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郷柚巴
只有一個「爽」字
破題
這篇比較短我就長話短說,簡單來說最近國外有個版權蟑螂被美國聯邦調查局盯上,因涉及透過 YouTube 謊報音樂版權申明,賺取不法收入達 2300萬美金!最終被判處 5年10個月有期徒刑,當然也有可能被他繳繳罰金就能逃過牢獄之災就是了。
不法獲益手法
相信有在做影片的都曉得,使用無版權音樂也要很小心,因為還是有可能吃到版權,只是版權申明方可能不是真正的版權擁有者,而是這些版權蟑螂,甚至更離譜的是,我上個月才吃到一個「錯誤版權」,我早在 2021年就開始使用 Artlist ,裡面的音樂是透過付費訂閱,合法且有權做使用的,結果還吃到版權就超傻眼,一查才發現果然申明方是版權蟑螂,重點是這情況還無解,因為你申訴回去要備妥你擁有使用權的資料,而且高機率還不會申訴成功,而申訴不成功根據 YouTube規章還可能導致帳號被停權,有夠扯的機制,所以很多人就選擇算了、不申訴了,然後就等同自己把賺的廣告費給拱手送到這些版權蟑螂身上,而我是直接換掉那個被申明的音樂就是了,我才不會讓自己辛苦製片變成做白工。
後續
其實這事去年就有爆出來,今年初的時候 MediaMuv 的「合夥創辦人」已認罪協商,換的就是減刑和或許能易科罰金,MediaMuv 就是前面所述被判刑的那位,用來詐騙版權而註冊的公司,也就是這個錯誤申明版權來斂財的手法不是一人作案,而且還是已經公司化,就知道有多離譜;這次直接被抄家,或許也能給其他版權蟑螂帶來嚇阻的效果(沒錯還有其他家... 你看上圖我吃到的就不是這家的),至於 YouTube 也該硬起來針對這種情況做更有效的改善方法就是了。
存疑
謊稱版權的方式斂財真的很惡劣,很常讓創作者辛苦製作的影片直接做白工,重點是他們怎麼蠢到敢越做越大?甚至公司化?他們面對的不是只有可憐的創作者,還有版權方、音樂製作人、音樂公司、音樂共享平台...等,面對的是龐大的整個音樂產業,遲早會被反噬,但看到新聞說不法獲利 2300萬美金,然後才判 5年10個月,就覺得搞不好他們一點也不蠢,他們錯誤申明超過了五萬首歌曲,只賺 2300萬美金?我覺得不只,他們敢這樣做一定就是有十足把握,能把大部分不法資產洗到查不到,關個 3、5年甚至不用關,被抓後繼續爽過下半生,所以才不怕得罪整個音樂產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