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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生活/轉系/我的個性與法律格格不入!/法律資源的不平均/法律系一定要國考?

黑熊托比 | 2020-10-25 15:55:08 | 巴幣 0 | 人氣 237

       今天也是一個算是悠閒的一天,並沒有什麼重大的事項需處理,並沒有什麼繁雜的人際交往需應付,僅僅是讀了一些課業進度(雖然其實還堆了蠻多的作業、報告要做)以及吃了一小份的甜點,最後與朋友打了電話,談談最近的心情起伏與正在考慮的事情,這般簡單的生活我也已是相當感謝與幸福,正因為平凡而樸實,令我覺得能夠正視自己的心境與時間的流逝,要比在匆忙的大小事中度過,然後在入睡前依舊煩惱著、憂愁著,今日這般順利真的得來不易。

       雖然開頭事如此平庸的今日心境結語,但也是提醒自己,今天我也保持穩定平常的心情,我還過的挺順利的,我想,這樣便足夠了。因為人通常只注意「缺點、痛苦、煩惱」面向的事,而忘卻原來除此之外,幸福、快樂、歡愉亦時常陪伴於我們生活周遭,只要時常記得、記錄,便能了解自己的每日點滴,也算是對於自我的評估,以及我想做的事:「記錄生活的每刻點滴。」

       今天特別想記錄的事,是與摯友Cerulean電話談心的一些心得:其實我自己有在考慮是否要轉系呢?因為近日發覺法律系似乎必非是我真心想修的科目,原因如下:

       一、我覺得法律主要是在探討真相、理性層面的議題討論,許多時候會對於「微觀、細節」做許多假設、分析與討論;但是對於我自身而言,我喜歡探究人性、社會總體面向,或是世界觀、社會觀、金錢觀等相較於法律研究議題,其探討的面相比較廣泛與龐大。我認為他們都需有邏輯思考能力,但是法律許多是字義區別、各派理念爭執、法律條文的涵攝、其法律效果的實施與量化等,這些對於我來說,是相對死板、麻煩、規制與較無興趣的,我更傾向想要剖析社會變遷、自我心理探討等,或時間進程較為長遠、或心理變化、或綜觀推理等(我也不是相當確定我這麼解釋準不準確,因為每個人看待事物的觀點都不同,指示救我而言,法律便是這麼一回事)。我知道或許法律人觀看到我的想法會是鄙視與覺得我胡說八道,但是我的眼中,及目前受到的法律教學與學習環境帶給我的氛圍便是如此,也許在法律實務界根本不是如我所說的這一回事,其真實面臨情況是更為出乎意料或是變化多端。但呈現於我們正在學習法律的菜鳥,我第一直觀感受到的便是如此,感覺法律學科距離我極其遙遠,覺得許多都是理論背誦、學習普遍認定的操作程序,我覺得學習法律令我失去了創新的思維發想,或是我必須按照既有程序做相同的事(好吧!也許所有法律系學生都認為我在胡扯,不過那就是我自己的個人感受與想法,並非是批評任何人事物)。因此,我的個性似乎是與學習法律的這個環境所具備的特質不符吧!這個對照尤其能在與同儕交流間能發現,發覺許多人是對知識的探求,雖然這裡的知識比較像是比較誰知道的判決比較多,誰比較會如何選擇適用的法條(感覺這邊一定會被更多人噴,不過這些只是我蒐集到的一些現象,並不代表全部人的觀點與立場喔!)所以總結出——我似乎不適合「學習」法律,但不代表我不能藉由法律去從事其他相關行業,我可以具備基本法律知識,但不擁有鑽研、仔細探討法律的性格,或許這樣的說法比較能解釋學習法律讓我覺得痛苦,因為我也並非完全看不懂法條,無法理解理論的概念,只是在法律系的這個環境以及形式,我是顯得格格不入與較不上進的吧!

