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0 GP

所謂不知者無罪從何而來?

作者:未來的方向(?)│2007-08-14 21:09:36│巴幣:0│人氣:743
這幾天從某些事情中感覺出來,
什麼是不知者無罪? 不知者難道就可以犯罪嗎? 就可以不負責犯罪應當負的責任嗎?

某位板友認為說板規板友又不會去看,就如同辦信用卡一樣哪會去看權益條款等等
還不是隨便簽一簽名了事的。

那難道擺在眼前時自己不看? 因為只是『隨便簽一簽名了事』
那到時候卡刷暴了,發現利率頗高的時候,錢還不出來的時候,那怪銀行嗎?

到底是誰申請信用卡,又是誰申請時不注重權益的亂簽一通交差了事
又是誰自己刷暴了卡,花了一大堆錢?
等自己爽夠了再回過頭來先指責說銀行宣導不周,等到發現其實銀行屢次告知,
公告在他眼前,他自己都沒當一回事,依舊故我。

銀行提出屢次告知的紀錄時以及當初合約書內容,還可以回應那種東西只不過
『隨便簽一簽名了事』我哪知道原來花錢要還,還要加利息。(嘆)

是阿,某板友認為板規只是板務熟悉而已,板友不熟悉天經地義合情合理
更是理所當然爾,要求板務為他免去處罰。

那這麼說起來人人都來這招就好了,打著我又不知道這條板規,那是你才該熟悉的
我又不該知道關我什麼事?

那還要管理什麼? 要板務做什麼? 要規範做什麼?

放給他一群人互看不爽的攻擊就好了,為何不時呼喚板務管東管西的@@?
被管理的如果拿『我不清楚有這條板規』就可以免除處罰,那根本無秩序可言
更不用說在目前這種道德價值觀等等都低落的時代,撒個謊誰不會
臉不紅氣不喘,理直氣壯的滿街都是。

站規早說了禁止商業廣告未經站方同意下宣傳
那宣傳無論是直接打廣告的直接性宣傳,那間接性的說哪個商業網站我知道了等等如何
就不算嗎?

廣告目的還不是成功的在其他旁觀的板友達成,也不用說自己是無心就可以友免死金牌
誰又清楚誰是真有心還是假有心,真無心還是假無心?
我的判定又一定是對方的真心或無心嗎?
對方自己所說的真心或無心又是真的嗎? 話誰不會說

不知道站、板規那是板務該知道的板友不該知道,自己是無心宣傳的,
就可以拿這種奇奇怪怪的理由撇清商業廣告之嫌!?
那也太小看板務判斷力了,哪是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就能虎爛板務的。
人人都來這招,那還有什麼管理可言

還拿言論自由扯淡,言論自由是不妨礙他人自由的情況下才是自由,
憑哪一點我要看到你的廣告,哪個現金交易商業網站如何?
站方都說了商業網站不要入侵哈拉區推銷,他聽不懂不想廳也認為不該知道。

那只能說一路好走,自己承擔了:)


有人沒長眼睛,公告發了無數次自以前以來均禁止這類商業廣告,
不知道? 那板務怎麼讓你知道? 
一個一個問候登門拜訪把站、板規一條一條像教小小孩子一樣說給他聽?

不會到時候說
『我不清楚有這條板規,你說的我早忘了~』
『那是板務該知道的,板友哪會知道』
『不都是簽一簽名了事的嗎』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592742
Some rights reserved.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2.5 台灣

相關創作

同標籤作品搜尋:|板務|板規|日常管理|

留言共 4 篇留言

不吃香菜
有感受到無奈的感覺

一樣米 百樣人

板務除了大大小小的雜事之外
我想EQ也會被磨的很高吧
加油^^辛苦了!

