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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英雄.光獵客<6-10>
作者:月藍之神│2009-12-06 15:07:01│巴幣:0│人氣:332
<6>
街道上的行人逐漸稀少,周圍的房子也慢慢荒涼,因為我來到了郊區。
依舊保持著輕快的步伐,哼著剛學會的口是心非,我慢慢繞過一個下坡。
到了。
清澈的小河筆直的在我眼前展開,看似一望無際的河堤,我來對地方了。
我讓小河待在我右方,看著長長的河堤,這裡沒有病房十公尺的拘束,正好是測試我奇特能力的好地方。
我舒展舒展筋骨,凝神專注,像一隻看到獵物的豹,蓄勢待發。
深呼吸,吐氣。
右腳跨出!
瞬間,我感覺身邊的風呼嘯而過,像是一把把利刃割劃著我的臉。
我無法體會腳的律動,眼睛更是無法睜開,感覺我要飛起來似的,實則不然。
碰!
我似乎撞到什麼東西,衝擊力讓我整個人往後飛倒。
揉揉被撞痛的鼻子,我睜開眼睛,想看看我究竟撞到了什麼東西,出現在眼前的,是一片泥牆,也就是河堤的尾端。
好快!
低頭看看手錶,這個有800公尺長的河堤,居然讓我六秒鐘跑完。
我低聲驚呼,要是這個牆壁不是泥牆的話,我恐怕已經頭破血流了。
摸摸依然疼痛的鼻子,我望著看不見的河堤起點發呆。
速度之快讓我完全一片空白,我究竟是怎麼做到的,我完全沒有一點頭緒。
筆直,極速,簡直就像是光一樣。
......光!?
我想起了那天的急救,難道那些光線,真的改變了我的身體!?
我閉上眼開始回想那次經歷,光線像是活的一樣,不停的湧進體內,還能感覺到我的身體膨脹了起來。
我想像一道道細長的光線,從我全身上下的毛細孔鑽入,在體內到處流竄,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奇怪的是,突然間,這種「想像」居然越來越實際,不,我開始感覺到體內彷彿真的有數萬道光,隨著我的思想竄來竄去。
沒有上次的窒息感,反而非常舒適,就像是被按摩全身一般,肌肉都舒緩開來。
我開始想像光線繞過我全身,一遍又一遍,全身溫暖至極,滿滿的活力。
看樣子那次的急救,陰錯陽差之下,光線竟全數進到了我的體內,就像是武俠小說中的內力,隨我使用。
我張開眼睛,下意識的抬起手一看,居然變成半透明的。
不止手,我全身上下都變成半透明的,似乎又有點像在發光,那種光類似乳白色,很虛幻神秘的感覺。
源源不斷的活力促使我站了起來,整個人像要飛起來似的,呼吸順暢無比,舒服至極。
我開始玩起小時候的簡單娛樂,所有的小孩都會的轉圈圈。
一圈又一圈,我轉的速度漸漸加快,最後甚至無法看清周圍的景色。
我開始能體會出腳的移動,似乎是光線代替了我的神經,加速了運動神經的傳導。
越轉越快,越轉越快,雖然我看不見自己,但我相信此時的我肯定像是一個龍捲風。
想到這點,我倒不得不停了下來,要是被路人看到這樣的景象,恐怕會被當成外星人或怪物。
畢竟這種用電影特效才能做出來的事,是絕對不會輕易被相信的。
停下來後,我並沒有轉太快的暈眩感,想想看一道光有可能會暈眩嗎?
但一看到地板,使我驚呆了。
原本平平整整的一片草地,我站的地方出現了一個一公尺深的大坑,旁邊堆滿了泥土和雜草。
剛剛的高速旋轉,我就像鑽地機一樣,飛快的把地面上泥土捲走。
真是太帥了!
轉了這一下,我發現體內的活力完全沒有減少,反而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我開始往河堤的另一端疾奔,我已經可以控制腳的規律了!
就在六秒鐘的同時,我踩煞車。
但我還是撞到了泥牆,雖然沒有剛剛那麼痛。
怪了,我明明遠遠看到泥牆,就停下奔跑,為什麼還是撞到?
一回頭,真相大白。
兩條明顯的痕跡從十幾公尺遠的地方延伸到我腳下,就像一台賽車甩尾留下的煞車痕。
我的速度居然踩煞車還會前進十幾公尺?
不,因該不止十幾公尺,假如沒有牆壁擋下我的話,我猜測還會在滑行個十公尺以上。
真是可怕的速度。
一次又一次,我沉浸在極速的快感當中,來來回回的衝刺,我就像一道光一樣。
逐漸的,我開始能夠精準的煞車,完美的控制我的速度。
我開始把自我要求的距離縮短,要知道以光速來說,做到短距離衝刺才是不容易的事情。
其實我也明白,由於體能限制,我並沒有達到真正的光速,甚至比上光速還有慢很多。
不過這種速度在地球上,應該沒有任何生物可以比擬了吧。
時間過得很快,黃昏來臨了。
我做完最後一次衝刺,成功達到60公尺精準煞車。
沒想到我居然連午餐也忘了吃,完全沉醉在速度的快感中。不過卻不影響到活力。
摸摸喊餓的肚子,我離開河堤。
黃昏的街道總是不平靜的,混混們最喜歡在這種時段打群架,好像以黃昏作為背景是很酷很帥的事情一樣。
真幼稚。
避開所有能避開的紛爭,我不想惹事生非的默默走在路上,我一點也不想光速衝回家,到時候被發現就糟糕了。
我的頭永遠看著前方,只用眼角看周圍發生的事,說過了,眼神是禍端的根源。
「不要、不要,你要多少錢我都給你們,求求你們不要這樣......」驚慌失措的女性聲音。
我的眼角順著聲音瞄了過去,只見幾個穿著花襯衫的痞子把一個女子圍了起來。
女子帶著一頭長髮,身材高挑,臉蛋成熟美麗,從裝扮來看應該是一個上班族。
然後用膝蓋想也知道再來會發生什麼事了。
其中一個痞子淫笑幾聲,抓住女子就要扯她衣服,那女子不停掙扎,但哪有男生的力氣大?
其他人站在一旁,嘻嘻哈哈的笑著,時不時往前摸一把,下流無恥。
正當我想當做沒看到走過去時,那女子突然大叫:「救命、救命啊,難到你一點正義感都沒有嗎?」
我看了看周圍,整條路上只有我一個人,確定她是在叫我。
正義感?這種東西在這年頭值多少錢?拿去當舖,老闆可能都會把你趕出來呢。
就在我打算假裝沒聽見時,撕扯女子衣服的混混笑著說:「呸,他有種來救你才有鬼,那小子我看連毛都還沒長齊呢,賤女人。」
說完,其他混混一陣亂附和,其中一個說:「對啊,雜種就是雜種嘛,這年頭誰敢動我們啊?」
我轉頭過去看著講那句話的人,紅色刺蝟頭,帶著很沒品味的大型耳環。
「看什麼看?沒被老子打過嗎?」刺蝟頭痞痞的對我比一根中指。
「誰老子?」我用平靜的口吻問道。
「你老子啦誰老子,就在你眼前,還不快跪下。」刺蝟頭對我的態度看起來很不爽,他又晃了晃中指。
「你在比什麼東西?」我用疑惑的語氣問。
「比什麼?比中指啊比什麼......啊啊啊--」刺蝟頭晃了晃什麼都沒有的拳頭,慘叫出來。
就在剛剛,我奔過去,拿走其中一個混混的藍波刀,把刺蝟頭難看的中指削掉,然後把刀放回混混手中,奔回來。
全部,只有一瞬間。
「媽的!這小子變魔法,痛死我了啊,還不快去給我打死。」刺蝟頭抱著少一根手指的拳頭哭叫道。
那些痞子放開女子,全部往我這邊衝過來,有的拿狼牙棒,有的拿開山刀。
慢慢的,我把光源聚在瞳孔,不出我所料,所有人的動作都被放慢了。
我悠悠哉哉的走進人群中,把每個人手中的器械拔出丟掉,然後悠哉的走回原位,撤掉光源。
所有人的動作恢復,他們凶神惡煞的朝我揮舞「兵器」。
沒多久,他們就發現手中的傢伙都跑到地上了。
刺蝟頭在一旁揉揉眼睛,像是懷疑自己有沒有看錯,怎麼可能在一瞬間東西全部掉到地板上?
