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一天,他滿懷著期待,又帶點忐忑不安的情緒。準備了好久,他拿著打好的稿子。雖然,根本不需要到打稿子的地步。不過,他喜歡這麼做。悄悄的時間,在大氣中的流轉中度過,他所等待的時機,也即將到來。倏忽,遠邊走來一人,他也走了過去。手上,他拿這被稱做是稿子的東西,早已被緊張的雙手,揉成的紙團。不自覺的,他手心正冒著汗。
彼此間的距離,是愈來愈近。
他決定先打聲招呼:「你好。」
對方微微的點個頭,就從他身旁走過。
他心急的叫住她說:「等一下。」他只是覺得它應該要說點話,沒經過思考就跑出這一句話。
「嗯~什麼事?」她停住腳步回頭。
被他突如其來的一問,他不知道要回答什麼。便摸著後腦杓淡淡的說:「沒事,我叫錯了。」
於是,它所等待的人就這樣,在這簡短的對話中消失。
就這樣,他第一次失戀了。
不過,他並不太灰心,他很樂觀。應該說,他一向都如此。
2
第二次,他又一樣抱著興奮的心情。他仍然是很緊張,經驗帶給他的只不過是一團碎紙屑,因為是散了,他早就忘卻。又踏入了校園,這一天,太陽好大,蒸氣騰騰,悶的讓人有點煩躁。
悶不吭聲的他,直直走向操場的內庭院,他靜靜的走向一位女生面前,仍是一樣,很緊張。手心直發汗,口乾舌燥,面容蒼白,看起來像是一隻病厭厭小驢,喘氣聲比校門邊校狗還要大聲;不知情的還以為他得了氣喘。
不多說,他馬上道聲:「喂!站住,等一下。」此時,他的表情,像極了是一張白紙,面容可是凶惡的嚇人,誰知他只是很緊張而已。他暗自想說:「糟糕,這話好像是說的太嚴厲了。」但也不知怎麼的,就直接脫口而出的就是這句話,著使他大吃一驚。可是,說出的話就如撥出的水,是怎樣也收不回來的。
但那女生,個頭嬌小,一臉白皙,一聽到他的話後,一點被嚇到的感覺都沒有。反而是,很平常的轉過去。用它玲瓏的雙眼,瞧一瞧原來只是一位龐大的男生。就脫口而出就是「走開,笨蛋!」
「走開,笨蛋!…….」這一句,狠狠的烙印在它的腦子裡,像是燙了鐵那樣的深刻,無可言語。
他正想這一句話出神時,女孩走了。
果然還是一樣的結局,第二次,他又失敗了。他就地坐在旁邊的台階上,不怕髒,他只是想坐著,看著水藍色的天空,呆呆的望著。偶爾,天空飄過一片清雲,又聚又散,好不輕逸。心想道:「好一澄澈的大地,看一看心神都舒爽開來,每個毛孔無不沁涼起來。」
很快的,他又恢復了精神。準備再一次的出發。
「再出發,再出發,我是勇敢的第一名……」他哼起這一小段的旋律,或跑或跳,輕盈的走出中庭。
「飛啊!」他把兩手張開,當作飛機的滑翔翼,奔跑起來,一個人在陽光下玩的不亦樂乎。
「啦…啦….啦…啦…」就這麼樣,天空底下,有這樣的一個笨蛋。自己尋得開心,陶醉在自己的小環境裡,就算天塌了也不在意的歡愉。
天晚了,太陽滾著火輪子回家了。
他也回家了。
3
日子過了不久後,他跑到一棵樟樹下用著無比認真的神情,一手摸著樟樹,閉起他的雙眼,悄聲說:「樟樹啊!樟樹啊!你願意做我的朋友嗎?我找不到朋友,你做我朋友好了。」說完,他的手仍靜靜的貼著樹幹,腦海邊正是響小舞曲的旋律,身體任憑著微風拂過,吹得瀟瀟灑灑。
