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相當瞧不起替壞人打官司的辯護律師
但隨著年齡的成長
我們知道了現實社會上遠比學校生活嚴酷的多
不公平的狗屁事情從來沒少過
被誣告、被冤枉、被栽贓、被懷疑
有可能保證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嗎?
如果你今天是無辜的
但社會直觀認為你是加害人
你認為自己有沒有請律師替自己辯護的機會?
現在的我並不覺得替壞人辯護的律師是壞人
這是一種極為平常的保護傘機制
如果這個人真的是加害者,辯護律師手頭上能用的證據多半會比檢調還少
最終多半能看到這個壞人敗訴
如果有人被冤枉了
他並不是真正犯行的人,只是個剛好出現在錯誤地點的倒楣蛋
這時候辯護律師也只能有多少證據說多少事,盡力還他一個清白
至少讓他在被誤會的當下後,還能從其他方式來自證
真正的律師,不應該去糾結我究竟在替誰打官司?
又或者是這場官司能不能贏?
律師存在的真正意義一直都是
【讓有罪的人定罪,還無罪的人清白】
當我思考到這一層面之後,我才慢慢意識到
我討厭的是為了贏而不擇手段的律師
為了贏而贏,為了勝訴而勝訴
不惜捏造證據或威脅目擊者誤導檢調也要讓委託人無罪
這種沒有原則的人,才是我所鄙視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