混混們猶豫不前,他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刺蝟頭大叫:「快啊,不過是個會變魔術的傢伙,不用怕他。」
聽到指令,那群傢伙又沒命的衝過來亂打亂踢,刺蝟頭滿意的看著被人群淹沒的我。
然而他的臉色從滿意慢慢轉變成驚恐,因為一秒鐘過後,他的弟兄們全部趴在地上哀嚎,每個人身上都插著各式各樣的東西。
我帶著無辜的表情站在原地,對刺蝟頭聳聳肩,他立刻顫抖的跪下來,拼命磕頭:「對不起、對不起,大、大哥,饒了小弟一命,饒了我啊......」
說到一半,他就再也無法接下去了,只能慢慢的往前仆倒,背後插著一把西瓜刀。
我不屑的看著刺蝟頭的屍體,這種敗類是留不得的。
抬頭,只見那個女子害怕的縮在牆角,停不住的顫抖清楚的讓我知道她很害怕,怕下一個殘殺的對象會不會是她。
唉,英雄總是被誤會的。
轉身就走,我不打算作任何解釋,反正警察應該不會相信一個女子的說詞才是。
「那......那個,謝、謝謝你。」似乎終於認清眼前的人是救命恩人,女子顫抖的開口道謝。
我沒有回應,依然走我的。
「你、你叫什麼名字?」面對我的冷淡,女子慌了。
停下腳步,我用沉默的背影對著她,就像電影裡酷酷的男主角一樣。
其實,我正在拼命想一個燦爛的稱號。
光速超人?好俗。
快到爆勇者?亂七八糟。
正義使者?噁心巴拉。
光大俠?勉強還行。
突然間,一個靈感竄過腦袋,我回頭看著女子。
「光獵客。」
丟出答案,我緩步離開巷口,留下癡迷的女子。
<7>
英雄。
這個名詞只會出現在電影中。
有著奇特的戰鬥技巧,和更厲害的壞蛋打得你死我活。
第一場戰鬥,英雄總是輸給壞蛋,然後努力苦練,更上一層樓。
第二場戰鬥,雙方總是打得難解難分,然後在危機時刻,英雄擊敗壞蛋,但都會「失手」讓壞蛋逃走。
第三場戰鬥,也就是最後一場戰鬥,壞蛋總是突耍賤招,逼得英雄節節敗退,直到最後關頭,號稱第二主角的傢伙,總是會給英雄精神上的幫助,然後英雄就會創出新招,擊殺壞蛋。
百年不變的「英雄公式」。
到了後期,電影大眾厭倦了千篇一律的格式,拍攝者就會大耍花招,屢創新劇。
但變來變去,還是那幾個節奏,不過是能力特殊了點,又或者沒有絲毫能力但依然擊殺壞蛋,永遠站在正義一方的英雄。
這種電影中的事,各人看看也就是了。
幻想是有的,每人都會幻想自己突然擁有超級能力,拯救世界一舉成名。
然而事與願違,沒有人真的成為英雄,又或者真的有,但絕對沒有一舉成名。
否則教科書早已改編,社會學改成英雄學,警察這種老舊的制度也將被塵封。
童年的人都會幻想,然後長大了,面對現實。
人生就是一個又一個的失望組成的。
問題就在這裡。
我從來沒有幻想過自己成為英雄。
電影是看過的,但我從來沒看過第一集以外的集數。
沒意義嘛,浪費錢而已。
一個吃都吃不飽的人哪還能天天跑電影院?
因此我也省略幻想這個階段,直接進入現實,這樣也可以避免掉失望層級了。
可是,重點來了。
一個完全沒有幻想過,作夢都沒有作過當英雄的我。
現在當上英雄了。
或許還沒,但我身上的奇異能力告訴我,這和電影情節相去不遠。
很快的,我就會沉迷上拯救世界的快感,然後不小心被記者發現,一舉成名。
這種事情很幸運?很妙?
我沒有這種感覺。
當上英雄,就有拿不完的錢?
當上英雄,就可以還掉所有的債務?
很明顯,電影沒有這樣告訴我們,從來沒有。
所以我提不起興趣。
「叮咚。」清脆的門鈴聲。
停下翻來翻去的動作,我好奇的躺在床上猜測是誰在按門鈴,在這世上認識我的寥寥無幾,會來找我的更是幾乎沒有。
迪森?不會吧,這麼晚了。
難道是推銷員?哼哼,找上我算他倒楣,我根本沒錢消費。
胡亂猜測中,門鈴又響了一次,我只好翻身下床,走過去開門。
一看,門外卻沒有人。
小孩子的惡作劇。我並不想發表任何意見,因為這幼稚的可以。
真不懂亂按人家門鈴有什麼好玩的,又沒有錢拿。
就在我緩緩關上門時,卻注意到門外地板上,放著一個信封。
原來是郵差啊,不過怎麼丟了就跑?
撿起信封,我把門關上,找張椅子坐下。
信封袋很特殊,黑色的,中間還有一個大大的銀色蝴蝶結,做得很精美。
「怪了,誰會寄信給我?還搞這種信封。」我咕噥。
拉開銀色蝴蝶結,隨手丟到一旁。那條帶子對我來說可有可無,信才是重點。
一摸到信,我就可以知道這是相當高級的信紙,滑滑的觸感相當細緻。
抽出來,仔細一看,黑色的信紙反射著燈光,製作得像信封一般精美。
上方寫著大大的三個字--「契約書」。
一看就知道是電腦打的,正正方方,跟蝴蝶結一樣的銀色。
但我比較在意的是字的內容,什麼契約書啊?我可不記得有這樣的東西。
我不急不徐的往下看,因為多半是寄錯了,不過我可沒有會侵犯別人隱私權的顧慮,當作睡前故事看看也好。
意料中的,所有的字都是銀色,跟背景的黑搭在一起,挺不錯。
帶著看故事的意味,我開始逐字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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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林世新 先生:
這段日子過得還舒適吧?
你是否對眾多詭異的事感到驚奇呢?
相信你已經體會過神奇了,也已經逐漸適應這一切。
在此歡迎你,加入特約行列。
不用懷疑,不用害怕。
在你被電線桿擊中的那一刻,就已經把生命交給我了。
我賦予你了全新的生命,使你免於死亡,甚至獲得全新的能力。
是的,我想你知道了。
光的能力。
有了這特殊的能力,你會想做些什麼呢?
秉持正義?恣意犯罪?
根據你這幾天的表現,相信是偏向前者的。
甚至於,你幫你自己命名了--「光獵客」。
很好聽,也沒有辜負我挑對了人。
我還發現,你是一個金錢愛好者。
只要有錢,除了犯罪以外的事情你都會樂意去做。
因此,你會更需要我的幫助。
在我安排的測試下,你毫不猶豫的殺掉那一群壞蛋,得到了五十分。
輕挑而不多話,耍酷的外表,得到了二十分。
對於美女不多加留戀,臨時取出了好聽的匿名,得到了十分。
八十分,已經是很高的分數了,恭喜你。
另外,你解決的那群人中,有一個是黑道竹聯幫的一個小老大,可以說是為民除害。
所以,你通過了我的測試。
或許你會感到不屑,或迷惘。
但相信時日不久,你便會坦然習慣一切。
既然我雇用你,薪水是不會少的。
一個月一千萬台幣,將會定期匯入你的帳戶,當然,我也已經有你的帳戶了。
然而你面對的則是死亡,即使機率很低。
至於要執行正義,還是瘋狂做惡,決定權操之在你。
不能拒絕,不能反悔,是我交給你的生命,好好珍惜。
那麼,做出決定吧。
口 我要當秉持正義的英雄
口 我要當為所欲為的殺手
打勾後,將信紙折成紙飛機,或揉成一團,朝窗戶外扔出去即可。
那麼在此,我再次歡迎你,加入特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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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感環繞在我身旁,揮之不去。
我拿著信紙的手在顫抖,冷汗流過額頭。
寄信的人到底是誰,我這幾天做過的事情,彷彿完全遭到監控一般,無所頓藏。
我卻毫無感覺,開心的過我的日子。
下意識的,我的視線掃過屋子一周,似乎有雙眼睛再暗中窺伺著我,極為可怕。
更別談內容令人無法接受,比電影情節還要懸疑萬分的事情,居然就在我眼前發生。
我居然完全無法懷疑這封信的真實性,或許有可能是他人的開玩笑......不!絕對不可能!