沙沙沙…,樟樹的葉兒跟著豪氣開朗地氣流,翩翩起舞,搖擺的興高采烈。邊跳邊看著,底下一手摸著樹幹的人──怪傢物,竟然有人這樣要求別人的,真是又蠢又好笑。於是葉子们,就乾脆就不要離他,要看他能站多久。
半小時…,走過了。他還是在啊
一小時…,二小時…
三小時,他終於動了。他把放在的樹上的那一隻手放下,大力的甩來甩去,樹葉兒们看到他這個舉動,不禁放生的大笑,一不心笑的太開心,整棵樹搖搖晃晃的,害的他們的大樹幹差點閃了腰。
「喂!你是在表示搖頭的意思嗎?不然,怎麼搖得那麼厲害。好啦,我不煩你了,感覺實在站了好久,是該去上廁所了。哈哈哈…」他用很平穩的口氣說完後。他用它的手不斷揉著,發麻的那一隻手,搖頭晃腦的走去,正在斜對角線的廁所。心中還不斷想著:「說不定,我只要再站一小時,就可以了。不然,是不是我應該用兩手,還是要再換一手呢?」他皺起門頭思索了,好一會兒,「算了,無所謂。」揮一揮手,他開口大笑了。
廁所也到了,外頭空氣有點渾濁,令人不喜歡,不過,帶起口罩就好了。不影響。
4
「跳,跳,我跳。」現在是中午時刻,在一個小公園的泥土地上。一個人,在那個地方不停的跳來跳去,踩來踩去。臉上有點僵直,不太愉快的樣子;可是又像個小孩在玩耍。不斷的往著地上一直踏啊踏著。不一會兒,他停下他的動作了,他走離開了。然後,下一次在看到他的時候,他提了一桶的水桶。往地板狠狠的灌了下去,不過,灌下去後他臉上倒是出現了一丝疑惑的表情。他的眼神微微往右上放漂移,把頭歪斜一邊。
過了十五分鐘後…
突然,他好像領悟的什麼,「哈」一聲,去旁邊摘了一些大花咸豐草和不知名的野花。往天空灑去,手上比著莫名奇妙的姿勢,好像是道士在劃鬼畫符一樣,搭配著他嘴上,念著連他也不知道了語言。反正,就是類似祈福就對了。
「超渡完畢」他說出了最後一聲。便拍拍屁股,拿著水桶回家了。
原來,在三十分鐘前,他到公園上,看到泥地上,有一巢蟻窩。他向一隻正在搬運一隻小蟲身體的一小角的螞蟻告白,他說:「你長的好可愛喔!小小的,不過卻搬得起蟲子,要不要跟我做朋友啊!」說完,他眼睛瞪著大大的等著他的回答。
看著他走得慢,所以索性把牠拿了起來,誰知道她好像很緊張,把牠搬的食物,丟了,在他的手上鑽來鑽去。
「不要跑,不要跑,我又不會傷害你。」
「啊!好痛。」被咬了,他也抓到那隻螞蟻,一捏,小螞蟻只剩下碎屑。而他生氣了,看到旁邊其它的螞蟻就不斷的踩。後來,踩的太慢,他索性回家拿一水桶,裝滿水往蟻洞灌下去。而就在灌下去不久,他才想到,剛剛那螞蟻好像是公蟻,所以不與他做朋友是正常的,因為畢竟斷臂山在螞蟻界一定還沒流行;因為,就連人們,能接受的也不多。他心一想:「唉~那我實在是做錯了。」於是,他摘一些花,乾乾脆脆學林黛玉葬花的情節。只不過,實在是不太像,因為它只有看過三太子除妖,卻沒見過林黛玉葬花。不過,虛應故事就行了,他就胡里糊塗的亂做一通,照樣哼著歌,快快樂樂的走回家。
一些不愉快的事,他早就忘了。就連這是第四次的失戀,也忘的一乾二淨。彷彿什麼都沒發生過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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