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作
序言
我是一名小偷
從古至今有著各式各樣的小偷,但我與這些人有著些許的不同。
我不偷錢,更對寶石,古董這類有價值的藝術品不感興趣。
我啊,是個盜取音樂的小偷。
從收音機播放的爵士樂,街道擴音器的流行樂,車站前廣場響起的歌聲,從小型公共演藝廳流漏出的鋼琴奏鳴曲
我偷的就是這些
以這台老舊的收音機盜取
以哼歌的方式盜取
以寫進樂譜的方式盜取
從以前開始,我的眼裡除了美麗的旋律外什麼都沒有
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大多是依賴幽靈作家的身份來創作
創作內容不管是讓新人創作歌手演唱的歌曲
還是讓名演員作為歌手在比賽中亮相所演唱的曲子
甚至是廣告歌曲都有。
於是我漸漸的只想將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讓作品變的暢銷上
暢銷的旋律是有規則性可循的。
雖然有時取決於旋律所搭配的歌詞是否合適。
但大部分都在可分析的範圍內。
美麗的旋律有著它的魔力。
有著即使我會被逮捕,也離不開,不可思議的魅力。
為人們所哼唱的歌被稱為名曲
但其本質只是包裝後的產物
說的更明確一點
一時從嘴裡哼唱出來的歌
也只不過是曲子中喜歡的其中一小節罷了
以數不清的次數在腦中重複播放的一節
而哼歌本身也只是作為反應大眾喜好的鏡子而已
不管是流行樂,爵士樂還是搖滾樂,
現代音樂基本上是由節奏構成的
two beat,four beat,eight beat,dance beat,
slip beat,shuffle beat…。
從這台收音機播出的爵士流行歌就是以shuffle beat作為基礎所創作的歌
將這些節奏收集好後,再寫進五線譜裡,最後便可看見藏在五線譜中樂曲的樣貌,旋律。
節奏,五線譜,旋律,這三個要素組織後便形成了音樂
然後將分析後的音樂,做成聽眾想聽的,社會上暢銷的音樂。時而引用流行的節奏,時而汲取過往名曲的微小片段,人們便容易在聽到的數秒內帶入"啊,這不就是之前聽過的那首好聽的名曲嗎”這樣的想法。音樂大概都是基於這樣的模式被創作出來的。
我不相信人生來便擁有創作音樂的才能,
天才和被稱為音樂家的那些人
說到底也只不過是模仿的產物。
當然
我也是其中之一。
不管人們再怎麼吹噓自己的創作
“作曲早在巴赫時代就已經結束了”
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
即使如此,現今的人們也創作著音樂
僅僅是將數個八度音裡十二個音階的旋律湊成一定的模式。
像現在這個瞬間,人們依然持續創作著吧
正因如此,
名曲也好,收音機播放的流行歌也好,這首當紅的爵士樂也好,
每首曾在音樂史上出現的音樂並沒有任何不同。
即便是這樣,在眾多的創作中,只有那萬中選一,在頃刻間誕生的萬中選一,擁有無與倫比美麗的旋律,以前的我,是這麼相信著的
只有這份信念是至今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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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翻譯家
從古至今有著各式各樣的翻譯家
但我與他們有著些許的不同
我不翻漫畫,更對只是自我滿足的插圖和本子不感興趣
我啊,是名翻譯歌曲和小說的翻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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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屁話了不少,總之希望大家喜歡。
有翻錯請跟我說,還有有些地方我不是造字面翻,所以意思差太多再跟我說。
至於第一章甚麼時候翻的完呢
呃呃…可能會有點(非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