一個開玩笑的傢伙,能連我剛幫自己取得綽號都曉得嗎?甚至於我的那些奇特狀況他都知道!
個性也被調查的一清二楚,對方到底是什麼人,有何居心?
但我相信他不會想害我,如果是這樣,依這種變態的能力早已將我殺害千萬遍了。
拿著信紙,我一次又一次的再看過,彷彿要拼命告訴自己「這上面的內容是假的」。
但到最後我依然無法動搖相信的念頭。
坐在椅子上,慢慢沉澱著自己。
看著時鐘上的分針一步一步緩慢的前進,時針跟著龜速爬行。
十分鐘......三十分鐘......
我就這樣坐了整整一個小時。
其實坐著發呆一個小時,並不是什麼難事。
因為沒電視沒電腦,經常在家的休閒就是發呆,最高紀錄還坐了五個小時。
而且發呆實在是一個不錯的運動,對於情緒起伏很大的人來說,擁有緩和的效用。
漸漸的,我鎮定了下來。
驚恐遠離後,我認真的思考了一下來龍去脈。
但實在沒什麼好理解的,因為也理解不了。
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嘆氣。
找出不常用的紅色原子筆,我凝神看著信紙,準備做出決定。
之所以找紅色,是因為我實在不確定,還有什麼顏色能夠蓋過純黑、顯眼一點,理所當然的,只能找紅色。
我在兩個選項之間躊躇不定,感覺自己像是幼稚的小朋友,即將在不可能的事務上下工夫。
英雄或殺手?怎麼想都是英雄比較好。
既然薪水都一樣,當然是當個正派的,能夠出名的職業最理想。
有誰會去選擇遭人唾棄的殺手?
想到這,我不禁莞爾,毫不猶豫的提筆在英雄前面打勾。
紅色鮮明的印在黑色之上,完全沒有不顯眼的跡象,彷彿即使是其他顏色依然如此。
看著信紙,我鬆開了緊握的手,才發現居然都是冷汗。
我苦笑,沒想到做出選擇居然是如此緊張的事。
將紙平放在小圓桌上,我慢慢的把它摺成紙飛機。
雖然有講明揉成一團也可以,但我的潛意識裡,萬分不願意得罪這位神秘的人物。
熟練的摺完,拎著紙飛機走到窗邊,輕輕推開。
往樓下看去,完全沒有一點人影,也沒有地方可以給人躲藏。
帶著懷疑,我將紙飛機射了出去,看著它一圈又一圈的在空中打轉,最後落在草叢中。
我仔細的盯著樓下,想要看看會是誰來撿走信紙,即使是團人影我也不會感到稀奇。
但大約過了五分鐘,我依然連個屁都沒看到,只好悻悻然的放棄,躺回床鋪。
最近發生稀奇古怪的事實在太多太多,相對的我的接受能力也慢慢提高,甚至於突然有外星人來跟我打招呼,我都不會感到驚奇了。
「叮咚。」
咦?
我睜大眼睛,抬起頭狐疑的看著門。
我才剛躺下來不到五分鐘,怎麼又有人了?
今天是什麼古怪的日子?平常無聊時連隻螞蟻也不會來找我,現在卻有人連續按我門鈴。
抱著古怪的心情,我沒有像剛剛一樣拖拖拉拉,而是快步過去將門打開。
然而跟剛剛一樣,門外沒有人。
下意識的,我往地板一看,一個黑色信封躺在那裡。
見鬼了。
我把紙丟下樓還沒有十分鐘,前五分鐘我還能確定沒人來拿走信。
然而現在,卻回信了?
彎下腰撿起信封,依然是銀色的蝴蝶結,難道只是重複的東西?
走回屋子裡,我急忙拆開來看。
一張大型卡片,一個像是瓶蓋的東西。
好奇的看了一下,原來是一條項鍊,繩子是用金線做成的,很細,乍看之下什麼都沒有。
項鍊的尾端掛著一個立體的圖章,也是黃金做的,外貌被刻成一隻老鷹,兩片翅膀完全張開,彷彿正在拍打飛翔。
我把項鍊放到一旁,拿起大型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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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條約>
一.不可暴露身分,辦完案就離開現場,功勞留給警察。
二.不可在平常隨意施展特殊能力,即使是泡妞時也不行。
三.不可殺害無辜,但輕重傷可,人質也是一樣。
四.一個月最少必須除去五位犯人,犯罪程度不計。
五.除了基本工作外,將會透過經紀人傳達任務,時間不固定,依能力發送。
六.如有違約,將會剝奪其能力,別懷疑,有辦法給你能力,就有辦法收回來。
<英雄常識>
1.經紀人可自行尋找,或等對方找上你,兩人組成搭檔,經紀人接案,你破案。
2.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個英雄,或許認識,或許不認識。
3.除了英雄以外,還有殺手存在,請小心,兩者之間是宿敵。
4.英雄標誌為金鷹項鍊,請戴上,可作為身份辨識物品。
5.世界上所有的高階警察、政府人員都知道英雄、殺手的存在,只有世人不知道而已。
6.殺手擅於偽裝身分,因此隨時可能會被捅一刀,即使是最親的家人都有可能。
<8>
手肘撐在桌子上,我漫不經心的用吸管攪拌果汁,前方坐著一個長髮男子,兩隻手飛快的在手提電腦鍵盤上敲打著。
「嘖嘖,這倒是很新鮮啊。」長髮男又打了一串字,然後抬頭問:「接下來呢?」
「沒什麼接下來啊,後來我就漸漸習慣當英雄,一開始處裡一些小案子,然後幾個月接一次大案子。」我喝了一口果汁,酸酸的,但比一般柳橙汁好喝多了。
看了眼左手邊正趴著睡覺的鬍渣男,我笑著補充:「噢,對了,還有遇見我的經紀人。」
長髮男啜飲了一口咖啡,把雙手放到鍵盤上,問:「那你們是怎麼相遇的呢?是經紀人找到你?還是你找到經紀人?」
問到這個,我神秘的笑了:「都不是。」
「都不是?」
「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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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雨生柔而快的歌聲在車內回蕩,我手扶方向盤,愉快的行駛在馬路上,嘴裡跟著哼出五音不全的歌詞。
這台法拉利在我當上英雄兩個月時就買了,紅色的長條曲線,是我看上它的理由。
手中有錢,什麼都敢,所以我理所當然的買了下來,然後去考駕照。
是的,先買下來,才去考駕照,真是亂七八糟。
「於是愛恨交錯人消瘦,怕是怕這些苦沒來由--」
口袋中的ipon大聲唱著,正好和車裡的歌聲重疊。
「喂。」將車內的音量調小一點,我接起電話。
「喂,我迪森,最近過得怎麼樣?」
「還可以啊,怎麼突然想到要打給我?」
「沒什麼,只是一個人有點無聊,要不要來我家玩?」
「好啊,地址?」
「光華路417號。」
「等我,十分鐘到。」
把手機放回口袋,一個急右轉繞過街口,平平穩穩,一點噪音也沒有,果然是一代跑車的風範。
我想應該也沒有像我這麼好當的英雄了,連交通規則都不遵守,開車時接電話不用藍牙,而是直接拿起來聽,十足的危險典範。
自從兩個月前收到特約書,我的生活大大改變,而且發現戶頭真的有人匯入一千萬,整整一千萬!
一開始,我照著英雄條約,嘗試性的利用光能,逮住一個跑進小巷裡的搶匪,痛扁一頓後,假裝我撿到受害人的皮包,予以歸還。
當時看著搶匪不斷的道歉,並答應會改過自新,我心中頗有成就感,當英雄也沒那麼難嘛。
之後的日子,可以說是輕鬆又自在。
第一個月的薪水,還了債務還有剩,加買了一台液晶電視,一台電腦(雖然不會用),和一些雜七雜八的家具,讓家更像個家。
第二個月的薪水,我壯起膽子買了這台夢想已久的跑車,雖然明知道我這個光人用走的搞不好比跑車還快,但我還是買了。
開著法拉利在路上奔馳,引人注目的感覺真是太棒了,跟以往只能默默走在路邊簡直天差地遠。
東拐西拐,我漸漸來到高級住宅區,這邊沒有吵雜的車子,來來往往的路人,寧靜非凡。
「光華路......」我默念著住址,雙眼緊盯著各個路牌。
車子慢慢滑過幾個路口,終於在右手邊的牌子出現了光華路三個字。
我以時速幾乎等於零的速度行駛,一間又一間的高級豪宅在我右手邊經過,每一棟都是氣勢非凡,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家住著地方。
409......411......413......415......417!
