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人背景
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組,大學時並無雙主修與輔修,但拿過2次書卷獎,畢業名次為司法組第3名。目前就讀於台大法研所民法組一年級;準備過程中並沒有補習。
三﹑時間規劃
因為準備台大法研所的緣故,所以準備期間約自2018年7月中旬即開始準備,歷時約1年3個月。從2019年3月中旬開始,一天均念12小時(早上9:00-晚上10:00;考前45天則拉長至每天14小時),並且自2019年7月中旬所有科目念完一輪後,開始以公法類(憲法+行政)、刑事法類(刑法+刑訴)、民法類(民法+民訴)之分類,一天念一類(單科約5小時)加上一科小科(商法或選試,約2小時),故一周各類可念完2輪,第7天則是拿來補足當周落後的進度。之所以會做分類,是因為同類科目具有較高相似性,具有複習的作用。然後我還有計算自己的念書速度,以估計自己大概還可以念多少書,例如我自己平均一小時可以念15頁。各位讀者務必要計算一下自己的念書速度,才知道後續讀書計畫如何安排,尤其是越來越接近考試時。
如果以考研究所做為分水嶺,大概可分為:
2018年7月~9月:民總、債總;刑總、公司法。
2018年10月:債各、保險法。
2018年11月:物權、證交法、民訴。
2018年12月:身分法、刑分、票據(當時法研所要準備票據)。
2019年1月~2月中旬:複習上面各科。
2019年3月中旬~5月中旬:從2月中開始休息了一個月,之後就開始念行政法、刑訴。
2019年5月中旬~7月中旬:憲法、刑法(沒錯,因為刑法實在太廢了,又全部重看一次XD)。
2019年7月中旬之後就一邊準備一試,一邊開始看解題書還有按照上面的分類方法複習。9月開始看總複習講義。另外複習打底的時間與解題的時間大約是3:2。
四、一試心得
其實一試的準備,就是勤做考古題與模擬題,如此而已。當時在準備的時候,基本上一試前一個月都固定每天寫一回模擬題&考古題。通常做完考古題或模擬題,如果可以輕鬆拿到400以上的總分,那基本上就不用太擔心一試了!
另外我自己寫完考古或模擬題後,都會針對「每個選項」(無論該題答對與否,只要有疑惑),進行訂正,個人認為這是提升一試分數的關鍵,如果你的分數在危險邊緣(總分360分上下者),這樣訂正一定會有顯著的進步。
最後,小科的準備(強執、法倫、國公、國私...etc),考前看過一輪即可(通常補習班都會有一試複習講義;如果沒補習的跟別人借一下巴!),但國私建議多看幾遍看熟一點,因為司律二試已經有考國私的先例,還不止一次!
五﹑二試心得
首先考前一周至二周一定要調整自己的作息,讓自己在考第一科的時間就有一顆清醒的腦袋;最好在對應的時間念相對應的科目,例如早上的時段第一天考憲法與行政法,第二天考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就養成早上念憲法、行政法以及民法、民訴的習慣。
然後考前盡量保持清淡飲食,調整好身體保持最佳體力狀態;尤其是在考試當天,一定一定要避免發生腸胃不適導致無法發揮實力的遺憾。然後如果行有餘力,建議考前幾天要抽空看考場以及考場周圍環境(注意周圍有什麼地方可以在考試當天休息、覓食)。
在考試當下,我的策略是:遇到不會或不熟的,就發揮爭點意識去有邏輯的、不慌不忙的寫出可能的答案,把傷害降到最低,然後遇到會的、篤定的,就把題目發揮的淋漓盡致,把前面失去的分數補回來,亦即,採取「在不會的地方少失分,在會的地方瘋狂搶分」的戰略。事實上,在本次考試中,我不會的地方實在不少,例如在憲法與行政法的第一題,我根本不知道金管會到底是不是獨立機關,以及對應釋字的細節內容,只有記得字號與大致的內容(甚至有些印象有誤);憲法與行政法的第二題,我在寫第二個子題的時候才發現第一個子題我在論述完法律保留的概念後,我只回答了一半,因為題目其實問了兩個法條有無違反法律保留,但我只回答了一個,另一個法條我根本漏寫了XD。當時發現的時候只剩下30分鐘,後面還有40分沒寫,趕緊跑回第一題把漏寫的部分插入「行與行」之間的小小空白處補寫,大概2-3行帶過。在考刑法與刑訴的時候,刑訴部分的第二子題與第三子題其實我根本沒念過相關文章或實務,但在第二子題我盡可能把所學都寫在上面,第三子題則是把可能適用的法條及法理基礎不放棄地通通都寫上去。在考民法民訴這兩科老本行的時候,我其實根本不清楚最高限額抵押修法前後的適用,以及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取得間的關係,這部分我自知拿不到太多分數,因此並未深入論述,僅是模仿實務用語有邏輯與層次的平鋪直敘,然後把主力放在確定會的其他部分去搶分。在考商法的時候,我對於證交法其實不太清楚要抓哪一個時點做為重大消息成立時點,甚至還寫了「3月1日凌晨4點到3月2日早上11點差距7小時」(老師改到應該會笑死吧XDD)這樣的蠢話;然後在考保險法的時候,因為時間緣故沒有寫到127條的核心問題。最後在考勞社的時候,第二題問行政機關的見解,其實我根本沒什麼印象,靠著揣摩與猜測,用自己的話盡可能有邏輯地陳述;第三題也同樣沒讀過,靠著法感情以及法理論述,盡可能有邏輯地陳述。
由上可知,其實我很多地方是不太清楚,不太熟悉的,但是從結果上來看,成績都還可以(甚至行政法還拿66分,顯然排版上雖然補寫在行與行之間很醜,但沒有遭受到太多不利益),因此上面的策略是奏效的。
因此關鍵還是在於,就算遇到不會的,也要盡力、不要放棄的去寫、去回答,因為縱使無法劍指該題核心內容,也可以把平時累積的爭點意識、論述能力如實呈現,用有邏輯(因為很多人遇到不會的會慌,會語無倫次)的專業用語(最好是模仿實務)去包裝自己,顯現自己就算不會也仍然有一定水準,在茫茫的考券海中獲得改題老師的青睞;甚至在考試中發生粗心、發現漏答,也不要輕言放棄,時間允許的話,務必一定要冷靜地補正!因為這就是抗壓能力的測試,寧可當下盡力,也不要事後後悔。
最後,如果閱讀這份心得的你也想上榜甚至應屆上榜,就必須給自己一個能夠說服自己贏過那些二考三考的重考生的理由。只有不懈怠的努力,比別人更積極、更有毅力,你心底才會感到踏實,才會相信自己會贏過這些可敬的對手(不然連你自己都說服不了的話,心態在上考場前早就崩壞了),也才能在真正的考場上無懼的迎戰,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