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本文須知*
☑長文慎入 ☑夢境分享 ☑攝影作品 ☑內有貓照 ☑彩虹
我覺得一生當中至少要達成一次的事情有三件事情,如下:
一、【夢境】請記錄自己至少一整年度的夢境日記吧!
很久以前,我就對於「夢境解析」、「佛洛伊德」、「心理學」很有興趣,以致於在大學時期常跑去學校圖書館借閱相關書籍來滿足自己那份極大的好奇心與求知慾。
而自從看了相關夢境解析的書籍後,便開始有了紀錄自己夢境的習慣,只要睡醒,記憶猶新、感覺深刻我就會趕緊紀錄夢境,以免忘記。
記錄自己的夢境,寫成「寫夢書 / 夢日記 / 寫夢筆記」,再經由這一篇篇的夢紀錄,去自行解夢。
這夢境到底是要告訴我什麼?潛意識的我在想什麼?在關心什麼?夢裡的我到底渴望、想要什麼?這些都是我很想知道的。
記錄夢境、解夢是我八年前才開始有的習慣與喜歡做的事情,而我也很喜歡、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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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階段的自己所做的夢境都會有所不同,因為自己有所改變。
例如我國小、國中的時候常常都會夢到相同的夢境(夢到我家跟外婆家離很近之類的夢),夢到我都印象深刻了,而且夢到的總次數還蠻多次的。
不然就是夢到電影《侏儸紀公園》系列的電影情節。(這夢境也是夢到蠻多次的,但前幾年某一天也是突然夢到這夢境,明明已經很久沒在做這夢境了。)
上面兩個例子是我以往印象深刻的夢境之一。
但讓我相信「夢境是潛意識的自己跟非潛意識的自己之間的對話、溝通橋樑,也是自己最根本、最初的樣子。」的卻是在七年前所做的夢境。
在做那夢境之前,我曾在一本筆記本用筆無意識抒寫著心情小語:我還是無法融入……
而在用筆寫完那心情小札後,沒多久,才過十一天我便夢到了自己在某個情境中,夢中的自己也說著相同的話語,夢中的自己也是無意識脫口而出說了融不入這字眼,然後最後夢醒前時自己是躲在角落裡哭泣,接著被別人找到、發現。
嗯、當時的我對於學校,或者說是對於團體,我都會有「怎樣都融不入別人」的感覺,以致於我在用文字去抒發自己的情緒,寫下那幾句話的時候,以及在夢境的自己無意識脫口而出的那句話都是融不入。
因為融不入是我那時候最關心的事件,所以潛意識的我想告訴自己這害怕、恐懼,甚至要怎樣做,去釐清自己的思緒。
因為這個夢境,使我更相信「夢境是潛意識的自己跟非潛意識的自己之間的對話、溝通橋樑,也是自己最根本、最初的樣子。」。
親身經歷,以致於更渴望想暸解自己,不論哪一面的自己。
夢境是開發自己未知的那一面,所以想更暸解、認識自己,就動手記錄自己的夢日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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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寫作】不斷思考、揮灑想像力,持續地書寫關於自己、關於故事。
無論是用散文、日記、小說、新詩、筆記、手札 / 手冊 / 手帳的形式去書寫,那都是一種思考、一種記錄。
每一個文字的背後都是作者的當下、過去、未來。
我在寫原創處女作(寫作黑歷史、奇幻文)的好幾年後,我才發覺到作品中的一些元素是與自己有關的,例如現實中某個真實地名(那時候我很常經過某座湖泊),卻在作品中改換了字而存在著,又或者現實中有個地方是那樣子,而在作品中我給了那個地方新的名字。
也有的是因為現實看了別人的作品,覺得某個故事橋段或情節很不錯,所以無意識地致敬(?)、挪用了。 → 但後來寫文很多年,看文無數後就會覺得我所認為的致敬/挪用情節其實很常見。哈哈……XD
創作出來的作品會承載著作者當時所喜歡、厭惡的人、事、物,或者經歷過的事情(日常)。可能無意識的承載著它,也有可能是有意識的去承載它。
我的話,我認為自己是無意識的去承載著它。
只因在寫原創處女作時,我沒有多想什麼,我就跟許多人一樣,點子特多,腦洞超大,想到新點子會想把它添加進去,然後只想快點把自己腦海中所幻想的故事、角色寫出來。
多年後,我才驚覺到自己在創作那部原創處女作的過程當中,無意識地去記錄了當初的自己。
後來我所創作出來的作品都是有意無意地去承載著,承載著一部分的自己。
也就是說,筆下的故事來自於一小部分的自己。
筆下的文字是由許多小等分的自己組成。
筆下的某種情感 / 感覺取自於一小部分的自己。
筆下的某個角色投射於某時期 / 某性格、個性上的自己。
筆下的某個劇情、情節來自於自己生活週遭或自己親身經歷。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好像是2014年開始的吧?