下了車,我看著眼前這一棟華麗的大傢伙。
無疑,這是整個社區裡最豪華的一棟。
西洋風格的建築,白色的屋頂,多處可見美麗的落地窗,連大門都刻滿了裝飾。
雖然早就知道迪森是個有錢人,實際看到還是令我嚇了好一大跳,不過我現在也不是窮小子了,可以堂堂正正的按下門鈴。
「啪!」
門發出一記清脆的響聲,跟我家的那個鬼片大門實在差太多了,隨著響聲,門也慢慢的晃開來,就像電影中英雄住的地方。
然而真正的英雄卻站在門口苦笑,電影跟現實總是有一大堆出入。
該考慮來買棟豪宅了。
就在心中暗暗規劃我的屋子藍圖時,穿著輕便服裝的迪森滿臉笑容走了出來。
這還是我第一次看見迪森穿醫生服以外的便服,倒是讓人有種不一樣的感受,沉穩依舊,但多了幾分年輕。
「Hi,my friend.」迪森用流暢的英語跟我打招呼,而我則是握手回應。
剛剛那個是朋友的意思吧?我的英文可是爛的很。
「哇,你發啦?」握手的同時,迪森看到了我身後的法拉利。
「還好啦,只是找到一份好工作罷了。」我謙虛的說,「英雄條約一」規定我不能透露身份。
「什麼工作啊,這麼賺?」迪森笑笑問道,但眼神中似乎帶著一分訝異。
「沒有啦,小工作罷了。」我也笑笑回答,隨口塘塞了一句。
「別在外面說話,進來坐。」迪森笑著轉身回屋,我趕緊跟了上去。
大門離屋子大約有四五公尺遠,地板都是整潔的草皮,走路的地方放著一塊塊的石板,真是高級。
進了房子,裡面更是豪華,地板全是原木做的,乾淨的發亮。
我一時猶豫該不該踩上去,怕弄髒了人家地板,但迪森很快就發現我的窘境,趕緊拿一雙毛茸茸的室內拖鞋給我穿。
「不用太拘僅,家裡只有我而已。」迪森大方的坐在毛毯沙發上,要我把這裡當自己家。
雖然不禮貌,但我還是好奇的看了周圍幾眼,牆壁上掛著各種油墨畫,甚至中間有一幅特大張的「最後的晚餐」。
各種家具都是木頭做的,散發出自然的香氣,很典雅,果然就是讀書人的家。
迪森發現我正在注意那幅畫,笑著解說:「那是複製畫,只是放大了很多而已。」
「那好像是達......」
「達文西。」
「對、對,他畫的。」
賣弄才華出了糗,我尷尬的笑兩聲,坐在迪森對面的沙發。
「這兩個月來你都在幹麻?」迪森主動問。
「就工作啊。」我糢糢糊糊的回答,該死的英雄條約,
「工作?什麼工作啊?」迪森好奇的問。
「類、類似警察啦。」我乾笑兩聲。
「喔喔。」迪森也不追問,真是太體貼人了。
打量了一下周圍,我站起來問:「可以參觀一下嗎?」
「當然可以啊。」迪森豪爽的說。
迪森家真的很大,根據目測光是客廳到房間的走廊就有五六公尺,像是畫廊一樣,兩邊都掛著滿滿的古典畫。
走廊地上也鋪了長長的地毯,一看就知道是很高檔很高檔的那種,不過更引我注目的是牆壁偏上的畫。
濃濃的古典色彩,有出現屋子的都是西方古式小雅房,或許是抽象畫吧,有一幅甚至把人的下半身畫成龍捲風狀,頗為威風。
迪森知道我被這些畫吸引了注意力,笑著說:「這些都是達文西的畫,不過比較默默無名,我只是掛好看而已,不用太在意。」
我笑了笑,繼續往前,走過長長的走廊,來到一個房間。
這個房間依然保持著古典風味,而且書桌上並沒有桌燈,而是像阿里巴巴故事裡頭的油燈!
「你也太古典了吧,迪森。」我嘖嘖,繼續說:「這年代還有誰在用油燈啊。」
「也還好啦,只是要定期換油比較麻煩而已。」迪森笑笑。
比較麻煩?如果是我寧願不在晚上看東西了。
房間左面的都是書櫃,沒有一格有空位的,全部都塞滿書了。「這裡是你的書房啊?」
「嗯。」
隨便抽出一本書來看,都是什麼英國文學典籍之類的,真是枯燥乏味。
一排排的看書名,我時而站起,時而蹲低,來到最右排書櫃時,卻發現底下的書都沒有標題。
就在我好奇的想要抽出來看看時,迪森突然阻止我:「不好意思,那些是工作日誌,不能讓別人看的。」
抬頭看了眼迪森,他依舊笑笑的,沒有不高興就好。
我站起來,坐到一旁的椅子上,問:「這裡的書你都看過了?」
迪森點點頭:「對啊,有些都看過三四次了。」
三四次!這種枯燥的書我連一次也不會想翻的。
「怎麼?你想要看嗎?我可以借你喔。」迪森好心的說。
「不、不用了,謝謝。」一想像到我的房間被這種書塞滿,我連忙揮手拒絕。
看了看周圍,我也懶得上二樓了,反正大概都是這樣古雅式的。
接過迪森遞給我的紅茶,我問:「你平常只有在當醫生而已嗎?怎麼這麼有錢啊?」
「除了當醫生,還有在幫人家聯繫事情,薪水比較多一些,也不是說很有錢。」
「是喔,真好。」
高階工作就是這樣,輕輕鬆鬆就能買豪宅,令人羨慕。
不過其實我也不用羨慕了,再當個一年英雄,這種豪宅我可能都住到不要住了。
想到這,我不禁得意的笑了,能當英雄的有多少?像我這樣有天份的可能不多吧。
尤其是光的能力,沒有在任何電影出現過呢,聽起來就是炫得不得了,擁有光速的人類。
可惜不能表演能力給別人看,不然我早就為世界名人了,雖然我也不是很愛出風頭。
一抬頭看迪森,卻發現他用一種古怪的眼神看著我。
順著視線,原來我的金鷹項鍊露出來了,這可以說是非常昂貴的東西,也難怪會吸引他的目光了。
但事情卻不是我想的這樣,迪森用一種不確定的語氣開口:「你那個項鍊,哪裡來的?」
我舉了舉金鷹項鍊問他是不是說這個,迪森點點頭。
「這個喔,別人給的。」不完全是說謊,畢竟真的是別人給的,不過不認識罷了。
但迪森的眼神更是狐疑,他試探性的問:「你看過英雄電影嗎?」
一瞬間,我已經明白了所有事情,同時感到非常驚訝。
一個不明白的人在一旁聽到這對話,可能會覺得沒頭沒腦,這跟英雄電影有什麼關係?
但我可不是不明白的人。
「你也是英雄!?」既然是內情人,我也就不拐彎末角了。
「不,我是個經紀人。」迪森笑了,那是種默契、獨特的笑。
當一個人在做別人無法理解的事,又或者發現了某本書某部電影的笑點,卻沒有人懂時,會有一種小小的失落感。
然而如果有人突然說「我懂,我理解你」,或「我也發現了,真是勁爆!」那種相遇知音的認同感,是不可言語的。
可憐的達文西就是一輩子都沒遇見知音人,孤獨到死,直到現在才被人發揚光大。
但現在的事情實在令人太震驚了,沒想到迪森居然就是經紀人,如果說是緣分也太巧妙了吧!
