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
正當我打算順便殺掉小龍時,身後傳來怒吼。
我沒來得及回頭,聲音的主人已經殺到後方不到兩公尺處,高舉著他的長劍。
「切…居然來了程咬金。」我俯身前衝,左手揪住幼龍的脖子,右手拔出背後的屠龍劍擋下攻擊,長達一米半的長劍揮舞起來其實頗為輕鬆…忘了說明,我的體力比一般男生還要好一點,一點點而已喔。
「你是什麼人?」
「這是我要說的!」
我打量眼前的男人-雜亂的黑髮讓人想把它剃光,清秀的面貌透漏他的年齡為18歲左右,身上的輕型裝甲只保護了胸膛和胯下,其他部位只有輕薄的襯衫和長褲保護,就像是在城裡辦公完後基於興趣順便來狩獵的上班族。
「放開牠!!!」男人大吼,擺出戰鬥姿勢。
「別傻了,難道我會笨到把牠讓給你?省省吧!」
「我要你放開!!!」
我沒理會他,啾僅幼龍的脖子,乾脆直接幹掉他吧?
男人見狀,殺氣騰騰的垂直朝我砍來,我打算用長劍擋下攻擊,哪知道這只是幌子,他居然會用瞬間移動魔法!手中的龍也被他搶走。
但優勢依舊在握,因為他的劍被屠龍劍的加護「腐朽」摧毀了(這也是為什麼屠龍劍能貫穿龍甲),現在他手無寸鐵的抱著幼龍,毫無反抗之力。
「好了,把牠交給我,如果你不想死的話。」
「做夢!」
「哦~都已經大難臨頭了也想賺錢?真是傷腦筋的白癡…」
「才不是…」他看了手中的龍,用憤怒的眼神瞪著我。
「我只是不爽你…連小孩子都下得了手。」
「幹嘛?這就是賞金獵人的職責啊,身為同行的你應該懂…」
「閉嘴!我可不是甚麼賞金獵人,我只是普通的冒險者!」
「真是煩死了...你保護他又沒有好處,就讓我解決牠嘛!牠得價值有25萬拜倫耶!我會分你1拜倫,拜託你別鬧了!」
「不管你出多少錢,我佛雷·貝克都不會出賣牠!」
這時,我放低了手中的劍,認真地看著名為佛雷的男人。
居然會有人類為了其他種族連「拜倫」都能放棄,我甚至不懷疑牠會為了那頭紅血龍不顧性命,我現在對他的看法從憤怒、厭煩的融合體裡產生了一點點的其他情感。
「爸爸好酷喔!」「嘎唔!」
「好了!今天先說到這裡,乖乖去睡覺。」
「我還想聽啦!」
「不行~乖乖聽話!」
我哄著威廉讓他乖乖上床,沒想到狐狸在沒人使喚他的情況下也會自己跳上威廉的床,看來牠要馬很聰明,要馬就是愛上威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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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乖乖睡覺!」
媽媽關上房門,昏暗的房間裡狐狸的眼睛依舊閃閃發光。
「對了,還沒給你取名子耶。」
我想了一下,做出結論。
「那麼…就叫你『格林』,因為我原本想在樹下讀格林童話的…但我覺得你比童話書還要棒100被唷!」
我抱住捲起身子的狐狸,帶著奇妙的記憶慢慢踏入夢鄉。
媽媽說的異世界真的好酷…我也想親自…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