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第三次了,對,同樣的錯誤重複了兩遍。
人類始終學不會教訓,在第一次不小心滑掉了之後,原以為是我沒有按到勾勾的問題,於是修正了這個部分。
隔天它還是消失了,巴哈就是不會幫你存。
不過貼文倒是會。
一本輕小說的封面大概永遠大於它標題的必要性。
即便你很討厭異世界,但你也是有可能因為這酷酷的封面而買下它,封面能夠聯繫起來的可是位於兩個極端的一群人。
因此就算這篇文的封面跟內文一點關係也沒有,也是人之常情,可能沒有這張圖你就不會點進來看這篇心得了。
雖然本作叫做「聽我說,這東西比魔杖好用」,但裡面並不會出現任何跟哈利O特有關的梗。
本文含有滿滿的劇透以及廢話,最後一段則是無劇透的總評,建議看完原作再來。
用現實世界的常識吐槽小說世界的常識,但魔王還是一如既往的噁心。
看完原作後你就會發現這些都是屁話,勇者電爆魔王。
這裡要講的不是很重要的東西,只是既然穿越到異世界,感覺用「原本的世界」會比用「臺灣」順,畢竟不是到非洲學習吹卡祖笛。
原作充斥著這種雙口相聲,整頁都是對話的段落,我個人很愛這樣子,雖說是因為作者寫的夠有趣就是了。有時會搞不懂說話的人是誰,但是無傷大雅。
後面接的話是「妳想要更進一步了解嗎」這點莫名的好笑。
不管是從哪裡,射出雷射光一直是種浪漫。
不過我鑽研的是人體煉成,至今仍在想辦法煉出我失散多年的妹妹。
點出了國王跟領主的感情不怎麼好,實際上國王不管跟誰都不好,在本作裡他就是個ㄐㄅ人。
這世界的魔法比魔法還要魔法,哪天就算跟我說這魔法能讓女孩子長出大ㄐㄐ我也不會意外。
一直到這裡我頭裡的那團稠狀物才意識到希莉絲的真實身份,換句話說大多數的讀者應該早就知道了。
這騎士講話充滿了npc味,見面就馬上報出自己的祖宗十八代。本作許多的角色都有著濃厚的路人味,這很正常,因為他們確實是路人。但比較活躍的角色除了有病外我就想不到其他特質了。
這世界的世界觀真的很不嚴謹,因為前面有說過本作技能的呈現方式並不是rpg的那種技能介面或者說有辦法量化自己戰鬥力的方式。
不過這裡又突然提到熟練度的達成,目前我把這段當成譬喻來看。
蘿莉,讚。
可以幫男主角多加一個變態屬性了。
雖然很討厭講一些自以為是的理論,不過我一直覺得作品的氣氛是很重要的一點。
一個經過營造的適合氣氛對作品幫助很大,除了讓讀者沉浸在故事裡面外也能讓他們忽視些不重要的缺點,其中最差的氣氛表達就是讓人出戲,這裡的氣氛其實有些沉重所以荷包蛋我認為可以換成比較正式的比喻。
感動的重逢情節,覺得可以再多添筆墨描述,雖然不是上上策,但加些狗血的敘述也能加深感動。
有點老梗,但我喜歡。突然牽扯到命運這種很大格局的東西使我有點被震撼到,同時也把思穎之死的責任推給這個世界,讓主角更容易釋懷。
不過感覺由希莉絲親口說出,並放在上面的重逢情節或許會更好一些。
因為沒讀什麼書,繼續用上面的講法。
此處是希莉絲下落不明,男主剛完成復仇之後的部分,我一直在想女主到底在哪裡,要不要回來給個Happy end或者是一去不復返。在這樣的氣氛使然下,沒什麼心思注意這位登場的新角色,並且對她的結婚宣言只感到突然。
前面都在想這個羅馬競技生死鬥的約定到底何時會用,結果居然沒有放在最高潮的部分,而是放在這裡。
忽然提起的事還強調十六年前這點不知為何戳到我的笑點。
總評
用槍在劍與魔法的異世界是個有趣的提議,這樣的突破一直是我認為輕小說需要有的。魔法的施放速度和射速遠不如槍械,經由魔法冷卻的槍械完全是這個世界上最強的武器,中途的戰爭也很好的體現了這點。不過除了用回憶跟料理外,假如女主有什麼用槍的習慣或者慣用的槍也可以發揮一下。
全作最適合的形容詞就是“有病”,不管是角色的性格還是文字上的風格。小問題是除了有病外我說不出其他特質,有些人光是生產文字就能令人想閱讀下去,我認為作者也頗接近這種人類。
整體的故事結構,前期都在鋪陳跟打屁聊天,後期進入主線後有不只一個的高潮,例如魔王戰與勇者消失。
其中勇者消失是導致主角成長的因素,展開了場痛快的復仇,復仇過程有些平淡是個小缺點。
絕望使人成長,然而本次陷入絕望的主角,跟第一次面對思穎死亡時的他。是何種差別讓他這次有辦法爬起來,而不是像第一次一樣裝死這點可以多加敘述,或者加一個契機到裡面。
這樣講很機車,但不講我個人的喜好,我想像不到這本作品得獎的樣子。
儘管如此,評完的想法還是想看到下一本書。
這世界上總有人深愛著你的作品。
如果還沒出來就請寫到出來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