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是一種富有奇幻色彩的字句。
「魔力」是一種富有神奇色彩的事物。
至於這兩種詞彙是否能當作同一種東西對待,至今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連是行使魔法從而發現魔力的,還是因為有魔力才能使用魔法的,關於這點也沒有答案,這幾乎要回朔到這個世界是如何誕生的這種根本無法解答的問題上。
現在先來討論魔力的事情吧,比較簡單,應該。
魔力是廣散在大氣中的,算是『物質』的一種存在。
魔力可說是無處不在,要想找到完全沒有魔力的地方極為困難,那怕將某個空間內的魔力全數吸收,沒多久還是會浮現。
這種現象曾讓人覺得是不是任何事物都會散發魔力。但這點無從考證。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魔力的這種特性,三千世界的一切都擁有魔力,也可以說這是上不存在沒有魔力的東西。
「萬物皆有靈」,也有人稱作「萬物皆有魔」。
魔力早已從歷史長河延續至今,沒有生物會對魔力抱有疑惑也是很正常的。
就像人不會對自己為什麼在呼吸感到疑惑一樣。如同本能存在的魔力就是這樣。
呼吸是因為大氣中有氧,而氧是光合作用來的,不斷遞歸的結果很難有答案。
這世上幾乎沒有人會去探討「魔力」為何存在了。
魔力無處不在,無論是否為有機體、是否有生命,都必定持有魔力。
因魔力量的多寡產生的影響也各式各樣。
比如生命。
魔力夠豐富、夠活躍、夠密集,生命體就會呈現健康、安穩、正面的方向。
魔力夠貧乏、夠低迷、夠分散,生命體就會呈現虛弱、動搖、負面的方向。
當然,魔力也與強弱掛勾。
這與效率、規模、範圍、性質與質量都無關,而是更根本的問題。當然,這個問題至今也沒有答案。是個在探討下去就會變成哲學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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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具有屬性之分,這是自不知何時起就有的常識。
地、水、風、火四大屬性衍生出眾多分支,若有人問哪一種屬性最強,可以說屬性之間並無強弱之分。
四大元素構成世間萬物。
其實一開始人們並不知道魔力有屬性,以為是環境造就的結果。
大地上有地屬性的魔力、大海裡有水屬性魔力、大火內有火屬性魔力、大風中有風屬性魔力,人們是這麼認知後接受的。
但一想到魔力不知何時誕生這點,也有可能是魔力成為了環境的因素,所以才會這麼劃分吧。
魔力的活躍程度與環境成正比,這件事出乎預料的是通過調查才知道的。
因為「魔力」有太多無法確定的因素,卻又自然而然地存在著,所以有許多問題沒有被解決。
即便是學者們,對於要將魔力當成研究對象都會望而卻步。
不過廣義來說,依然有人在追逐真相,趨之若鶩的行徑不曾衰減。
人明明常因某種小事而大受打擊,卻又會因某件大事而激勵進取。
雖然一直將魔力當成複雜、麻煩、艱難的東西在理解,但魔力從根本上就不是這麼無法理解。
魔力是一種更簡單、純粹的東西。
可以說是人們擅自將魔力理解成什麼神秘的存在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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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擁有魔力,且具有吸收、吸引與釋放、發出的特質,是一種普遍的認知。
但是否自誕生之初就有這樣的屬性,至今依然沒有解答。
究竟是物質的構成需要魔力,還是魔力的構成需要物質,種種疑問依然沒有得到任何線索。
越是想要解析魔力,問題只會有增無減。
正因為魔力無處不在,連如何存在都不知道,才會連情報都無法掌握。
常言道「萬物皆有靈」,也有人說「萬物皆有魔」。
物質等於魔力,魔力卻不一定等於物質。
想當然耳,生命的生存也需要魔力,但並非完全離不開魔力,否則持有者一旦將魔力耗盡就只有死路一條。
畢竟世界上總有些特例存在,比如不會吸收魔力、誕生時就沒有魔力、不斷釋放魔力之類的。
魔力對生命而言就像是一種營養劑,需要但不必要。
綜上所述,『世界』才沒有出現魔力枯竭的情況。
應該說學者很難相信魔力會有消失的一天。
為了研究,他們當然進行過眾多假設,甚至從歷史中找到了魔力被濫用的時代,但那怕如此,在近乎無盡的時間長河中也沒發生過任何一次衰落。
彷彿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所謂的『物極必反』這種自然法則根本不能套用在魔力上。
儘管留下一堆謎團,學者們的追求也絕不是無用功,他們飛蛾撲火般的探究心的確有留下確切的成果。
◇◇◇
魔法若按字面意思解釋,就是「使用魔力的方法」,這麼理解不完全是錯的。
魔法對世人的認識大多正確,要詠唱、要集中精神、要勤學等等,都不算錯。
比如最常見的魔法「火球」,所謂的詠唱,算是一種描述結果的文字;所謂的集中精神,是利用想像力確定結果的意象;所謂的勤學,是不斷行使魔力從而達到的本能。
