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有位以製作動漫劇情簡介和閱聽心得為主的影片、名為「Totally Not Mark」的Youtuber(Mark的youtube頻道)
遭日本東映アニメーション株式会社(Toei animation)申訴影片大量使用了「七龍珠」(Dragon Ball)、「航海王」(One Piece)等熱門動漫影片的片段,已屬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因此幾乎所有該頻道的影片(約150部)都遭到下架,目前已經處於停止更新的狀態。
東映向YouTube提出的是版權聲明(Content ID ),依照 YouTube的說明,這只是比較初步的通知,不代表正式的警告,上傳者也還可以申訴;但YouTube並不是司法機關,如果上傳的影片內容已經侵權了,上傳者實際上並不能以只有收到版權聲明為由抗辯沒有違法,這是首先要注意的。
然後Mark主張他是「合理使用」這些動漫片段。事實上這已經是在所有被指控侵害著作權的案件中被告都一定會主張的抗辯事由了。什麼叫作合理使用?只要在網路上簡單搜尋一下,就知道這是一種限制著作權人權利的制度,目的在於調合公眾知的權利與私人間的財產權利。
至於個案中的行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無論是在美國或台灣,都需要考慮4個因素:
1、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2、著作之性質。
3、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4、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從Mark頻道中僅存的影片來看,雖然都是剪接的動漫片段或圖片,但整部影片裡幾乎全都是啊…這種超高的利用質量跟占影片幾近100%的比例,加上描述劇情的口白,要說是合理使用而不侵害著作權(重製、改作、公開傳輸),我想沒人會相信吧。
更何況這位Mark還自承東映這麼作讓「他的團隊一夜之間全沒了工作」,顯然利用的目的就是營利。東映只先對他提出 Content ID 聲明,老實說已經是手下留情了(望向隔壁的老任法務部隊…)。
所以,想作一個介紹動漫、電影的Youtuber,必需很注意製作影片的內容跟方式,否則隨時都處在侵權的風險中。我想當然也有許多人會仗著網路的匿名性、認為權利人沒時間理小咖、被申訴就換帳號為由繼續製作類似的影片,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也不建議用這種方式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