不但從言談中看不出來,也沒發現什麼跟英雄有關的事,或許經紀人也有條約吧。
「我問你喔,經紀人是怎麼當上的啊?」我好奇的問。
「好像都不是我們自願的,像我就是某天在看書時收到一封黑色的信,通知我當選經紀人了。」看得出來迪森對那時的情景依然歷歷在目。
「對啊,我也是耶,剛開始我也都不相信,直到發現帳戶真的有人匯款過來時,我才試著做做看的。」我高興的炫燿,想要迪森認同我的感受。
「我是還好啦,沒有什麼相信跟不相信,其實我早就對很多事有疑點了。」迪森一臉「沒有什麼好驚訝」的表情,真欠揍。
「疑點?什麼疑點?」我疑惑,畢竟活了那麼久,大學也沒有上到過什麼英雄的。
「就......你跟我來。」迪森神秘的調頭就走,我趕緊跟上。
一前一後,我們又回到了走廊,我狐疑的看著迪森,迪森則指指牆上的那些畫。
「這些都是達文西畫的。」
「我知道啊,你剛剛講過了。」
「默默無名,沒什麼人知道。」
「這我也知道,你剛剛都講過了。」迪森是不是秀逗了?
「我在還沒當上經紀人時,就發現這些畫了。奇怪的是,達文西並不是一個抽象派愛好者,卻畫出這一堆亂七八糟的玩藝兒。」
我點點頭,但仍然想不出這跟經紀人有什麼關聯性。
「被勾起好奇心後,我經由查閱卻發現,許多古代畫家都畫過這些類似抽象畫的東西,但其中很多人都不是抽象派的,甚至還有中國畫家。」
隱約,我聽出了一些有趣度,再次點點頭。
「但我絲毫查不出頭緒,為什麼他們要畫這些東西?不斷尋找資料後,我隱約發現一些關聯,甚至於這些關聯還牽扯到耶穌、摩西等人的神蹟。」
「神蹟?」
「是啊,相信你聽過摩西斬開紅海的故事吧?」
「聽過啊,可是那不是虛構的嗎?」
摩西帶領奴隸斬開紅海,誰沒聽過?甚至還有拍成卡通噢。
迪森又是一個神秘的微笑,真是欠揍的賣關子腔。
「許多事情剛開始都是傳說,普羅大眾都認為是虛構的,像『地球圓形論』剛開始沒有任何人相信,到後面還不是變成教科書上的東西?」
「嗯哼。」我還是聽不出有什麼關聯?
「所以摩西斬紅海的事也不能完全否認,搞不好真有其事,只是『方式』不太一樣而已。」
方式?難道不是用柺杖劈開紅海,而是蓋水壩擋住兩邊喔?
「不懂。」我直率的表示。
「一再看看不同角度、年代留下來的神話,我突然發現,有些傳說似乎很貼近於所謂的『超能力』。」
「超能力?」
「對,也就是你身上的能力......對了,忘記問,你是什麼能力啊?」
「光,能讓自己充滿光,也就是被光強化,但依舊會有實體。」
「嗯嗯。摩西劈紅海的事,我在大英圖書館發現了一本童話故事書,記載的事情相同,但內容頗有差異。」
說著,迪森飛奔回房,又飛奔而來,將一本薄薄的書遞給我。
「......不是說是圖書館的?」我無言。
「我買下來了。」簡直是個看書狂。
翻開手中的書,實在是非常舊,連書名都脫落了,真不知道迪森怎麼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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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紅海並沒有很長,站在這裡就能看到看到對岸了,但偏偏就是擋住了我們的路。
我似乎能聽到後方的追兵吶喊聲,轟咚轟咚的真是怕人,難道奴隸始終擺脫不了宿命嗎?
摩西王子站在紅海邊,深鎖著眉頭,似乎也正在思考著脫逃的方案。
追兵越來越近,甚至於都能看見漫天塵土了,我們好不容易逃了出來,不要在被抓回去了!
萬能的神啊,請您救救子民們吧。
我們虔誠信服您,請您救救子民們吧。
突然間,摩西王子雙手舉高,就像一個救世主,不,摩西王子就是!
就在追兵離我們只剩下五公尺時,奇蹟發生了。
紅海動了,就像是有生命似的,紅海動了!
隨著摩西王子高舉的手,紅海漩渦狀的捲起,彷彿一個國王要經過軍隊時,軍隊讓出一條路。
後面的追兵似乎也呆住了,他們無法相信眼前不可思議的情景。
但,我們可以!
因為我們,是最虔誠的教徒!
神,是愛著祂的子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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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把書從我手中拿走,示意看到這裡就可以了。
「怎麼樣?有沒有看出什麼端倪?」
「......沒有。」
我完全不理解他給我看這一段有什麼意義,事實上我還認為跟一般的摩西斬紅海一模一樣呢。
「這本書跟別種的差異,就是在於摩西並沒有拿柺杖。別的故事總是說摩西拿拐站插進海裡,海就分成兩半,但這本書卻是說摩西讓海自動往兩邊移動。」
「我想我大概瞭解你的意思了。」
「真的嗎?說說看。」迪森眼中閃爍著儒子可教的光芒......我又不是他學生。
「所以......摩西擁有通靈的能力?」
接獲迪森的大白眼。
「你還聽不懂?想想看你自己,想想看摩西,難道沒有相關性?」
「......」
這傢伙如果去擺攤賣「關子」,他一定會賺大錢。
「不知道,你趕快講吧。」我投降了。
「就是摩西他也是英雄!」
「......你說啥!?」
「摩西他也是英雄,是依靠超能力把海分成兩半的。」
屁勒,神話裡的摩西,變成英雄?
迪森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轉頭過去看牆壁:「是啊,不只這樣,你再看看這些畫。」
應他要求,我抬頭再次觀望了一下那些畫。
抽象,不寫實,扭曲,超現實。
龍捲風的下半身,雷電般的手,全身變成散沙狀的人......
「他們都是英雄!?」
我瞪大眼睛,難以置信的看著迪森,而後者點點頭。
「是啊,根據我長達兩年的研究,那些抽象畫中絕大多數都是在畫英雄。戰鬥的,寧靜的,都有。」
我看看迪森,再抬頭看看那些畫,果真有幾分英雄色彩。
但我還是不完全確定:「可、可是達文西怎麼能畫到英雄?」
「你猜啊。」
猜?又要我猜。
「......他也是經紀人?」我隨口唬濫,反正猜不到。
迪森笑了,很欠扁的笑了。
「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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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原來古代英雄論的最先發現者應該是迪森啊?」長髮男頗有興趣的把這一段內容打進電腦裡。
「可能是吧。」我聳聳肩,喝一口果汁。
「可你還是沒講怎麼跟他當上搭檔的啊?」長髮男追問。
「這還要講?不就是我們知道雙方都沒有搭檔,然後合作啊。」我翻了個白眼。
「嗯嗯。」
長髮男繼續埋頭苦打,加油添醋的亂竄改一通,而我只能不停的喝果汁,並觀察迪森睡覺。
長髮男的工作就是這樣,奇人雜誌總編輯,老是找人發表自傳,然後當成雜誌內容。
奇人雜誌是一種私密性的書刊,需要經過特殊訂購方法才能取得,所以能保持一般大眾無法瞭解到英雄界的事情。
其實長久工作下來,我逐漸發現,知道英雄界的也不只英雄、殺手、經紀人。
像奇人雜誌公司就是專門在幫英雄界當媒體,因此也有不少的八卦出現,有點像演藝圈,但工作內容大大不相同。
順帶一提,大家都叫長髮男「R」。
無聊的數到第十一口果汁時,R終於抬頭。「你能講一下破案時的過程心得嗎?」
「哪一次的?」我問,總不可能把四年來的案子全部講出來吧。
