袋開始回想了

徐育安(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國立臺北大學通 識教育中心主任與亞洲暨泛太平洋地區研究中心主任):......抱歉這部分我好像剛好恍神沒記錄到。

顏厥安(言詞辯論支持廢死方專家學者):憲法法庭這次做出的判決是搓湯圓,沒有想要解決死刑是否合憲的核心問題。

李佳玟(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刑事法教授):這個判決見證了廢死運動的成功與失敗,失敗的是憲法法院認為死刑作為刑是政策是有意義的,但沒有詳細說明理由;成功的地方是憲法法院看到了最高法院在廢死實務上努力的許多成果,我認為這是廢死運動上沒有把大法官當作一起進步的夥伴所導致的。

許家馨(言詞辯論支持死刑方專家學者):我完全理解這個判決令人失望的原因,但在一個兩極化的民主國家,憲法走在民意之前是有風險的,在其他國家這也有可借鑑的經驗;為什麼同婚議題敢宣告違憲,但是死刑議題不敢,這個疑問對於身為學者的我是很好奇的;廢死運動做了很多的努力是值得讚許的,但是從國外的廢死運動演變過程上來看,就是國家要好好的理解自己的樣貌。

黃丞儀(言詞辯論支持廢死方專家學者):大法官這次認為在這兩個大前提之下能限縮死刑的適用,但若出現了案例期就會被當作「人魔」來看待;為什麼在一千多年前的中國肉刑也有一段被廢除的歷史,這是因為就算是中國也會反思自己的刑罰目的是否合理。

錢建榮(前最高法院法官,現任律師):對於憲法法院說的那些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的東西,那個我們最高法院在實務的縱火案件上已經是這麼做了,我們也不是怕大法官抄或搶我們的東西,但我擔心會發生排他效應。

謝煜偉(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死刑在這個判決宣告合憲,並且在立法空間上允許更高的有期徒刑或假釋門檻更高的無期徒刑,這可能導致未來產生更多的終生刑。

李宣毅(死刑憲法訴訟律師團律師) :我挫折的是我所仰望的對象做出這個令人沮喪的判決,因為我是被害人遺族,每個大法官我相信在這個議題上都被問過「如果你的家人今天遇害那你會做何感想?」這幾乎是必考題,然而身為一個被害人遺族如何面對創傷並走出,需要更多國家的資源,所以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十分遺憾。


最後許玉秀大法官則是對研討會下了結語:

真正要減輕法官的負擔就是要走向廢死,要不然最高法院與高等法院來回案件只會造成法官業務上的負擔;我很不能認同法官老是引用歐陽修的瀧岡阡表的「求其生而不可得」,所謂的求其生而不可得是在你花了一生的努力都在救一個人身上,到最後發現真的救不了才能說的話,但在法官的判決裡我看不到任何「求其生」的掙扎,每一個都是想要他死,還請法官們不要再繼續撒謊。



以我的小腦袋大概是記得這些片段,當然可能有誤也不一定,總之就當作參考就好
有些我自己也要花時間琢磨消化與談人的意思

雖然過程當中的確有許玉秀與許家馨那樣稍微有火藥味的場面
但我想許家馨在身為與談人且參與這個講座時,
應該就有預想過這個研討會大概會反過來他才是少數的那個
但他依然有表現出一個身為學者的風範表達自己的論述
並且我個人認為這個議題還是要有些不一樣的聲音比較好
像李佳玟教授對憲判8的評論對於我們這樣的社運工作者而言其實是有些刺耳的
但同時也不是完全都不值得省思
特別是對於把大法官當作一起進步的夥伴的這個想法是值得參考的



其實之前我記得自己還是實習生的時候,為了找個案資料曾經找到苗博雅前輩在網路上發表過的言論

「你想支持死刑沒關係,但在判處死刑之前把每一個判決都看過這個要求應該不過分吧?」

以及前陣子參與其他講座時也聽過錢建榮法官在其他場次有提及類似的對於判決上引言瀧岡阡表的批評

現在想想可能是因為這些前輩都受到了許玉秀前大法官這個大前輩的影響吧?

而現在憲判8宣示判決的現在,過去裁判中引用瀧岡阡表的論述反而可能成了未來的障礙
或許這是最諷刺的部分吧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60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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