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次的考試,
學歴要求:「管理學學士學位」
開考機關:文化局
開考職位:公共行政管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考試時間:3小時
開卷閉卷:開卷(限法例部分)
本次考試,比前兩次更著重「法例」的部分。
因為在總分100分的題目中,75分的題目在答題時都需要「引用法例」,
簡單來說就是依照「因為根據第OOO號法規第OOO條的第OOO款的第(OOO)項,所以案例中的人需要進行XXX...」的方式來寫答案。
也因為這個原因,將會寫大量繁複的字句,所以「答案的搜索速度」和「寫答案的手速」會是「極為著重的部分」。
不過我的寫字速度實在是...(つ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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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的題目類型/方向
合6題案件分析,和2題自由寫作題,合共8題;案件分析的部分全都需要「引用法例」來進行作答。
題目類型有:
●公職合同類型及聘用
該公職某原因終止職務時,可否處罰。
合同完結,可否續期或重新聘用?升職?
●在職受傷的界定?
其中一題是這樣的,說「準備下班打卡時,因頭暈而倒地並隨後送院治理,那算在職受傷嗎?請引用法例說明」。
在「公職人員職程制度(第14/2009號法律」裡,「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有寫出相關事項。
不過由於當時時間不足我來及找(T_T)
●公共財政類及工程活動類
超過某期限,可否支付費用?期限和法例?追索期?
「預算綱要法」有提到,「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跨年度」的財政支付相關問題。
發生意外,責任誰屬?賠償費用及方式?
費用的交付方式?
政府和外部公司合作的活動,政府雖收了訂金但活動事後取消,該公司可取回訂金嗎?
以上這些我都找不到_(:3」∠ )_
●建議書
上述題目中,有的需要以「建議書」的方式來進行填寫。
簡單來說就是「模擬給OO局長寫建議書」。
●自由作答題
一個是「對澳門文化的親身經歷」;
另一個「寫一份向外界介紹文化局的演講稿」,
這也意味著需要學會「官方且正規的演講說詞」才可以,簡單點說就是「沉悶到會讓人想立刻轉頻道的說詞方式」XD
例如在演講開始前,需先「按來賓的輕重程度,由高至低地打招呼」,然後「說明本次演講的主題」,接著告訴大家「你是誰,代表哪個政府機構」,這樣別人要投訴時才知道要找誰www
然後就是「內容簡介」,並提醒來賓「最後有答問環節」,來防止G8人在演講時亂提問www
至於「內容」就是最沉悶的部分,依據法例「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第20/2015號行政法規)」來到說明,
最後就是「結束部分」,跟大家說「以上就是本次演講內容,現在是答問環節,歡迎大家積極舉手提問」,「如沒有任何問題,本次的演講就此結束,謝謝各位來賓參與,請依工作人員的指示有序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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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老實說,大部分的問題,除非你自身工作是「與其相關」,否則「就算開卷也是找不出答案來的」。
一般來說,當實際遇上案例中的情況時,都是由老員工(上級)一步一步地進行指點,或是開會商討,以尋求最佳的解決方案。
而新員工也在不斷經歷這些千奇百怪的事件後逐步成長,成為資深員工的一員,接續再繼續指引新進的員工。
不過就算抱怨這個不合常理的考卷題目也無補於事,唯有「熟讀法例」才是公職考試的「唯一解」。
現在應該會停更一段時間,因為之前的公職報考都考完了,而如果要再進行「新的報考」,
「報考到開考的等候期」一般是「3個月至6個月」左右_(:3」∠ )_
然後「公職的報考資格只有3年」(-ι_- )
祝我在期限內獲得公務員資格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