先看第一點,用一句「燃燒」就可以當作咒文。
然後第二點,在腦海中描繪關於火的印象即可。
最後第三點,不斷使用魔法來加強該運用的步驟就好。
而之所以上述說的都『不算錯』,是因為即便不如此也能發動魔法。
上述的條件適用於新手,不論職業,算是一種必經之路。
要想完全掌握魔法,天賦、學習、環境幾乎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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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具有屬性之分,畢竟是利用魔力驅使的緣故,會有這種現象也不奇怪。
至於屬性是從魔法還是魔力帶來的,這裡先不討論。
在高手的對決中,很少會注意新手要小心的地方。
在「魔法師」職業中,甚至會出現詠唱的明明是火球,造成的攻擊卻是冰屬性的情況出現。
說到底,魔法是一種事象,雖然不能完全用能量守恆與物理法則來概括,但大多符合世人的印象。
魔法的發動各式各樣,很難確立一套完整的體系。
現在先從簡單的開始說起吧。
所謂魔法,為什麼使用太多會覺得疲憊呢?有人說是釋放太多魔力,這點是沒錯的。但很少有人知道,使用魔法也會損耗精神,尤其是對新手而言。
先不論魔法的發動程序,啟動魔法的一項因素與精神有關這點是確定的。
精神、意志、靈魂,想怎麼稱呼都行,魔法畢竟是人為的『創造』,不可能只消耗掉魔力。
使用魔法的次數、規模、範圍越誇張,就會有呈正比的消耗。
精神的漲跌、意志的起落、靈魂的強弱等都會影響魔法的威力。因為有觀測到這點才能成功確立這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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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科學的方面來講,認為發動魔法要通過腦袋中的某個領域建構魔法式並凝聚魔力,將客觀因素納入考量後才能產生影響。
從哲學的方面來講,認為釋放魔法是通過言靈干涉事象與重新賦予現象來發散魔力,把自身因素納入考慮後才會發生變化。
從神學的方面來講,認為使用魔法是通過虔誠的祈禱影響萬物的規律後同改變魔力,用外在因素納入考求後才會誕生其他。
老實說,因為至今還無法解明的地方太多,所以任何學說都不算錯,也能站得住腳。
但現在要談的不是這麼複雜的東西。
魔法以魔力驅使,不過形式不同。
舉『火球』為例,以火屬性魔力刻劃、凝聚、詠唱、成形、釋放,就會燃燒。無論是哪個階段都會有魔力介入。
那如果以相反的術式施展呢?
即便同為『火球』,以冰屬性魔力完成所有程序也完全沒問題。
在想像階段,以冷卻為主確認意象並改變現象,就會變成有火球樣貌的『冰球』。
所謂的形體在魔法面前無法當作單一事物進行理解。
當然,這點只有在強者間的對決中能看見。要做到這點所要做的努力遠超常人所想,可以說能否做到這點就是能夠獨當一面的證明。
還有,魔法並非只有「魔法師」能用,在此特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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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沒有什麼「系統」之分,有多少魔力就能行使多少魔法。
話雖如此,世上還是存在『無』這種魔法。
要稱為「無系統」或「無屬性」都行,所謂的精神魔法就是這種類型。
這類型的魔法其實意外的多。
順帶一提,前者的稱呼大多是科學家在用、後者的稱呼大多是魔法師在用。
或許有人會將魔法當成一種技術,但這是錯的,魔法是任何生物都能使用的『方法』。
世人很常會有這種誤解。
另一誤解是對魔法的認知。
若只是將火屬性的魔力壓縮、凝聚、釋放,也能產生與魔法無異的效果。
對魔力的掌控度愈高,所發揮的作用就會愈接近魔法。
對魔力的親合度愈高,所產生的效果就會愈靠近魔法。
當然,想讓純粹的魔力發揮出魔法的效果是極其困難的,這不是光靠練習就能辦到的事。
◇◇◇
縱使世人總結出了魔力與魔法的研究成果,二者的謎團依然有增無減。
若什麼都不知道反而還比較幸福,這是每個學者的心聲。畢竟不是什麼人都能在沒有路標與盡頭的道路不斷前行。
想學會魔法絕不是什麼難事,這無關任何『條件』。
魔法從某方面來說跟魔力差不多,而世間萬物都有魔力,就算什麼都不會,也會在某個時間點突然就會用了。
就跟吃飯喝水呼吸一樣,使用魔法就像是一種本能。
這麼看來,或許會有人覺得想成為『魔法師』會很簡單,但這是錯的。
並不是會用魔法就是魔法師,既然能成為『職業』,就代表有其門檻,也就是區分是與不是的界線。
不過這個先不討論。
即使魔法如魔力般普及,想揭開這層神祕的面紗的那天或許永遠不會到來。
話說回來,一般人也不會為這些事感到煩惱。
就像人們看不見原子也能正常過活一樣,這個世界上存在眾多難以理解且看不見、摸不著的事物,還不是一樣能活得好好的?