我漸漸意識到自己筆下的故事、角色,甚至是故事情節都有著一小部分的自己。
或許……這該值得感到慶幸、高興才對。
因為那不是在模仿別人,不是在仿效誰的動作,或者在當誰的影子。
那是在作自己,作某部分的自己,作不同面貌、不同層面的自己。
那些小部分的自己只有我自己知道,或者只有我自己以及某些特定的人知道。
就像是我每次為了故事取名,為了每個角色取名,為了章節副標題取名一樣都隱藏著秘密,隱藏著特殊機關讓別人去挖掘發現它。
只不過……這些一小部分的自己是自己在有意無意的當中埋藏在自己筆下的故事、筆下的某個角色、筆下的某些故事情節裡頭,並非是嘔心瀝血,用心規劃,刻意雕琢而成的。
寫故事、寫文字如同在記錄自己,每一部分的自己都是回憶密碼,等著我去翻閱它、解開它,等著我去想起、去發現它。
接著伴隨著那些情感、回憶一點一滴蔓延在心中,一點一滴悄悄的激起心中漣漪,一同與那些故事、那些角色、那些故事情節有了共鳴。
寫故事是我喜歡做的事情,我想……我會繼續寫下去。
就算沒有人給予掌聲喝采,沒有人賞識那些故事,我還是想繼續寫下去。
因為……第一個給予掌聲喝采的人是身為寫故事的我,第一個賞識那些故事的人是身為寫這些故事的我。
能將那些作品出版成書,變成書面、變成實體,給予「被別人看見」的機會,也只有我。
況且寫作本來就是一條非常漫長且需要耐心、毅力的路呀!
不論是將故事完成,還是得到他人的賞識、掌聲、鼓勵都需要耐心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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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攝影】用攝影留住不想忘記的瞬間。
能有讓時間暫停的魔法,那就是攝影,不是嗎?
攝影是讓瞬間變成永恆的魔法,留住永遠不想忘記的瞬間。
──擷取自臺灣三立偶像劇《下一站,幸福》EP.06
在外出回程的路上,一道超大的弧形彩虹整個呈現在我眼前。
不誇張!真的是一道七色鮮明、弧形超級大的彩虹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看見這麼大的彩虹,七色彩虹搭配著金黃色的斜陽照耀、灑下來,那景色甚美!美到我想把它拍下來,記錄收藏著。
當下我手邊只有手機的相機功能可以拿出來拍照,可……好巧不巧的是──手機才剛要拿出來拍彩虹,手機的記憶體顯示已滿,無法拍攝。
心急如焚的我趕緊找能刪的東西把它從手機當中給刪除,想盡一切辦法去騰出空間來,但怎麼刪,手機釋放的記憶體空間就是不夠用,它就是不讓我拍照啊!
就這樣……我只能眼巴巴地望著這道七色彩虹近在我眼前,卻無法用相機記錄這美好一刻,又眼睜睜地看著它從我面前緩緩消逝不見。
這份缺憾使我立即萌生起想買一臺數位相機的購物慾望,我堅信只要自己買了數位相機後就可以隨時拍照,隨時記錄生活每一刻了。
隔年的九月,我真的買了一臺數位相機,這一買就用了七年。
這七年來,我用攝影記錄生活,幾乎只要出門都會隨身攜帶這臺數位相機,隨時拿起它按下快門,「喀嚓」聲一響便施展時間暫停的魔法,留住永遠不想忘記的剎那,抑或者留住曾沒想過要記得的瞬間,等驀然回首時才發現那個瞬間是美好、珍貴的。
我想……我會開始拿起數位相機攝影,甚至利用手機攝影拍照,除了想留住永遠不想忘記的瞬間以外,或許只是因為八年前的那一道彩虹吧!
縱然那日彩虹美得稍縱即逝,但它在消逝以前,早已在我的心中深刻地劃出一道無法抹滅的彩虹。
雖然當下我無法用相機捕捉到那美好的瞬間,但值得慶幸的是──那個畫面會是我一輩子無法忘懷,最珍貴的回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