「那......就第一次的好了。」R猶豫了一下,爽快的說。
「第一次啊......」咬著吸管,我開始勾出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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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踩下煞車,緩緩的停到路邊,看著前面仍不知死活的歹徒。
歹徒拿著槍,指著前車窗裡的我,低聲喝罵:「雙手抱頭,慢慢下車,不要想反抗。」
我趕緊照做,但隨即窘在雙手抱頭後,該怎麼開門的問題上。
歹徒看到我在耍白痴,無言的走過來把門打開,拉我出來。
「不要動,把身上的錢包放到車頂上,不要想反抗。」歹徒凶狠的拿著槍,對準我的太陽穴。
我慢慢的把右手伸進口袋,掏出皮包丟到車頂上,然後緊抱著頭發抖。
歹徒伸手要把錢包拿走,沒想到卻摸了個空。
他疑惑的仔細一看,原來自己摸偏了,應該在右邊一點才對。
但再一摸,歹徒卻發現錢包像是長了腳,居然往右邊跑了好幾公分,跟他玩捉迷藏。
「啪!」
歹徒不耐煩的大力拍下,但依舊沒抓到錢包,每次都只差一點點。
「先生,你這把槍多少錢啊?」我拿著歹徒的槍,端詳著問。
「少囉唆......幹,怎麼在你那裡。」歹徒又抓了幾次錢包都抓不到,卻發現他的槍被我拿走了。
「對、對不起。」我趕緊把槍遞還給他。
歹徒伸手就要奪回去,但槍依然安安穩穩的躺在我手上。
「還你啊。」我又把槍舉高了點,好讓他更好拿。
但一次、兩次、三次,歹徒都發現他抓不到我的槍,手一伸就像什麼都沒摸到一樣。
「操,你是在耍什麼戲法?」歹徒額頭上暴好幾根青筋,憤怒的往我揮一拳。
然後打了個空。
歹徒瞪大眼睛,四處尋找我的身影。
「在這裡啦。」我站在車頂上,拍拍歹徒的頭。
歹徒被嚇到了,趕緊把槍口對準車上,但我又不見了。
「你在看哪裡啊?老兄。」我站在歹徒右邊,手搭著他的肩膀問。
神出鬼沒。
「靠杯!」歹徒嚇得退開兩三步,拼命對我開槍。
但想當然爾,沒有一槍打得到我。
子彈在空中慢慢的旋轉,對於我來說簡直是在龜速前進,輕輕鬆鬆就繞開了。
走到臉色吃驚但動作緩慢的歹徒前面,我一拳重重的打在他肚子上。
「拳頭是這樣揮得。」
瀟灑的,歹徒往後一倒,昏了過去。
拿出ipon,我準備要報警讓警察來收拾殘局。
「於是愛恨交錯人消瘦,怕是怕這些苦沒來由--」
然而ipon卻很不配合的響了起來,在我手中震動。是迪森打的。
「喂,什麼事?」
「開英雄頻道,自己聽。」
沒有遲疑,我坐進車裡打開廣播,輸入不存在的FM號碼。
「現在情況十分危急,歹徒們手持重型火力讓警方無法靠近,根據瞭解約有十多名人質遭到挾持,現場陷入了冷戰僵局......」
拿起沒掛斷的ipon,我開口:「我去?」
「嗯,輪到你了。」
「會很難嗎?」
「不知道,每個英雄都有第一次,加油吧。」
「地點在哪?」
「我傳簡訊給你。」
掛掉後,ipon震動了兩下,螢幕顯示接收到短訊息。
不遠,就在附近。我皺眉,這附近實在沒有什麼槍聲。
踹了腳躺在地上的搶劫犯,今天算他好運,逃過蹲苦牢的機會。
把跑車門關上,我開始飛奔,然後轉眼就看到現場。
那是一棟三層大樓,一樓招牌掛著大大的「台灣銀行」四個字,外面一片警車,頭連頭、尾連尾,把周圍團團擋住,不讓閒雜人士出入。
命比英雄還硬的記者群,不停的拍照、訪問,眾警察被煩得不可開交,只差沒有拿起警槍把記者的頭轟成蜂窩。
幾個頭戴黑紗的歹徒在三樓窗戶處監視警察,手中粗大的格林機關槍告訴人們不要輕舉妄動。
真是亂七八糟的世道,歹徒的火力也未免太好了?
看看警察,還在拿小把的烏茲衝鋒槍走來走去,幹的贏才有鬼。
這實在有點棘手,棘手的不是歹徒難處理,而是該怎麼完美的善後。
警察方面不用擔心,他們坐領功勞習慣了,到時候寫報告,仍然能面不改色的編故事。
問題是記者們的鏡頭,到時候該怎麼讓他們認為犯人是警察逮捕的,總不能說歹徒集體自首吧?
該死的第四權,媒體。
「你們還有三十分鐘送來五億,記住了,晚一分鐘殺一個人質,說到做到。」歹徒拿著廣播器,在三樓叫囂。
一個警長模樣的人臉色緊張的看著樓上,現在政府哪來的五億可以給人,連做做樣子的也沒有。
真是窩囊。
碎了一口,我右腳前彎,左腳後壓,雙手伏地,擺出標準的起跑姿勢。
雖然是第一次做這種大案子,但我暗忖自己應該可以應付。
漸漸的,我的身體開始微微發光,活力不斷的源源而出,做好最佳的戰鬥狀態。
目標:擊倒歹徒,保護人質,隱密離開。
反正到時候媒體就交給警察去瞎掰,不關我的事。
抬頭,我看了眼約有兩百公尺的正門。
低頭,我像一把拉滿弦的弓。
衝出!
快速的前進,接著翻過警車,滑進大樓正門裡。
不好!
我在心底暗叫,因為裡面沒有什麼躲藏的地方,幾個持槍的歹徒各站角落,如果我一停下就會被發現。
飛快的,我的腦筋瞬間轉幾百個念頭,然後一個翻身到銀行櫃檯裡藏好。
幸好那個櫃檯窗已經被槍轟破了,不然我還真的沒地方躲。
沒地方躲,雖然不至於被打成蜂窩,但外頭的記者絕對會在隔天報紙上登「瘋狂光速人,科幻電影現身!」的大標題。
探頭看了周圍,空空曠曠的,四個角落各站兩個歹徒,手上拿著威力絕對不遜於警槍的改造槍,直挺挺的站著。
看樣子是高層黑道,否則一般搶匪哪有這樣規矩,看那些守衛的連動也不敢動。
八個人,最遠兩人大約相距三十多公尺。
兩秒,可以完全擊倒。
問題是該怎麼騙過外面的鏡頭,媒體永遠是最麻煩的一環。
無計可施,我只能放棄第一層。
樓梯就在我左邊十公尺處,輕輕鬆鬆就可以上樓了,但不能確定的是那邊究竟有沒有人在守。
雖然擊倒輕鬆,但萬一驚動了歹徒,想讓人質全身而退就有點麻煩了。
唉,英雄薪水果然不是輕鬆拿的。
一再思考,我只能選擇硬闖了,萬一有被發現的風險就即時撤回,應該勉強能行。
站起,我飛快的在櫃檯下半蹲前進,一個跳躍踏在牆壁上,利用反作用力衝上樓梯。
轉角處一個拿著改造槍的歹徒朝我這個方向看來,然後一聲不吭的軟軟倒下,掛在我的拳頭上。
其實我也沒有特別練過什麼格鬥技巧,能有這樣的力道都是因為重力加速度的關係。
不是我的拳強,而是光速打人,應該沒有是不會倒下的,骨頭碎裂都有可能。
緩緩放下歹徒,我一個瞬身上了樓梯口,幸好這裡並沒有人守,否則就難辦了。
二樓被設計成圓環狀,圓環左側是一樓到二樓的樓梯,圓環右側是二樓到三樓的樓梯。
人質似乎都在三樓遭到挾持,萬一打草驚蛇,三樓很快就會做出行動。
看樣子必須先確保人質的安全,歹徒倒是其次了。
探起頭,只見二樓的歹徒人數遠遠超過一樓,最起碼有二十個人,兩個兩個的到處走動、巡邏。
武器也不只是改造槍了,我甚至看到有幾個人拿著軍用AK47,火力大到讓你不會想嘗試。
歹徒太囂張了,世道真的反了!反了!
不過。
即使火力再大,也跟我無關。
二樓沒有煩人的鏡頭,只有一群等死的歹徒。
一組又一組的人,大約每隔三分鐘巡迴一次,繞著圓環順時針走動。
我伏在樓梯口,微笑看著第二十一次經過。
那是我的幸運數字。
「啪啪。」
悶聲響起,兩個歹徒同時倒地。
我往左走,繞逆時針,沒有幾步就遇到下一批人馬。
悶聲響起。
我必須爭取時間,假如我第一次打倒的是第一組歹徒,那我必須得在最後一組歹徒走到第一組歹徒那裡,大聲喊叫「有敵人」前,全部擊敗。
悶聲響起。
加快腳步,但我無法在這裡用上光的移動,因為這是圓環,光線只能走直線。
悶聲響起。
前面的兩個歹徒似乎聽到了悶哼聲,同時轉頭把槍對著我,然後準備上膛。
悶聲響起。
輕快的,我擊垮了第九組犯人,如果我剛剛沒數錯的話,共有十組。
悶聲未起......
