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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條法令要是早點成立就好了

システィーナ | 2020-10-27 12:39:00 | 巴幣 4 | 人氣 157

新聞連結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畫、居住地、家務、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與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如潑水、丟扇子、大餅等。


唉...........如果可以早個十幾二十年的成案立法...或許 我也有辦法力挽狂瀾吧...

算了 生不逢時 娶妻不識其親屬本性...

抱怨再怎麼多也沒用 冏 還是怪罪自己太無能了= =

說真的 婚姻是兩家庭的結合沒錯 可是啊 夫妻是兩個人的事 我就是不懂長輩們老是愛在那邊指使挑釁離間的是怎樣

說句實話 我老婆覺得我好相處就好了 我是跟你們在一起一輩子的?還是跟我老婆在一起一輩子?

這條法令要是成案立法出來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稍微糾正一下一些長輩們的偏差惡習

關心子女是正常的 可是從中想破壞夫妻倆的和諧生活 這個就真的太超過了

創作回應

聖騎獵師
還有非不可抗之人為因素離異,
子女有權要求賠償。
2020-10-27 19: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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