08-19 01:28

未來的方向(?)
這最近被扣帽子可被扣了不少~"~
我有時候不太清楚那些明明犯規的人到底拿著什麼心態爭取權益

拿依照規定執法的板務說沒依照規定執法,這話都說的出來了
可能就跟其他人討論所得到的結論差不多的吧

『等到被水桶了,在來跟板務坳坳看』

可惜我所說來跟我坳的這個板友實在技巧太差,
連點梗都抓不到帽子還真會扣。

不過那件事情是結束了,
另一個是自稱為媒體,卻在沒提出證據下扣板務群帽子的板友。
最近來這招的人頗多了。08-19 15:16
喔耶
不知者無罪,是想規避規範的人創設的

08-21 01:29

未來的方向(?)
個人認為不知者無罪僅可以適用,小的過錯可有可無的罰則上面,
經過告知可以很快或有誠意的改善這才適用,
而且都說被罰的人說『不知者無罪』,
那是別人不想計較才會讓他『不知者無罪』而開脫,
可惜他犯的不是可有可無的罰則也不是我應該開脫的地方。08-23 23:00
不吃香菜
其實我有看到那位不知道是誰的版友
來你這留言鬧,但是時間已臨近上班,so...

現在看是都刪掉了,只希望那位在看的仁兄
版務也是人,或許您不喜歡他的作法
但是他也並無在板上道出你的ID或是裝可憐
這是他私人的空間,請自重~

08-23 22:55

未來的方向(?)
是不是裝的個人不想認定或評論,反正結果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
但是我看板面上認為他有誠意道歉的人可能屈指可數。

不過這次事件(應該說和本篇其實屬於無關的)
我想他自己都不為他自己辯駁了,道歉也看不出誠意,
或許也只剩下來這邊發洩這招而已。

他是否會真的自重?
能的話當然好,不能的話個人也不會很意外,
如果他還是是理性的話,相信連這事件衍生都不會出來,
可惜最終他都沒了解關鍵點在哪,
某些技巧上不好的方法不是通用在每個地方上的。


但是比他更強的個人也遇過了,這點您就不用擔心了^^"


證據在手,希望無窮





我想中樂透~ (咦?08-23 23:12
道極
換個方向想.就當做在出社會前的實習
並不是每個人都講理.硬坳的比比皆是
有理在手可以理直氣壯.站在對的立場可以屹立不搖
但要如何做到八面玲瓏讓人心服口服.這才是要學習的功課

08-24 10:47

未來的方向(?)
或許是時代變了?還是人心變了? 還是我觀念老舊,尚未開化!?

無論怎麼說多有理由證據有多少,總是有人不會『心服口服』一整的坳到底,
說的在有道理,對方怎樣也不肯接受,只要求『無罪開釋』,
即使規定白紙黑字放在他『眼前』,放在他發文的『旁邊』,
一樣說那是板務該知道的,與他無關他『不知道』,述說著不知道的合理性,
還真的打算用『不知者無罪』來合理化然後要求。


這我從何答應起? 

今日放了他,改日其他人呢? 那規定給誰看的!?
嚇唬遵守規定的板友,放任違規的板友!?

而且也慢慢覺得有時候無論手頭上有多少證據,跟他怎麼說,
甚至請他站在受害者被指控的人立場想看他的傷害或指控是否合理,
聽也聽不進去,難道順便教一下他人生大道理嗎><

我想教了也沒用了吧,現在能感覺到自身錯誤在哪,
或是感覺哪邊做的『不夠好』的人不見得多,
反而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只要我高興,有什麼不可以』。


更不用說現在連於現實社會中犯罪的人也可以認為這是合理的,
趨勢嗎?


讓我越發想起一段對話

A:本人件件取之有道~
B:哈! 盜亦有道!08-24 13:09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喜歡★brucetim2000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校園工讀樂趣-5000餘... 後一篇:我EQ很高嗎?不盡然,底...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fc105123朋友及訂閱者
屋內昨日更新日誌,對日誌感興趣的朋友及訂戶隨時歡迎來看一看,感恩。看更多我要大聲說6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