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被教召了。
昨天接到後備指揮部的電話,和我核對身分資料,並且告訴我今年我會被教召,但時間還不確定。
簡單說一下,我過去是一年義務役,而且是悲催下士。
我在部隊的時候,我們連上所有的「義務役」下士都要接業務,甚至連「義務役」士兵也要接業務。
所謂的業務,包括人事業務、裝備管理等等,沒當過兵的人可能不太清楚這都在做什麼,不過工作內容不是我想談論的重點,在此不多作介紹。
總而言之,為什麼都是義務役在做呢?很簡單,因為志願役要「外散宿」。
所謂外散宿,就是指下班時間(應該是比照公務員)一到,這些志願役可以離開營區(雖然有條件,但很容易達成),等到明天早上七、八點再回營區,回歸部隊掌控。
可是人事業務、裝備管理等雜務,通常工作量繁重,經常需要犧牲個人休息時間(包括午休、晚上就寢時段)來作業,如果志願役接業務,他們會因為工作繁重沒辦法外散宿而感到不滿,所以這些業務自然就交給義務役了。
嗯,志願役二等兵的俸祿甚至超過義務役下士的三倍之多,但工時跟責任卻低於義務役。然而,當我們私底下表達不滿時,最常聽到志願役說的一句話就是:「不滿意你就簽下去啊,簽下去你也有這些福利。」
嗯,顯然我們國家存在一些志願役並沒有搞清楚當兵的意義。雖然軍中也有讓我十分尊敬的人,只可惜人數少到一隻手就數得出來。
這部份算是題外話,還是說回教召吧。
看到網路上不少人在談論教召,一派支持,一派反對,人數比例我沒有實際統計,姑且當作一半一半。
支持派的論述,大多會像是:
「保衛國家,很基本吧?」
「身為臺灣人,為臺灣盡這份義務(14天)真的也不會說很過份。」
「進去度假不錯啊,還能領雙薪。」
反對派的論述,大多會像是:
「當每個人都有辦法暫時丟下工作嗎?」
「當每個老闆都有辦法承受一名員工不見14天嗎?而且還要付全薪?」
「女軍士官不用教召,軍事訓練役不用教召(14天),都拿一年兵開刀,公平性在哪?」
上面這些不會是全部的言論,我只是拿我有看見的、個人認為比較具代表性的幾個例子。
上述這些言論,乍看之下不難看出雙方的重點大多放在「責任」、「義務」、「錢」、「公平性」這些東西上,但實際上還隱含了一個更大的前提假設,就是「被教召的是一個工作內容很普通的普通上班族」。
當我們只拿「工作量」跟「薪水」來討論的時候,會容易遺失一些重要的細節。
試想像一下,你是一名設計相關的工程師,你在一間小規模的公司待了一年半,為公司設計了某個很賺錢的硬體設備,然而這個設備時常需要維護保養,雖然其他員工也大多知曉如何維護,但其中一部份只有身為設計者的你才清楚如何操作,這同時也是你之所以能在這間公司領高薪的原因。
有天,你被教召了,不論是5天、7天還是14天,你知道這麼長時間不在(而且公司上班時間還會連絡不到你),萬一設備出了什麼問題卻沒人可以維修的話,公司將會損失慘重,甚至直接倒閉。
老闆跟你一樣清楚此事,所以他要求你把你掌握的核心技術教給其他人,以前你有百般理由可以推拖,現在你不得不照老闆說的做了。
然後好死不好,就這麼巧在你教召期間,設備出了問題,曾經受你指導的一個新人,因為他的知識背景充足、認真好學,在問題發生時完全知曉事出原因,並依照你給予他的技術指導,順利修好了設備,老闆十分滿意。
事後,老闆稍微幫他加薪三千,然後找個理由把領高薪的你開除了。
你薪水10萬,他薪水3萬,既然他能承接你的工作,你就沒有任何價值了。而這件事情的起因,就是因為教召讓你不得不把你獨佔的資源讓渡出去,一旦交了出去、而且真的有人能承接,那你在這間公司長時間建立起的價值就不復存在了。
可能有人覺得,真有這麼厲害的人,再找一份新工作就好了,怕什麼?
