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此答案是:4.以上皆是(毆)
本篇主題是在原書的第一部分第23篇,p80~p82
夥, 《說文解字》:「齊為多也。」
意即:山東齊國一帶的人把「多」說成「夥」。
伙,《說文解字》時還沒出現這個字(該書成於東漢)
它應該是採取「火」的部分意義而另造的字
而「伙伴」最早的寫法應是「火伴」
原來古代的兵制,十人同一灶,同火作飯而食的就叫同火,彼此互稱為火伴
「伙食」古代也寫「火食」
現在的「合夥」,也有人寫「合伙」和「合火」
「夥」最早只有「多」的意思,沒有「同伴」的意思
即使是單位詞的用法,如「一夥人」,本來應該要用「火」或「伙」
如《舊唐書卷十九 僖宗本紀》:「若諸軍全捕得
一火草賊數至三百人以上者,超授將軍,賞錢一千貫。」
不過大概由於積是成非,這些用法也變成現代人慣用的用法了,而「火伴」、「一伙人」可能還會被誤認為是錯字
在指同伴、伙食義的時候,「火」和「伙」幾乎完全相同
而
「夥」只能替代同伴,不能替代伙食
所以火伴可以寫成夥伴,但伙食、伙夫不能寫成夥食、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