悶聲未起......
悶聲未起......
悶聲未起......人呢?
繞了一大段,我都沒看到第十組人馬。還是說只有九組?
看樣子似乎是這樣,算了,反正我經常記錯東西,這也不算失手。
繞到圓環的另一端,我看著通往三樓的樓梯。
人質都待在三樓,歹徒的火力肯定也集中在三樓,尤其在樓下看來空間並不大。
有得拼了。
真不曉得一道光,和密密麻麻的子彈,誰比較快?
當然是光。
帶著愉快的心情,我輕輕鬆鬆的慢慢走上樓。
沒有鏡頭的地方,我必勝。
走到了樓梯的轉折處,我悠哉的轉身......
三十幾個槍口對著我。
慌慌張張,我趕緊往旁邊撲倒,然後我原本站的地方已經變成千瘡百孔。
「答答答答蹦蹦蹦蹦轟轟轟轟--」
我連忙運出光能,想躲開五花八門的子彈,但隨即發現子彈實在太密集了,增加速度還是很難躲避。
原來剛剛的第十組人馬,上樓報備去了!
各種槍聲在我耳邊響起,我無暇分辨是哪些槍種,因為我待的地方不斷被掃成蜂窩。
幾十個歹徒拿著各種槍,從三樓邊掃射邊下來,我一路往下退去,被逼回了二樓。
順著圓環,我趕緊衝回二樓到一樓的樓梯口,想要下樓逃遁。
然而樓下的八個歹徒,似乎早已接到指令,站在一樓樓梯口,各背一支格林機關槍對我掃射。
幸好我在一樓時沒有開戰,原來他們早已準備好能替換的格林,射速幾乎只略遜我一籌的格林!
往後一退,底下密密麻麻的子彈呼嘯而上,甚至還擦到我的額頭。
慌張的往旁邊一看,歹徒分別從兩邊出現,子彈竄出!
利用光反射的特性,我立刻往牆壁一跳,重重的踏在上頭,反作用力推開我,躲過了這片子彈雨。
但沒有一秒,子彈又往我拼命飛來,而我待在空中,沒有地方施力閃躲!
我不斷的在腦中思考、替換方案,一輩子裡,從來沒有這麼拼命過。
畢竟,這可是要上性命的!
地心引力將我往下拉,槍枝也跟著我往下射。
然而就在墜到地面的那一刻,我開始動作了。
左邊!
判斷下,左邊的歹徒人數比右邊少一點,於是我立刻開滿光源,往左邊衝去。
一個前空翻,躲掉了下半部的子彈。然後踹牆壁讓自己急速墜地,又躲掉了上半部的子彈。
俯衝到前,我使勁跳起,翻進歹徒群裡。
左右開弓!
一個馬步,在我左右兩邊的歹徒狠狠被擊飛。
蹲低一撲,前面的歹徒被我攔腰抱住,直直丟出,擋掉一片子彈。
在另外一側的歹徒投鼠忌器,深怕傷到自己人,停下往左面的猛攻,躊躇不定。
我左閃右躲,時不時抓一個人起來擋,這邊的子彈變成歹徒互打歹徒,反倒沒有右側的人細心。
但並不是這樣,因為他們深知,只要一停下開槍,自己就會被我當成沙包猛打。
二十個......十五個......十個......
歹徒人數漸漸減少,相對的地上躺了一片屍體,右側的人像是清醒了,又開始瘋狂掃射。
把這邊最後一個歹徒往槍林彈雨丟去後,我一個踏步又踢在牆上,往順時針方向奔去。
不斷利用光反射的特性,我解決了圓環無法快移的弱點,瞬間繞到右側歹徒的後方。
「碰!」
我擊飛一個仍然不知道敵人就在後面的歹徒,然後再次混進人群堆中亂打。
這時一樓拿格林機關槍的歹徒對準我,也不顧同伴就開始狂射。
咻咻咻。
我沒能躲開最剛開始的三槍,兩槍擦過手臂,然而一槍擊中我的大腿。
不管腿上的疼痛和鮮血,我一個後空翻又是踢在牆上,改逆時針方向繞到格林機槍陣裡。
成拳或掌,或打或劈,我抓起左邊的歹徒狠狠往另一個歹徒頭上砸落,碰的一聲,那兩個人頭骨幾乎整個碎裂。
順手一拍,飛快的衝擊力震碎了一個歹徒的膝蓋,他痛得趴下去哀嚎,然後我馬上朝他頭頂補一腳。
然而我發現周圍的歹徒居然開始暴增人數,看來所有樓層的人都被調來攻擊我了。
我的耳朵早已嗡嗡作響,子彈不斷的炸裂聲也聽不見了,只能飛快的打擊,再打擊。
拿著格林的歹徒只剩三人,但都站得遠遠的,沒辦法直接斃掉。
把一個人的頭打爆後,我跳上牆壁一踢,就往那三人衝去。
不斷的,明晃晃的子彈在我眼前飛舞,飛舞。
落下!我一腳以光速踩在中間的人頭上,想當然結果就是頭蓋骨碎掉,然後抓住兩邊的人,大力的撞擊在一起。
沒有煩人的格林了。
「搭搭搭搭搭搭搭搭--」
歹徒人數依然在二十人以上,這根本就是一個超大型的犯罪集團。不,或者該說是軍隊了!
衝進人群,我又開始猛打猛抓,跟一支支的槍硬幹。
左拳,敲掉歹徒的下顎。
右拳,正中歹徒的肚子。
左腳,踹斷歹徒的脖子。
右腳,劈垮歹徒的肩膀。
搭搭搭搭搭搭搭搭、碰!
搭搭搭搭搭搭、碰!
搭搭搭搭、碰!
搭搭搭、碰!
搭搭、碰!
搭、碰!
碰!
呼......呼......
喘息。
地板上躺了一大片屍體,但沒有半滴血在我的拳頭上留下。
緊握著的手,這時已經有些顫抖,配合著胸口擺動喘息。
然後,痛覺漸漸湧上心頭。
腳上中了六槍,身體中了兩槍,手臂中了三槍,其餘擦傷無從數起。
血流如注是我這時的特寫,猛然想起若再不治療,我可能會失血過多而死。
人質已經沒有安全問題了,再來交棒給警察就好。
扳開大樓後方的窗戶,運起光源,利用和隔壁大樓的折射,我下到一樓,離開現場。
這場驚心動魄的第一次破案,就在隔天媒體的「警反恐精英小組,激戰歹徒險勝」。
畫下句點。
<10>
吸管已經被我咬到變形,沒有辦法喝果汁了,我只能無奈的看著R。
「還要訪問多久?我今天還沒去巡邏呢。」
「等一下......」R以飛快的速度敲打一陣子後,說:「好,最後一個問題了。」
終於可以結束了,這漫長的訪談,足足佔用我八個小時,迪森都陪著我反覆睡好幾次了。
「什麼問題?」
「這個問題很重要,希望你能思考後在回答,也有可能會影響到大眾對你這個英雄的評價喔。」
「我瞭。」
其實我一點也不瞭,什麼問題會這麼重要?還會影響到我的身價。
R深呼吸,然後問:「你。當英雄是為了什麼?」
連思索都不用,我立刻唸出正確答案:「為了伸張正義......」
然而R卻打斷我的話:「不!我問的不是這個。我問的是,你當英雄是為了什麼?理念?目標?」
「理念......目標.......?」我喃喃自語。
頓時間,我陷入茫然的狀態,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反而考倒了我。
理念?目標?為了什麼?
是啊,我當英雄是為了什麼?
不,應該說不是我自己要當上英雄的吧?
