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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58(獲選者)遭議事堂處分經過說明

黑牙 | 2021-08-14 00:00:15 | 巴幣 2328 | 人氣 1371

  2021/10/15 21:08 更新:
  1.問答部分新增第五、六、七題,並新增相關參考資料。
  2.本文調整為置頂。

  2021/08/15 17:14 更新:
  1.調整同場加映部分的用詞。

  2021/08/14 13:58 更新:
  1.轉載原則新增第四點。
  2.立場聲明部分設為紅字加粗體。
  3.問答部份各項問題加粗體。
  4.刪除暫時放在說明部分與問答部分之間的文字,並確實新增到參考資料。


  本文基於以下原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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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個人心得,不代表站方立場。


  針對巴哈姆特使用者 A2058 獲選者(下稱獲選者)多次於站規建議與討論板(下稱站規板)、巴哈姆特站務中心(下稱站務板)、場外休憩區(下稱場外)、守望傳說等看板指稱因為刪除引戰文章(相同事件另有刪人身攻擊文章、刪挑釁攻擊文章等版本)就遭議事堂記三點解除板主職務,其內容嚴重偏離事實,為避免站上使用者遭誤導,特就獲選者遭解除職務一事說明:

  一、獲選者 2021 年一月底於異塵餘生板與其他板友發生爭執,事後卻主觀認定對方引戰,動用板務權限刪除文章,造成發言權不對等,此為議事堂判決主因。

  二、議事堂在過去的案件提及,板主在管理板面時,除了維持秩序外,應該依照看板風氣評估適用的管理方式,而非採取鐵血強硬態度只允許單方面的討論,然而,獲選者並未調整管理方式,以致爭議一再發生,此為議事堂判決次因。

  三、綜合上述兩點原因,議事堂始做出記三點,拔除板務職之處分,而非單純的刪除引戰或人身攻擊或挑釁攻擊文章那麼簡單。


  獲選者多次於上述看板發表諸多以個人主觀,針對站方、議事堂各項處置之言論,但其內容嚴重偏離事實,在此以問答方式一併說明:

  一、議事堂會看 BP 多寡或喜不喜歡檢舉人來決定立案與否?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議事堂不會因為 BP 很多或不喜歡檢舉人就不成立檢舉案,反之亦同。另外看板人氣也不是立案與否的標準。
  議事堂決定立案的標準,在於是否有確實溝通,以及板務是否有失職之虞,此二條件缺一不可,另外,當初議事堂會提及 BP 一事,是因為獲選者身為板務(當時仍有板務身分)卻於他板引戰,引發大多板友給予 BP,說白話點就是觀感不佳,與申訴案無關。

  二、同樣是板務失職,獲選者被連記三點解除職務,原神板循環水桶事件卻只有記兩點,是不是雙重標準?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分成兩個部分,首先是雙方記點差異的部分,若只看單一判決,議事堂直接記三點過於嚴苛,然而,早在此判決前議事堂就兩度告誡獲選者其管理方針過於嚴格,獲選者亦承諾會改善,後來不僅沒有改善還變本加厲(涉入糾紛後只處分對方),那麼記三點著實合理;反觀原神板主,循環水桶是嚴重違規,而後續在站務中心的回覆顯示其並沒有違規的自覺跟歉意,但最終知迷途返解除水桶,所以只記兩點亦稱合理。

  其次則是雙重標準的部分,如果是同樣的案件有兩種甚至以上不同的結果,那還可以說是雙重標準,但每件申訴案的狀況不盡相同,自然會有不同的判定標準,要說這是雙重標準的話過分了。

  三、板務遭到板友人身攻擊時,不能黑名單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擔任板務並不會喪失使用黑名單的權利。
  另外,2019/02/12 總管協調機制上線後,板務黑名單板友、板友黑名單板務或者雙方都黑名單對方等,並不會影響到議事堂申訴的進行,被黑名單的一方可以向總管說明狀況,由總管協助溝通。

  四、勇者造型只要被檢舉,就會被下架回收?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是「否」,勇者造型如果違反勇者造型圖文創作規範或其他相關規定才會被下架。

  五、獲選者接連遭到流星雲大總管和蒼焰總管分別於場外、站規板和站務板水桶的原因是什麼,站方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嗎?

  在說明之前必須知道的是,獲選者已經不止一次發表個人解讀的錯誤言論,且不論是事主、旁人甚至是總管糾正,獲選者仍堅持自己的一貫主張,不斷散播不實資訊。

  獲選者在場外的板務文當中,針對板友提出的疑問,搶在場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場外小組)的成員之前,以肯定態度回答。

  單就問題而言,一般人確實可以回答和討論,但,該篇文章是在板務文底下的回文,且發文的殘雪夜紛飛(哈拉區總管暨場外板主,下稱雪總)已經說過有問題可以問他,廣義來說,獲選者並不是巴哈的板務人員,狹義來說,獲選者也不是場外小組的人員,所以他可以參與討論,但不能代替場外小組回答問題。

  獲選者在場外遭到水桶後,至站規板發文詢問兒童色情是否包含二次元蘿莉,並於文內表示此議題一般人都可以回答與討論,卻因此遭到管理人員警告恐嚇禁止發言、管理人員不說哪裡有錯、討論兒童色情就遭水桶云云。

  然而事實上,1.雪總只有針對獲選者代替場外小組回答問題的部分進行警告,並沒有限制其參與討論。2.在雪總警告前,場外小組的成員洨豆腐已經回答板友的提問。3.獲選者遭到水桶的原因並非參與討論,而是代替場外小組回答加上之前一連串的誤導行為,最終流星雲大總管(下稱流總)決定只給予單板水桶讓獲選者思考自己的行為。

  後續在站規板和站務板遭到水桶的原因同上,都是基於獲選者無視總管解說,不斷誤導的情況下才下的處分。

  嚴格說起來,總管們進行水桶應該算是解決製造問題的人,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六、其他人也代替場外小組回答問題,為什麼沒被處分?是不是雙重標準?

  姑且先不論事發地點不是討論重大議題的板務文,而是重大政策宣布的公告文,以「肯定態度」回答問題跟以「不確定的態度,並表明自己不是板務人員,要板友等板務給予更明確的答案」回答問題完全是兩個不同的狀況。

  七、長年在站務板誤導人的為什麼沒被處分?

  這個我很懶的多說了,請見聲明稿

  八、(未完待續)


  同場加映

  billlin823 地球人來著(下稱地球人)真的有因為盜用獲選者的文章遭到法務組處分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

  最早是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說法的不得而知,我目前追溯到 2021/02/03 13:34:41 位於議事堂調解的陳述,然而追查法務組對地球人的處分,在那個時間點之前的案件只有一件,該案件為未經同意公開他人資料、訊息,全站禁貼三天,由此可知在當時並沒有因為盜文而遭到處分的狀況。


  參考資料:
  1.刪除引戰文章版本
  2.刪除人身攻擊文章版本
  3.刪挑釁攻擊文章版本
  4.獲選者遭到解職的(議事堂第 6012 號)案件
  5.議事堂提起強硬管理部分(退件時間:2020-06-20 15:23:11)
  6.議事堂再度提起強硬管理部分(退件時間:2020-06-24 16:45:58)
  7.被說 BP 很多的(議事堂第 6000 號)案件
  8.副站長處分原神案件的公告
  9.總管協調機制
  10.勇者造型圖文創作規範
  11.獲選者陳述地球人盜文
  12.地球人遭法務組處分的公告
  13.獲選者搶答的文章
  14.流總說明處分獲選者的原因
  15.獲選者指出其他人回覆卻沒有被處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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