       二、(突然覺得我第一點的話也太多了吧~)我覺得越是學習法律,越是覺得法律並非是我當初所想,因為我本來想學習法律的目標,是想藉由學習法律幫助弱勢,因為若是從事社工一職,其能幫助弱勢的層面與法律人的層面並不相同,前者是就近、直接的在第一線為個別案例進行救助;後者則是雖然成效並非立即能看見,但是若能推動法案在根本基礎改變弱勢環境,那麼受眾的人群將會是整體的救助,依結果看來兩者都需存在於社會中,只是應當具備的能力不同,亦區分其能執行的方式也不同,所以適合當社工的人能盡其所能幫助有需要的人;適合當法律人則能使用其知識與能力改變社會環境。起初我便是以這兩條路線為首要目標,最後因為一些想法的轉念,決定試試自己是否能透過法律來貢獻社會,但,我發覺倘若我真想從事這般目標,我卻得學習極其多較與未來志業走向不相干的法律專業知識,可能會面臨到對於其他法律領域不感興趣,或是與他人目標不相同,或與整個法律業界大致走向相異。也許有人會在這裡吐槽:自己的目標因為其他人不在意或不認同就感到挫敗,你真的以為你會成功嗎?那真的是你的理想嗎?還是你只是痴人說夢話?連努力都沒有就想成功,會不會太可笑?但是我想說的:你們那些話都是建立在你們想像中(這裡的你們並非有所指,希望能不要對號入座喔!)的場景,難道你們真的有了解過目前的實務界有多少力量正在為弱勢發聲?又有多少人是利用法律為虎作倀?有多少資源是提供給弱勢來求救?你們也許會說,不是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嗎?但是啊!你們可知道貧富差距與城鄉差距等因素造成的資訊不對等、資訊傳遞並非全面,有多少的人是完全無法得知這些訊息?又有多少人即使得知資訊,卻因為請求救濟所需花費的時間人力成本要多少,而使得他們不得不放棄,繼續遭受不公的剝削、對待?他們或許為了聲請救濟必須到很遠的地方,才有一個地方法院,光是一次的來回交通花費與時間成本就相當龐大,更何況需多次的聲請、提交資料等,這些即使有法律扶助會,也是難以解決的問題啊!所以我想說明的是即使你再怎麼努力,很多時候,社會是現實的,當在法律界與你站在同一陣線的人與資源稀少時,我們也是無能為力。對於這些種種現實層面的考量,我不禁懷疑,難道我學習法律後也只能默默看著相同的處境、相同狀況繼續上演嗎?會不會這份理想對於我個人能力而言太過繁重?

       三、再來就是我的個人能力了,因為我自己的興趣並不在這塊領域,那麼將會更難發揮所長,依我目前的調性,我想我學習法律的成果將不會太好,二來是逼迫自己學習也並非是長久之計,不僅不快樂,也難有成效。(沒錯!第三點就只有這樣。)

       因此綜合以上三點,我認為對於轉系有更加明確的理由,不過我還有一些心理障礙無法突破:我想請教關於已在實務界工作的法律人的看法,以及學長姐對於自己未來的法律規畫有什麼安排是我可以借鑑的,最後是想要分析關於COVID-19對於未來法律業界的影響,因為教授有提及:「你們的世代又不同了,因為COVID-19的影響,整個國際情勢與未來產業發展有極其龐大的變化。」這也許將波及到法律界的走向,加上國考通過比率低糜,以及我自己抱持的疑問:「難到法律系一定要參加國考,當律師、檢察官、法官,或是當公務人員嗎?」雖然我明瞭答案為否定,但是詢問過同輩人的意見與整體氣氛走向,讓我不禁思考原來現在的風氣仍是如此,那麼「法律系就只是為了國考而存在的嗎?」「那麼我是不是只要補習就夠了?」等等問題仍然是我想去理解與探討的,說到這,不知你們是否有覺得我的個性是否與你們認識的法律人不同呢?(我個人比較難以評斷,如果你們覺得有或沒有都可以留言與我討論喔!)我自己覺得關於上述的討論與思維方向和心態都和一般法律人不同吧!

P.S這是我在通話中稍微提到的部分內容摘要與延伸,不過除此之外還要討論其他議題與心事,之後還會再整理、撰寫下來,如果對於文章有疑問或心得想分享的可以留言,或是到FaceBook、Instagram私訊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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