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配嗎?
最近在網上常看見一些自稱基督徒的華裔美國人,
對美國四星上將瑞秋萊文極盡冷嘲熱諷之能事,對於這些人我有話想說。
我6歲時父親去世,母親於71歲時癌症去世。
中間這麼多年裡,母親交往過許多男友,其中一個人姓陸。
這個人在某個晚上脫光衣服跑到我房間,壓在我身上企圖雞姦我。
他並未得逞,卻在我心中留下難以抹滅陰影。
從此我特別討厭同性戀與雙性戀。
但等我長大出社會,也認識到同性戀與雙性戀的朋友後,發現我並不討厭這些人。
此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討厭的並非同性戀與雙性戀,而是施暴者與霸凌者。
施暴者會先恐嚇你,若你不順從他,他就會對你施以肉體暴力。
霸凌者會企圖將自身價值觀強加於你身上。
若你不認同他,他就會造謠抹黑你,拉攏其他人孤立你。
我討厭的是這兩種人。
我是台灣人,在公家機關服務。
在台灣的職場,我們不會因你的種族、宗教或性別認同歧視你,哪怕是公家機關也一樣。
在台灣,我們有性騷擾防治法,這個法懲治的對象包括且不限於男性騷擾女性。
女性騷擾男性、同性騷擾同性,只要證據確鑿,案件同樣成立。
在台灣,無論你是台灣人或外國人、無論你信仰什麼宗教、無論你的性別認同是什麼,
你不會因此受到歧視。
黑人在台灣過的很好、伊斯蘭教徒在台灣過的很好、同性戀與雙性戀在台灣也過的很好。
倘若你既是基督徒,又是同性戀,台灣也有同志教會。
台灣雖然反共,但你們知道嗎?台灣其實也有好幾個本土的共產黨。
這就是台灣,一個兼容並蓄的地方、一個多元化的地方。
一個能接納形形色色族群,且願意傾聽各種不同聲音的地方。
而你們這些自稱基督徒的華裔美國人,卻用最惡毒的言詞、最刻薄的語氣,
去嘲諷這位美國的軍人、美國的官員。
你們怎麼了?
你們的父母,有因為你們與美國人結婚而歧視你們嗎?
你們的父母,有因為你們的伴侶年齡與你們相差太大,而歧視他們嗎?
如果你們的父母與你們自己,都不會因為一個人的種族、國籍與年齡去歧視他。
你們為什麼要因為一個人對他自己的性別認同而歧視他,只因為他的價值觀與你們不一樣?
瑞秋萊文也是基督徒、也上教會、也禱告。
你們憑什麼說他是惡魔、是撒旦?憑什麼說他沒資格上天堂?
連梵蒂岡的教宗,都不敢說自己有資格代表上帝。
你們憑什麼認為自己有資格代表上帝,說出這種尖酸刻薄的話?
一個父母尚且懂得如何無私的去愛自己的子女,你們憑什麼認為被稱為天父的上帝的慈愛,
會是有私心的、會是有差別待遇的呢?
愛是什麼?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第四到第八節,你們要不要看一下?
自稱基督徒?拜託,別逗我發笑。你們配嗎?
在我看來,你們信仰的既非基督、亦非上帝,乃是德謬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