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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公職考試雜談筆記07-長期服務獎勵金的計算

作者:沒什麼│2023-03-08 23:30:51│巴幣:2│人氣:1434
「公積金-長期服務獎勵金的計算」
    如果你上網搜尋上述資料的話,你會找到一條
  「P=Ax2%」的公式。
  但要透過這公式計算的話,還需要刊於「別的法例上的資料」才能算出來_(:3」∠ )_
    (怎感覺每次開場都有這問題)

  首先發個懶人包,
●「P」意為長期服務獎勵金
●「A」意為「供款期間內收取的薪酬」+供款時間獎金的累計總額」

    所以在套上公式後,就是
「長期服務獎勵金P」
  =("供款期間內收取的薪酬"+"供款時間獎金的累計總額")Ax2%
  =["該公職人員的月薪x供款時間(月)"+"(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x10%)x獎金發放次數"]x2%
    注意1人員限定條件,只有「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刑事偵查員、助理刑事偵查員、監獄監管人員及海關關員」,而且「年滿五十歲」「具備前述身份的情況下的供款時間不少於二十五年」,才可獲得「長期服務獎勵金」(詳細可參考「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第二十一條」)
    注意1.5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澳門水警稽查隊(PMF)、澳門治安警察廳(CPSP)或澳門消防隊(CB)職程之編制人員視為軍事化人員。(詳細可參考「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二條」)
    注意2獎金發放為「每5年1次」(詳細可參考「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第九條第一款」)
---------------------------------

    首先關於「公式」,你可以在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即「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一條」找到相關資料。
    而關於「A」的部分,由於涉及「兩個重點項目」,所以將會分開說明。

「A之一-供款期間內收取的薪酬」
    要計算這部分,就必須弄清楚「澳門公職薪金的計算方式」
    也就是說,這裡需要代入「澳門公職薪金的公式」,即是「公職薪金Q=("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恤金"法例中所述的"對薪俸點100點的調整"V)x(該職位所擁有的薪俸點I)/100」
    最後再「乘以供款的時間(月)」才可以完成。

「A之二-供款時間獎金的累計總額」
    要計算這部分,就必須先弄清楚「供款時間獎金」是甚麼。
    在「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第九條」得知,該獎金是「每5年提供1次」
    而「每次的金額」,從上述法例的第二款可知需參考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裡面的「附表」
    簡要來說就是「薪俸點100點的百分之十之金額」,即「現行每100點薪俸x10%」

所以,將上述的所有資料寫成算式的話,就是

「長期服務獎金」
  =Ax2%
  =(供款期間內所收取的薪酬)+(供款時間獎金的累計總額)x2%
  =["該公職人員的月薪x供款時間(月)"+"(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x10%)x獎金發放次數"]x2%

    為免過份複雜,「公職人員薪金的計算」「現行每100點薪俸」請參考筆記04
---------------------

個人例題&做題方式
  說了這麽多,終於到「實戰」的正式應用了XD
  各位準備好了嗎?( • ̀ω•́ )✧

再度提醒,公式是
  「長期服務獎勵金P」
  =("供款期間內收取的薪酬"+"供款時間獎金的累計總額")Ax2%
  =["該公職人員的月薪x供款時間(月)"+"(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x10%)x獎金發放次數"]x2%

以及,
  「公職人員的月薪」「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務必「事前努力背下來」;而「條件」「該公職人員的薪俸點」則可以「直接參考法例」
  
  1. A先生是一名郵務員,年齡60歲,入職了30年,請問他能獲得多少「長期服務獎勵金」?
  R:無法獲得。由於他所擔任的公職職務不乎合獲取「長期服務獎勵金」的條件,所以無法獲得。(參考「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第二十一條)

  2.B先生是一名在治安警察局任職的第一職階警員,年齡56歲,入職了該職位28年,請問他能獲得多少「長期服務獎勵金」?
  R.首先,由於他乎合了獲取「長期服務獎勵金」的條件,所以可以進行下一步的計算流程。(參考「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第二十一條)
      然後,依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的「附件A」,得知「第一職階警員的薪俸點」為「260」
      再依據「第2/2019號法規」「第二十七條」,得知「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為「9100」
      代入「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四條」的公式,即「公職薪金Q=("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恤金"法例中所述的"對薪俸點100點的調整"V)x(該職位所擁有的薪俸點I)/100」,就會變成
      Q=(260x9100)/100
         =23660

    「供款時間(月)」=28年x12個月
                                 =336

    「獎金發放次數」=28/5
                                  =5

      即「該公職人員的月薪」「23660」「供款時間(月)」「336」,「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為「9100」「獎金發放次數」「5」
    把以上資料代入公式後便會變成
「長期服務獎勵金P」
  =["該公職人員的月薪x供款時間(月)"+"(現行的每100點薪俸金額x10%)x獎金發放次數"]x2%
  =[(23660x336)+(9100x10%)x5]x2%
  =[(7949760)+(910)x5]x2%
  =[(7949760)+4550]x2%
  =[7954310]x2%
  =159086.2

所以,B先生可獲得的「長期服務獎勵金」「159086.2澳門元」
---------------------

    終於完成這篇了!如無意外接下來會繼續逐步更新澳門考試的內容。

    以下是個人的小碎念:為何各個法例的關聯部分要分得那麽散亂,不斷帶別人繞圈子啦(╯‵□′)╯︵┴─┴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知道,要計算這個問題,如果是考試當場再找資料的話,
    是絕對無法在時限內完成所有題目的(更別說有的考試的題目多達50題以上...)
    加上這道題給我一種「互相踢皮球」的感覺,
    「"長期服務獎勵金"怎麼算?要問AA法例喔」「就是"P=Ax2%"啦,你問A是甚麼意思?那要找BB法喔」「A的意思就是OOO,至於你想知道OOO是甚麼,這不在我的範疇要找CC法才可」...

    值得慶幸的是,在研究這題目之前,就已經完成了「澳門公職人員薪酬」的部分,
    不然恐怕內容會比現在的多更多╮(╯_╰)╭

最後,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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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wai450946
好像有點問題,供款時間獎金的薪俸點的一百點的百分之十金額,並非每100點的百分之十,而是100點的百分之十,即10點

01-1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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