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學校附近就有一座刑場
老師怎麼都沒帶學生去瞧瞧呢?
雖然已經變成公園了,但是在現場講當代時勢一定會有更深刻的感受
不過這刑場不會太古,因為只是在半世紀前用來槍斃人的
在翻《1950仲夏的馬場町》(聯合文學出版
詳細資料(博客來網路書店))時讀到一段話
大略是:
陳儀因為投共陰謀被發現,因此準備抓去槍斃
人們想說應該會像往常般在馬場町處決,所以跑去看
想目睹陳儀被處刑的
遊客人潮太多,甚至排到牯嶺街去了
(結果國民黨是在深坑秘密處決,讓人們失望而歸)
(補註:印象中書上是這樣寫,但好像有些地方是說就在馬場町槍決,待確認)
牯嶺街?這個名字好熟
不就是傳說中的舊書攤街?
離學校不遠
既然去馬場町參觀的人潮都可以排到那條街
那應該也不會太遠才是
翻開地圖,看起來果然很近,就在河邊
所以趁回學校時順便去走一趟
馬場町,19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用來處決「叛亂犯」的刑場
這些人被國民黨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定罪
被這條俗稱「二條一」罪名定罪的話,唯一死刑(二條一之內容見附錄一)
原本這些罪不至於死
而且叛亂罪是一種很容易套上的罪名
只要說你叛亂,那你百口莫辯,就只能是叛國賊了
許多無辜者就因為這樣被拉去槍斃
據一些人的研究,在馬場町處決的人約有五千人(《1950仲夏的馬場町》內文所提到的數據)
雖然這些人不一定完全是無辜的,像陳儀原本可能也會被抓來這邊槍斃
可能有些人是真的有「叛國」
但重點是當時一堆人連同可能有背叛嫌疑者被草率地定為死罪
真正罪大惡極到不得不處死的人能有幾個?
另外被民眾認為是屠夫的陳儀在228後沒半點懲罰,反而還升格去管蔣介石老家浙江去了
如果不是選擇投共,可能會繼續當大官
賞罰的標準很詭異,這就是威權時期
如今白色恐怖已結束,這個地方已經變成公園了(北邊:青年公園;河邊:馬場町紀念公園)
「既然在河邊,沿著河應該就能找到吧。」
我是這麼想的,但是到河邊才發現河的兩岸早就被闢為河濱公園
看地圖明明只有一小點綠綠的,沒想到是綿綿不絕的長長一條|||
「該往西走,還是東邊?」
總之就先繼續往西邊走走看
走近中正橋,氣氛愈來愈陰深
旁邊的牆被塗上畸形的圖案,石椅像是從美術館搬來似的
上面坐了個遊民樣的老頭
地面還有裸露半部的大型水管
到了橋下,感覺非常陰涼,天空也響了幾聲不祥的雷鳴
「是刑場的氣氛嗎?」
早知道就把學弟挖出來陪我走(轟)
通過恐怖的一段路後發現一個小地圖
上面寫著中正河濱公園,長一點多公里
但是不見馬場町的影子
「難道我走過頭了?」
所以往回走
看見橋下近河處有許多雜物,然後又一個老頭躺在石牆邊,朝我看了一下
「原來不是刑場,而是誤闖別人家的氣氛」(轟)
走完起始點所處的某公園,抵達下一區,地圖還是只標示該區的設施
而且依然沒看到馬場町
繼續走下去,終於見到一張大地圖
也終於看到馬場町的位置,不過卻是所在位置的遙遠的另一端
原本的方向才是對的,所以再次調頭
往河的對岸望去,看到板橋火車站了,說不定去那裡還比較近
再次走經出發點,猶豫要回去,還是要穿過那長長的公園和恐怖的橋下去看一下馬場町?
