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茶方好,茶涼人未歸,秋已過半,天微涼,茶再溫幾回,今朝月圓人未圓。
朝陽破曉,遠方的天泛起了魚肚白。夜已盡,「怎麼還沒回來,也沒打個電話回來?」不安開始在心中蔓延。
那天,我等啊等。守著一絲期盼,妄圖用那一份承諾去壓下縈繞於心頭的恐懼。「不可能,爸爸答應過我的,他說他等等就回來的。」期待著的開門聲,等了一輩子也沒再等到。
「中秋夜半,街頭發生隨機砍人案,砍殺數人,英勇警以身奪刀,不幸殉職。」
這天,無數人關注著判決。那時的我仍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律是公正的,但⋯⋯
說來真是可笑,我一直以為「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定理;相信著「賞善罰惡」是法律的目的⋯⋯
最高法院內,法官朗誦判決結果:「本席宣布,經認定,被告犯案時意識不清,故宣判被告有期徒刑十二年!」
判決一下,更是鬧的沸沸揚揚「隨機殺人案王姓兇嫌未叛死!」那些天裡,各大報用著醒目的大字寫著。
可雖如此,仍是有些人興高采烈高呼著這是人權更進一步、他們高呼著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他們高呼著這不是他的錯,是整個社會的錯。
呵!顯眼的大字又如何喚醒某些人內心的良知?那些刻意閉著眼,用著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催眠自己。
廢死,廢死!圖的是什麼啊?歐美某家小報紙上的一個進步國家的稱號?呵!真是可笑,人權的進步竟然需要踩在難以申冤的累累白骨上。
「文明?人權?真令人作嘔!」
我永遠忘不了嫌犯走出法庭時的表情,哼著小曲,踩著輕挑的步伐,目光滿不在乎的隨意環顧著,嘴角禽著一抹嘲諷的笑。
對著鏡頭,他輕輕說了一句:
「殺了人又如何,幾年後還不是出來了,呵!」
「爸爸他只是睡著了,等他睡醒還會起來陪我玩的,對嗎?」環顧四周,芸芸眾人,卻無人肯回答。
「起來了,你之前答應我今天要陪我出去玩的。」我握著早已冰冷的雙手。
「該醒了吧,我想你了,拜託啦。」我撫摸著爸爸早已冰冷的臉龐。
是啊!該醒了吧,血淋淋的真相就這麼攤在陽光下,我還能⋯⋯還能在編出謊言來說服自己嗎?
那天晚上,我裹緊棉被弓起身子,蜷曲的身子止不住顫抖,任淚水浸濕了衣裳、浸濕了枕頭。無助的陣陣哭聲,更襯托出滿屋的空寂。
那晚,做了一個好美的夢。夢裡屋內有燈,身畔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