「別人都有答案?」我狐疑。
「別懷疑,每人都有答案,而且答案都不同。」R點點頭。
「可是英雄又不是我們自己要當上的?」我詫異。
「不。」R義正言詞的否認我的問題,接著說:「是你自己選擇的。所有的英雄都是自己想當的。」
「哪是!是別人寄信來的不是嗎?」我反駁。
「不。」R又是義正言詞。
「所有的英雄,都是自己想當的。無論是潛意識裡這樣想,還是明晃晃的這樣想,都、是、你、自、己、想、當、的!」
「自己想當的......」我再次喃喃自語。
「And I know--I may end up failing--」
搖滾的重金屬樂,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迪森的電話。
迪森可是個不折不扣的聯合公園迷,跟他那一表書生樣相差甚遠,想像他在演唱會下瘋狂搖擺的畫面,我大概會笑死。
「喂、喂!」被鈴聲嚇醒的迪森,慌張的抄出手機就喊,真是職業病。
「白痴,你沒按接通。」我在一旁冷冷的說。
「對吼......喂?」迪森終於鎮定下來了。
戳著爛掉的吸管,我看著迪森。他的臉色從鎮定漸漸的轉成凝重,只講幾句話後就匆匆掛斷了。
「誰打的?」我問,一定不是什麼好事情。
「先走,路上說。」迪森站起來,披上外套。
「喔。」我問R:「R,我暫時還沒想到問題的答案,以後再跟你說ok?」
「okok,想到就告訴我,慢慢來不用急。」R大方的說。
「謝啦。」簡單道謝完,我跟迪森兩人一前一後離開咖啡廳。
轉動鑰匙,跑車低沉的轟轟聲響起。
「到哪?」
「警政大樓。」
駕著跑車呼嘯而出,我開始問:「發生什麼事?」
迪森臉色鄭重的說:「目前還不清楚,不過打電話來的是特偵部警長,你該知道以他的身分主動連絡我們,絕不會是小事情。」
特偵部,顧名思義「特別偵察部」,是政府和警局共同設立的部門。
待在裡頭的,大多數都是智商極高的特警,以及一些處理能力一流的警官,甚至於聽說也曾有退休英雄(已無特殊能力)加入,立下不少功勞。
特偵部掌權者有兩個人,警長和部長。警長是負責案子偵破的,智商高度自然也是佼佼者,部長就沒什麼特別的了,純粹是政府安插的角色,以免特偵部權力過於集中、龐大。
畢竟特偵部擁有的資源是最高的,特警也直屬於部長和警長,即使是總統親自下命令也沒有用。
我用高超的技術在道路上甩尾繞彎,在車陣裡穿梭自如,交通規則對我來說形同虛設。
或許是因為控制光的關係吧,我在控制跑車的速度、甩尾弧度上,也有不凡的造詣。
大剌剌的停在正門口,我抬頭望著大大的四個黑色字體,「警政大樓」。
號稱花得錢比蓋101還多,設備高級、完善的警政大樓,可以說是政府的驕傲。
這個地方破過的大案子、小案子數不勝數,從這裡進去、出來的優秀警察也是數不勝數。
簡單來說,就是台灣版的情報局(美國)、中情局(法國)。
走到大廳櫃檯前,我好奇的看了看天花板角落,卻沒有見到該有的監視器。
這才叫厲害,監視器裝得一般人都看不見,歹徒更是無所頓藏。
「您好,請問找誰?」櫃檯小姐甜甜的說,但依我看她搞不好格鬥功夫一流。
「特偵部警長。」迪森稍微壓低音量。
「兩位是迪森先生、林世新先生?」櫃檯小姐驚訝了一下,隨即低聲詢問。
「是。」迪森說,我點點頭。
「請跟我來。」櫃檯小姐轉身離開,馬上就有另外一名女生上前遞補櫃檯空位,訓練有素。
四處打量了一下,警政大樓果然很大,光是走到電梯就花了快十分鐘,路途上各種服裝的警察穿流不息,看來台灣還是有不少精英份子嘛。
「登。」
電梯門開了,是十六樓,一踏出去就是豪華的地磚,氣勢磅礡。
櫃檯小姐帶領我們穿過一條又一條的走廊,最後停步在一間房門前。
房門不過是很普通的木門,警長該不會待在這種沒有安全性的地方吧?
但她接下來的動作就解開了我的疑惑。
櫃檯小姐熟練的從口袋中抽出一張卡片,然後在門板上刷了一下。
原來有條刷槽,不仔細看還真不會發現。
「嗶嗶。」木門應聲而開。
然而木門打開的同時,我看到了後面的夾層。鐵製的,沒意外應該還有機關,果然有炫到。
我跟迪森進去後,櫃檯小姐轉身就走,沒有絲毫猶豫,訓練的十分完美。
「坐。」低沉,頗有男子氣概的聲音。
一個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坐在沙發上擺著一副撲克臉。是不是很高我不知道,但我清楚真的非常瘦,簡直就像竹竿人。
我挑男子對面的沙發坐下,迪森則坐在側面的沙發上。
「你就是警長?」我沒有顧忌的直問。
「嗯。」警長點點頭。
「為什麼找我們?」我疑惑的問。
「你們名氣挺大的。」警長淡淡的說。
聽到這個答案,我頗得意的微笑。
「那找我們有什麼事?」
「自己看。」警長丟出兩份資料,我跟迪森各拿一份。
「五個月前,美國加州石油庫遭到襲擊,七人死亡,無人受傷。」警長冷冷的說,我懷疑他天生語氣就是這麼冰冷。
我點點頭,表示有在聽,並對照著手上的資料。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加州石油庫的石油庫存桶,遭到徹底破壞,最後歹徒一把火搞出大爆炸,石油一丁點也沒留下來。」
喔,原來之前新聞沸沸揚揚的意外爆炸事件,根本不是意外啊。
「這件事想必你也有耳聞,美國政府想辦法掩蓋過去,改成意外事故,但實際不是這樣。」
「現場的監視器完全被爆炸摧毀了,所以一點線索也沒能留下,美國情報局動用人力追查了好幾個禮拜,卻毫無頭緒。」
這很正常,警察都是在吃軟飯的。
「不是警察沒用,是罪犯的手段太高超,一點線索也沒有。」
我驚訝的抬頭,警長像能看透我的思想似的,冷冷的盯著我。
「然而一個月後,在法國波爾多石油庫,也遭到毀滅性的攻擊,不過倒沒有大爆炸,只是石油遭到完全摧毀而已。」
「石油是主要燃料,兩個大型石油庫遭到摧毀,你該知道嚴重性是怎麼樣。」
我深深的點點頭,這次是打從心裡同意。世界上到處都需要石油,兩個石油庫的存量,足以讓幾百萬台汽車癱瘓了。
「可是罪犯並沒有收手,三個月前的沙烏地阿拉伯,其中一個分支石油庫,也被徹徹底底的炸掉了。」
「不過幸好這種事阿拉伯總理早有耳聞,所以防備甚高。雖然還是讓罪犯逃掉,卻有捕捉到歹徒的身影。」
警長丟了張照片過來。用丟的這種舉動並沒有什麼輕蔑之意,可能純粹是習慣動作而已。
照片上拍攝出一個巨大壯碩的人,雖然沒有拍到頭,但那人身上盤根錯節的結塊肌肉。
像怪物一樣。
「這......」我無法表示意見,可以想像那人一拳轟掉一面牆的樣子。
「是的,一開始警方也不相信照片的真實度,但經過分析後,已經證實了。」警長點點頭,表示一開始他也跟我抱持一樣的態度。
「他應該還有繼續犯案吧?」沉默在一旁的迪森突然開口。
「沒錯,兩個月前,英國本寧油庫也遭到湮滅了。」警長略帶感嘆的語氣。
迪森皺起眉頭,說:「一個月犯案一次,歹徒可能有幕後操控黑手,或許是某家石油公司、國家雇的人?」
真是單刀直入。聽到迪森的推論,我恍然大悟。
但警長可不是這樣認為:「我們一開始也是這樣想,但後來聯合國強制調查下,並沒有任何人和那歹徒有牽扯關係。」
迪森詫異的說:「都沒有關係?難道是自我意識犯案?」
警長露出一臉我也不相信的表情,但點點頭:「是,推斷下來確實如此。」
「這......」迪森也跟我一樣,無法表示意見。
警長看我們都沉默了,語重心長的說:「其實......我們已經查出一些頭緒了。」
「是什麼!?」迪森似乎被這個離奇案深深吸引了,但像是想起來一樣,他連忙搖手:「等、等,先別說,我想我快猜到了。」
警長訝異的看著迪森,後者突然露出了獨特的神秘笑容。
「歹徒是個殺手。」兩人異口同聲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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