不過既然已經來了,就去一下吧
所以又繼續走下去
這一來一往,走了五公里多,如果公園地圖所附的路長是對的話
飄著小雨,走在不見人影和終點的單車道上
望著河面,一邊幻想著半世紀前那邊是不是有屍體漂過(其實正式處死的應該都被運到某處埋起來了)
前方還有超過一公里的路,好像還很長
所以開始慢跑起來,想快點走完這冗長無人的小路
不過拖著側背包不好跑,跑了百餘公尺就跑不下去了
此時想到有一種童軍步跑法,好像是輪流跑走,各二十步的樣子
但是二十步感覺交替得太頻繁,自己改為五十步
結果跑個三次就決定還是用走的好了|||
最後終於到達馬場町了
紀念廣場就在公園的中央處,幾個大字寫著「馬場町紀念公園」(
這裡有圖,在倒數第二段,不過說明部分有誤,白色恐怖和228事件是兩回事)
還有一個高高的土丘,就是傳說中的行刑處
沒帶相機,所以無圖(毆)
總之就是有一層樓高的土丘,長著青草,並混雜著乾草
這土堆下掩埋的,應該就是冤屈者之碧血吧
據說土堆之所以這麼高,是因為每次行刑完後都會弄些土來掩蓋血跡
不過我很懷疑,因為高度也差太多了,難道後來還要特地拉犯人上去槍斃?
一些照片也顯示受刑者是在如茵綠草的坡邊處決的
並沒有那麼高的土台
雖然我看的照片只佔全部情況的一丁點
但我還是很懷疑
土丘前有一小碑,寫著本紀念公園的設立目的之類的
晃完一圈後穿過一行椰樹,從水門出去
看之前的地圖顯示,只要從這個門直直走出去就是龍山寺
不過似乎也不是如此
直直走根本沒路,即使直接穿過住宅區也一樣,路根本不是直的
或許我走錯路了吧
早知道應該先記下那條直直走就可以走到的那條路名(轟)
不知走過幾個街道,看到一條西藏路
而龍山寺、西門町那帶我記得應該是湖北區
所以往東北方走應該就沒錯
沒想到學中國地理還可以應付在台北街頭迷路的情況
不知道當初以中國地名命名街道是為了讓人們不要忘記那失去的大陸的一切
還是為防止大陸來的人在錯綜複雜的街道迷路?
不過一直走下去,穿過中華路之類的地方又再轉了幾個彎
發現來到了廣州街|||
不過卻也終於發現指向龍山寺的標示
這樣子看來以名稱的地理位置來走不太可靠
或許當初的人是看這條路穿過西藏區就叫它西藏
沒注意到這條西藏其實很長,甚至非常接近被命名為廣州的路
西藏人應該不會想到他們在幾千公里外的小島上與廣州的關係那麼近吧
看到老人愈來愈多,就知道我沒走錯路
順著人潮,也找到了捷運地下街的入口
入口旁還有該下地獄,賣捕來的鳥給可能同樣該下地獄的放生客的小販
這讓我想起上次在某寺旁邊的水溝及草叢發現了好幾隻死烏龜
想那群鳥的下場應該不會好到哪去,只能邊默哀邊進地下街
地下街的冷氣對滿身大汗的我來說冷得像冰箱
進到捷運站溫度回升了一些
上車後終於可以坐下來,自從離開捷運到學校後就沒坐下來過
看看過了多久,中午從學校出發後到現在只過了兩個小時
我還以為已經到晚餐時間了(轟)
雖然走的路好像滿長的,但大多都在沒有紅綠燈和妨礙步行的車量的單車道,可以快速通過
就這樣,結束了不到半天的行程
如果想去馬場町,記得先記下地圖
而河濱公園據說有租腳踏車處,可以租來騎到那邊
不過必須騎到定點還,另外可能要抵壓證件
最方便的還是騎自己的車去
如果要坐捷運然後再像我一樣走過去,可以在龍山寺下車
一路往南走到河邊再看要往那邊走
或是在台電大樓站下車,先往南走到河邊再一路往西走
可以事先記下各區公園的相對位置以免像我一樣迷路
回去的話自己想辦法(轟)
沿路有許多公車站牌,公車路線太複雜了
想搭的自己研究(毆)
另外步行的話最好結伴同行,因為平日那邊空曠又冷清,也算是治安死角吧
雖然不會有飆車族(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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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於1991年廢止)
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通謀外國人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