人生不應該會這些艱難的東西困住,而是應該去追求更簡單樸素的幸福才對。
俗話說,人生在世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
這篇文章可不是什麼研究論文,只是一篇隨處可見的簡介而已。
以上內容是只有要一定學識,時常注意生活周遭的人都會知道的事情,不是什麼高深的遣辭用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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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筆落下,墨水剛好乾涸,我站起身伸了個懶腰,讓僵硬的肌肉放鬆一下。
「已經下午了嗎?」
明明動筆前剛吃完早餐,時間過得真快。
我拿起一旁的外套穿上,初夏的傍晚還是有些涼意,也順便將窗戶關上吧。
正當我準備外出吃飯時,我在大廳的沙發前駐足,看見了一名睡著了的女性。
不,用女孩來形容好一些。
她身上穿著和我相同款式的外套,前方的長桌上放著好幾本書。
「要睡也不去房間裡睡,著涼了怎麼辦?」
還以為對方已經回去的我不禁苦笑,記得她說下午有事要忙,不會是翹掉了吧?
我走到她身旁搖動她的肩膀,因此而醒來的女孩打了個哈欠,抬頭看向我說道:
「你寫完了?」
聲音比外表要成熟的她剛成年沒多久,五官還殘留著些許稚氣,比起美麗更偏向可愛的臉蛋在此時顯得有些睡眼惺忪。
「妳也知道我不擅長這些。」
「凡事總要嘗試看看嘛。」
表情略顯尷尬的她眼神飄忽,對於罪魁禍首(?)的這番態度,我也沒感到不滿,畢竟會行動也代表自己有意願這麼做。
我抬手輕撫她的秀髮,柔順的令人愛不釋手。
「可不要弄亂喔。」
女孩這麼說,卻微微蹭著我的掌心,看來她還是一樣喜歡被摸頭,難怪會被其他人當成孩子。
「走吧,出門吃飯,今天我請客。」
「要喊其他人一起嗎?」
「他們應該已經去佔位置了吧?都認識多久了,還不知道那些人想占我便宜?」
「難得聚在一起,你又請他們幫忙,當然會這樣呀。」
確實是這樣沒錯,但請客的次數好像還是我比較多啊......看著女孩的笑容,我想還是不要把這句話說出口好了。
女孩站起身伸了個懶腰,身體僵硬的時候她都會這麼做。雖然這是我傳給她的習慣就是了。
對方的身高到我的肩膀附近,窈窕的身材曲線因寬鬆的衣物受到遮掩,還是能看出她的發育不錯。
再過個兩、三年,想必她一定能成為一位美女。
離開住處走到大道上,看著熙熙攘攘的人潮,女孩的笑容就沒有消失過。
不,她的表情一直都是這樣,我還沒看過笑容從她的臉上消失的時候。
「吃完飯好打起精神喔。」
她仰望著我,溫和的話語讓我從事寫作而顯得萎靡的精神得到振作。
「當然,接下來就是該我發揮的時候啦。」
我拉著她的手跑了起來,和朋友們吃完飯後要做的才是我想做的事。
久違的和友人一起讓我興奮不已,開心的模樣像極了一個孩子。彼此的立場好像反了過來。
而跟在身後的她不同於男子,慈愛的神情就像是一位姐姐、一位母親、一位伴侶在守候著他。
在要抵達目的地時,我轉頭看向她,舉起彼此牽在一起的手。
見狀,她露出一絲難為情的苦笑,沒有反抗。
「各位!」
我帶著一絲壞笑高喊,她半放棄似的跟著開口:
「「你們所喜愛的────」」
和志同道合的夥伴一同選擇的道路,足以趕跑所有絕望與困擾。
為了傳頌,為了向世人流傳他們所選擇的生活方式,他們今天也會去做「 」該做的事。
嗨,沒想到這麼快就又見面了。
果然太久沒動筆,思緒都打結了,正好最近的狀態勉強過得去,就趕快寫下來了。
怠惰可是大敵啊(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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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壞3rd也在寫,雖然目前有點卡詞,但沒問題。
讓我們下次再見(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