首先,工作地點離家近、工作時間穩定、各方面都符合期待的職缺,可能沒那麼容易再找到第二個;再者,你明年或後年還是會被教召,就算你東山再起,歷史還會再重演一遍。
而追根究柢,如果你認為強姦案要檢討的是強姦犯,而不是被害人,那你也應該同理檢討教召制度,而非被教召的人。在這個例子裡,受害的是被教召的人,獲利的是老闆,無端成為幫兇的是新人,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麼的是國家。
我上次被教召的時候,確實有人短短五天就丟了工作,細節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當他拿回手機看到訊息的那刻,整個人非常錯愕。
如果這個例子不夠生動,那我們再換幾個情境看看。
如果你是一名醫師,你主治的重症病患、傷患,受得住你不見好幾天嗎?
如果你是一名律師,你的當事人經得起你消失好些天嗎?司法程序會為了你延後排程嗎?你的潛在客戶會等你回來,而不去委託其他律師嗎?
如果你是一名演員,片場能等你回來再繼續拍片嗎?對你而言重要的試鏡會為了你改期嗎?
(上述都能反過來,如果你的主治醫師、你的辯護律師不見好幾天,你身為重症患者、被告嫌疑人,你是否會感到焦慮無助?)
如果你是自己租店做生意,店租一個月十萬,你能空窗5~14天沒收入還要繳店租嗎?
如果你是職棒投手、音樂演奏家、畫家,教召期間傷及手指,影響到往後的職涯發展,這種損失是可計量的嗎?國家有辦法賠償金錢之外的損失嗎?
這些問題,並不是教召次數公平、不分男女都教召就能解決的,對於某些人來說,教召只是很普通的一件事,甚至會覺得賺到,但對另一些人來說,教召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整個人生都被強制放上賭桌了。
我們這些義務役自然是明白保衛國家的重要性,所以我們沒有閃躲、不耍小聰明,即使會比同齡的女生跟免役的男生晚一年進入職場,我們依然認命完成國家交付給我們的任務,把這一年的人生奉獻給國家。
但我們不是職業軍人,保衛國家不是我們一生的任務,我們已經完成我們的義務,並在社會上有了其他責任。
說起來,我退伍的那年,曾在一間公司被一位同齡者譏笑是「菜逼巴」,只因他比我早一年踏入職場、佔到好缺,年資又多我一年。即使做事兩光,薪水依然多我很多,當時我的心裡其實很不平衡,為何當兵不能算是工作經歷,而且還讓我錯失一些機會(機會總是有時效性的)。
曾經晚了別人好幾步,如今又要被迫重蹈覆轍,這彷彿是在懲罰當初認分的人,並且獎勵當初逃避、或幸運躲掉的人。
不論你是支持派還是反對派,都希望大家能多換位思考看看,如此才能發現真正的問題所在,看似合理的東西未必真的合理。
對了,好像很多人都說教召很輕鬆,最後稍微談談我上次教召的情況吧。
其實教召期間都是正常操課,只是比較偏新訓,比如槍枝大部分解結合(有時間限制,要考試)、打靶、挖坑,該跑就跑、該爬就爬,一天下來幾乎不會有時間待在寢室休息,一天結束後各班班長還要開課前,準備明日行程。
哦對,雖然只是教召,但是包括我在內,很多人在這五天之內都被幹飛過,以前服役期間我認了,但連教召都要這樣蠻讓人不爽的。
我問了幾個被教召第二次的班長,他們說上次來不是這樣,這次硬很多。
因為我以前待的部隊很精實,所以教召對我來說算是很輕鬆,但跟傳聞中的比起來,真的硬太多。
好啦~就是一點心情抒發跟觀點分享,我相信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也不敢說我的看法有多合理,如果你有其他想法歡迎留言,但是要筆戰的我可能會無視。
感謝各位聽我廢話連篇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