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了,上次見到你是兩個月以前了,可能對很多情侶來說,兩個月不是段太長的時間,不過我們也才交往四個月,等於說,交往後有一半的時間沒見了。
雖然每天,每天都有講電話,傳訊息當然也沒有少,可是總是有幾個夜晚,我會想拽著你的手,埋入你的臂彎,貪圖你身上的溫度。
好幾次都很想哭。
我知道遠距離很麻煩,你也知道,但就是因為很喜歡很喜歡,所以學著忍耐,忍耐沒有辦法見到你的時候,每天每天都把自己變得更好,讓下次見面的時候,可以讓你看到最好的自己。
終於,有機會約會了。
下課後你趕著高鐵上來,提早到高鐵站的我,發現心裡不再有著以前的緊張期待,更多的應該是因想念而生的悲傷,以及能夠狠狠擁你入懷的欣喜。
見到你了。
終於,見到你了。
來不及感動落淚,因為想把在一起的時間全部用快樂來表達,旁人看起來平凡的牽手,於我是那樣的難能可貴。
逛夜市,吃飯,休息,其實更多的是在房間裡的擁抱跟親吻,你問我怎麼可以那麼喜歡親親,我說,我要把平常親不到的份一次親夠,然後你累了,我便哄你入睡,靜靜的看著你蜷縮的睡姿,直到撐不住才願意閉上眼睛。
那晚,是久違的好眠。
隔天,你要走了。
我實在克制不住落淚的衝動,眼角噙著淚光,還好沒被你察覺,還好是我載你,因為你不喜歡我哭,所以我答應你,不哭。
我很棒喔,直到目送你上了高鐵,才在一個人的機車上,任由淚水傾瀉。
不知道下次見你又是什麼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