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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P

關於網路妨礙名譽這檔事 (歡迎分享)

作者:永遠小天使│2020-07-23 23:08:02│巴幣:6│人氣:4833
文章下面有懶人包 有問題的話寄信來

時間序:
本人約莫2019 8月左右被告 11月收到通知單 2020 4月中偵查庭 大概5月初就收不起訴通知

前言:
我相信許多人在網路上玩遊戲都不免會有情緒上的發言 或是對方的嘲諷話語
往往一些小動作對方就會玻璃心碎之類的而到警局備案 或者是看了些YT上什麼和解金的影片想說不無小補之類的心態等等 所以妨礙名譽這種東西已經被大眾濫用了
以我個人來說 就是因為玩遊戲對方經常性被我言語嘲諷而對我進行提告

本人以下會講解整個過程以及應對方法 被告的當下我相信許多人都會爬文之類的 本人當下也有爬文找文章 但是結果通常都是要你和解認罪等等 後來去詢問現任律師和員警的朋友而有了一些新的概念

個人認為妨礙名譽目前是一種被濫用的法律 說好聽點是尋求司法正義還我公道
說難聽一點就是玻璃心碎被罵不爽想尋求和解金

正文如下:

流程方面:
正常流程:今天打遊戲我罵了對方>對方截圖>警局報案>大概兩三個月警方會寄通知書要你到案說明>再來兩三個月後地檢署會寄傳票要你去開偵查庭>起訴or不起訴or和解
以上是正常流程

幾個比較常見的問題如下

Q1.如果確定對方提告 卻遲遲沒收到筆錄通知書原因如下
1.你在網咖打遊戲
2.警察要去遊戲公司調ip但是遊戲公司不配合
(基本上就是這兩個原因:遊戲公司方面就是看受理的人員要不要給 有的不會給就很lucky)

Q2.收到筆錄通知書怎麼辦?
1.就只能乖乖去原告的警局做筆錄
2.你如果有認識附近派出所員警而且關係還不錯 你可以跟他溝通看看 然後打電話去原告派出所
說要轉移管轄 這樣你筆錄就可以直接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做筆錄 先說一定要認識因為原告派出所那邊會去做詢問
(不管是哪一種 筆錄做完請記得在做一次轉移管轄 到時候偵查庭就也會在你居住地開 對方原告就要來你這邊開庭)

Q3.要不要和解?
個人建議是不要 除非除非除非你真的很忙沒時間連兩三小時時間都不想浪費 你在和解
和解金大概落點在多少:個人建議超過3000就不要和解了 最多5000底線 本身有認識訟棍看他開庭最後折合罰金都是落在2000 3000 有的5000 所以我才會說5000當底線
(後面會提到為什麼那名訟棍老實成功起訴)

Q4.筆錄跟地檢署做筆錄時要怎麼說?
1.打死不認 堅持IP不能等於犯案人真實身分>>>這種方法是建立在遊戲公司沒有提供你個資的前提下 然後最後開完庭會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原因:檢察官沒辦法以你IP當作證據 簡單的概念 假設你今天連鄰居網路結果他被告不就很雖)

2.老實交代 請記得主張我跟原告現實完全不認識
(原因:妨礙名譽檢察官大都不想辦這鳥案子 通常你這樣強調他就會以遊戲ID無法跟現實人格做連結 所以不起訴)

然後開庭的時候 態度請表現的懊悔的樣子 我個人認為 態度>ALL
然後有個小技巧 檢察官最後會問你要不要和解 你可以說 我願意道歉跟原告和解
然後原告通常都不接受 因為他們想要和解金 拒絕後檢察官就會覺得原告是XX人在搞事
這樣你不起訴機率又會更大了

總結:
我覺得一般GOOGLE的文章都是要大家和解的 本人當時也有找過一些資料
最後沒辦法只好求助朋友 結果跟網上文章概念不太一樣  所以希望寫點文章幫助更多人
(P.S很多人都拿統神那件事來講一定會起訴 他當時那麼慘原因很簡單 他開實況辱罵警察那些的
直接得罪警察檢察官法官所以大家一起衝康他 原因就是那麼簡單)

懶人包:記得轉移管轄 不要和解 開庭時表現很後悔

補充__
FB LINE罵人會不會出事?
不會 國外公司不會提供IP 被抓到的話打死不認就好

為什麼會被查到?
你的帳號透露出現實資料 警察會用那個追查
EX.電話 學校 真實姓名  (FB跟賴都一樣)
基本上你就打死不承認 大家都拿你沒辦法 就這樣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8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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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9 篇留言

