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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場
作者:一劍終情│2008-01-18 08:27:29│巴幣:0│人氣:971
此文主要是針對違反規定者的行刑場所,也希望有心人士不要來挑戰我的規則,因為我對白目是不會心軟的。
---------------------處刑時間------------------------------
>>poiuyqwerty (oopaoopa3) 發表時間:2008-01-12 21:29 65.110.28.xxx
噁心的腐女
跟阿宅一樣是社會敗類
我鄙視妳!
>>a20070101 (水桶眾救世主~佞臣) 發表時間:2008-01-17 17:40 125.229.74.xxx
灌水。(因留言內容過長所以不PO上來,請看第二張圖片)
此兩人觸犯我所設下之規定,特將犯行(以上所示)列出以示公告,並加入黑名單,另外下方有截圖為證,並附上犯行連結。
圖片連結:http://i56.photobucket.com/albums/g194/zero622311/9.jpg
圖片連結:http://i56.photobucket.com/albums/g194/zero622311/a.jpg
文章連結:http://home.gamer.com.tw/blogDetail.php?owner=zero622311&sn=1624#REP
文章連結:http://home.gamer.com.tw/blogDetail.php?owner=zero622311&sn=2160
------------------------行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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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1 篇留言
水月由奈ʕ•͡ᴥ•ʔ:
第2位在管板那邊已經鬧板鬧出名了=.= 好像是場外板的前板務, 真令人匪夷所思......
01-18 11:07
小滿:
第一個怎麼還活著,這個世界不需要那種真正的敗類。
01-18 12:04
一劍終情:
我總覺得那是分身。3。
01-19 08:23
蘅:
就是有這種人...很討厭
01-18 12:09
俇宇:
第二個 好像不只來這裡耶
他好像每個人小屋 只要有文章 都有去鬧
01-18 13:55
GreenJack:
麻~~~這位兄台無法理解
現實中部落格就是格主的一言堂麻
跟格主作對真是不想活了....
01-18 15:43
一劍終情:
>現實中部落格就是格主的一言堂麻
說一言堂實在是言之有過了,^^b
其實我所謂的『規矩』只不過是很基本的網路禮儀,
只要不是存心來鬧來打廣告的,
根本就不用顧慮我所謂的『規定』,
所以這裡稱不上是『一言堂』吧?XD
01-18 17:06
專食淺水員的超大螃蟹:
對了
我有問題
1.宅男腐女是否房間真的很亂?
2.是否都不出門?
3.每天真的盯電腦?不用上班?囧
4.不怕腦袋生病?
只是問題,以上
01-18 21:28
一劍終情:
>1.宅男腐女是否房間真的很亂?
絕對不是--這跟是不是OTAKU與腐女無關,這完全是個人衛生習慣的問題。
(還有,宅男這一詞是霉體亂發明的,小心別誤用了)
>2.是否都不出門?
千萬別被那些爛霉體給騙了,我在求生法則有說過,其實我們跟平常人一樣,都要上班上課跟出門遊玩的,我們跟普通人的差別只是在於興趣有點特殊罷了。
>3.每天真的盯電腦?不用上班?囧
哪有可能啊~XD回答請參考上面的。
4.不怕腦袋生病?
請參考第二題的回答。XD
01-19 08:21
…Mystery…謎:
>popo9988654
0.0如果你問這些問題是在於你已經完全了解 什麼是OTAKU 什麼是腐女子的話
我很樂意答你 XD....
不過如果還沒懂的話..建議先去查查WIKI再來問....
你這些問題就像在問...當兵的男生都不愛整潔 ? 交不到女朋友的男生都是醜男 的等級 QQ"
01-19 01:02
蚊子貓:
如果是我的話,第一篇我會留下來
然後再狠狠的反諷回去,留給大家看笑話XD
(不懂還亂曲解,丟臉的可是他自己喔)
01-20 23:20
赫爾萊恩。小赫:
= =那個「水桶」是...瘋子嗎!?
亂個什麼勁啊!!
至於第一位,真的是「敗類」!!無救可藥了啦= =
02-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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