Herrlich
實用

07-24 06:36

永遠小天使
太無聊就來寫了ˉ笑死07-24 11:29
寶拉除外區
如果我在巴哈被人告 通知書也來了 我還能死不認ㄇ 名字地址都有 以及我該怎麼處理 不好意思能幫我一下ㄇ 被一個引戰四處騷擾的訴滾告

10-23 14:44

永遠小天使
巴哈沒救 擬就裝很誠懇很後悔就好了 全部承認就好10-23 17:46
永遠小天使
後面開偵查庭 檢察官會問你願不願意和解 你就說你願意寫道歉文道歉來和解10-23 17:47
永遠小天使
然後對方一定不爽和解 然後就等簡易法庭10-23 17:47
永遠小天使
對了 你記得堅持自己跟他現實不認識就好ㄌ 檢察官會問你現實認不認識ㄊ10-23 17:47
寶拉除外區
我是被告妨礙名譽 但我查了好像會因不構成損害現實名譽所以不起訴

10-23 17:49

永遠小天使
不太會起訴阿 文章有提到 基本上到了偵查庭 檢察官看的是態度
所以我才跟你說 你就跟他說要以道歉和解 *(檢察官覺得你有那個誠意的概念)10-23 22:31
永遠小天使
如果對方不接受 吃虧的一定是他
反正網路上這種匿名空間被告 基本上開偵查庭看的是態度而不是罪證10-23 22:33
永遠小天使
因為檢察官只要起訴 頭痛的是他 他這樣還要跑法院 一堆手續
10-23 22:33
阿閔
你好想跟你詢問
昨天也收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玩英雄聯盟 於結算畫面時在聊天室打 玩得很爛 腦殘
被對方提告妨害名譽
但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也上網查過案件有的被起訴有的不起訴
實際情況要怎麼做才會獲得不起訴的機率比較大
但我已經不記得跟誰有起特別大的爭執(也不記得揚言要告我)
所以對事情完全沒印象
目前警察傳喚我做筆錄
我也有上網查申請移轉管轄
(請問是在做完筆錄申請嗎? 因為我要求筆錄在我的居住地做被警察拒絕了)
目前跟人討論 決定跟你說的一樣
願意道歉和解 不願意賠償錢(這在做筆錄就可以說嗎?)
不知道算不算認罪? 我根本沒再說他 也沒指名道姓...
還請指教指教

10-29 22:53

TinTin
我不曉得你的案件內容如何
所以無法評斷
不過我可以說你講的不是百分百正確
〈玩線上遊戲時,罵虛擬ID會不會構成公然侮辱?〉
https://hugolawyer.wordpress.com/2018/09/23/%E7%8E%A9%E7%B7%9A%E4%B8%8A%E9%81%8A%E6%88%B2%E6%99%82%EF%BC%8C%E7%BD%B5%E8%99%9B%E6%93%ACid%E6%9C%83%E4%B8%8D%E6%9C%83%E6%A7%8B%E6%88%90%E5%85%AC%E7%84%B6%E4%BE%AE%E8%BE%B1%EF%BC%9F/
每件案子,情況不同,當然也就都無法用同個模式去解釋

另外我覺得動不動嘴人是訟棍的論點也是挺瞎的
像我今天去警察局提告某位巴哈姆特的板友
我根本就沒惹他,只是反問他幾個疑點,他就罵人是腦殘
我不提告難道還要笑臉迎和他?(對了,板主連水桶都沒有)
其實你不和解也沒差啊
就浪費你時間去處理這事情
(我敢說除非是大學生、跑送餐的、當房東的,時間很多,不然一般上班族都還要請假)
說真的這樣我也爽

話又說回來
都成年了還無法管住自己嘴巴
多少還是要檢討一下自己吧

03-02 00:18

永遠小天使
我上面教學只是能夠避免的方式
運氣不好態度差中獎機率本來就很高
相對的態度好檢察官看情節不嚴重就懶得罰了
上面都有提到 我也不知道你跑來這邊留言是要做啥 我也不怎麼想回答你

然後巴哈確實會提供ip給警方 所以我不會在上面罵人去找事
03-02 02:50
大雞腿
我好像也被告 但是根本想不起來罵了什麼XD

03-30 19:40

錦木千束
為什麼被告都會有一堆理由把自己被告的原因企圖合理化?不過就是自己嘴砲被告剛好而已嗎?為什麼講的好像不應該被告,不然就是帶風向說浪費司法資源? 你說是不是呢?

04-12 01:26

永遠小天使
台灣最先進了 國家花一堆錢培養人才來處理這種事情 怪不得能變得越來越好 還有六千能拿 讚啦

04-12 03:25

永遠小天使
要這麼說我建議從小到大你爸媽你師長罵過你的都先去告一遍 我們再來討論嘴砲被告剛好這件事

04-12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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