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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昨日之歌》該當戀人還是朋友:幸福邊界何在?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20-05-06 13:44:18 | 巴幣 1026 | 人氣 369

本文引用自此

星君的一篇新文章。主要談到《昨日之歌》。

關於《昨日之歌》查了一下,是2020春季新番,但有漫畫原著。至於星君該文,除了聊聊劇情內容外,更重要的是,以人物間的互動,辯證感情上的友情與愛情。也回顧了家友女友的大姊一人物,參照其中。

下面,是我對在其文下的回應,稍微整理。




首先,《家有女友》我動畫版還沒看完,大姊的人物分析只好忍痛PASS了。日後再補。


感情\關係的性質是好問題。我具體的提問是:
- 男女朋友該視為「好朋友」的更進一步(更好的好朋友)

- 男女朋友該視為「好朋友」以外的其他類型?(不是好朋友的彼此獨佔性關係)



聊下去前,不妨先回顧星君的提問與辯證: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朋友是什麼?

- 你會因為朋友跟異性吃飯而吃醋嗎?
- 你會要求朋友報備自己在哪時做什麼事情嗎?
- 你會跟朋友說著曖昧不已的情話嗎?」

想當然爾是不會的」
「朋友與戀人之間有著既模糊又清楚的界線,與曖昧對象、和喜歡的人之間亦是,在界線之間必定灌注了某個人的愛。」(粗體字與-符號為本文添加)

星君在ACG文本內的比較很敏銳。
不過,我認為稍稍把鏡頭偏離動漫人物,可以看到其他訊息。



不是所有愛都須要傷害為前提:日常生活/羅曼史

真的要說,我認為愛可以分為日常生活、羅曼史作品兩個場域。在兩個場域,愛有不同的詮釋。


日常生活的愛,觀察起來,大多僅在於:
- 在一起不錯
- 有很多機會(無論製造或巧合)在一起
- 主要的傷害型態,是在一起之後,發現對方跟自己期待的不一樣



大多男女朋友、走向婚姻的夫妻也是這種模式。
但羅曼史作品(包含ACG內的例子)往往還多加了幾樣:
- 數量與排他:
  -  好多吸引我的人,我必須做出抉擇

- 排他而產生的傷害:
  -  我必須抉擇,意味著至少存在一個被傷害的對象(無論某派的觀眾,或者劇中的直接利害關係人(女角)或間接利害關係人(親友)

- 傷害頻率
  - 想在一起卻無法在一起為主;
  - 在一起之後,發現對方跟自己期待的不一樣為輔


意味著,有別日常生活,羅曼史作品中,(好)朋友與愛人的概念間,屬於緊張關係:誰會被傷害?


為何為失敗(戀)者落淚?

- 誰會被傷害?

這是個關鍵命題。可以延續我和星君在《一部戀愛喜劇的完結,綜觀《不起眼女主角培育法 Fine》》一文中的討論:倘若誰的品格更有資格得到幸福,卻在戀愛競技場中落敗,觀眾很容易為之唏噓。

為何如此?某方面來說,也來自羅曼史作品,將愛情當作零和遊戲。而「朋友」關係又常常是劇作家常賦予人物間的狀態。也許,辯證的說,「朋友」的概念被窄化了,親密度高的就是。然而,這樣的模型容易引導一種認知:「戀人\愛人」就是「親密度更高,而且只能交一個的朋友」。

當然,另外一個層面來說,戀愛又被塑造成一種幸福萬靈丹(獎品)或者榮譽(獎杯)。幸福萬靈丹在於,人物通常被塑造不幸福的形象,但往往因為找到對象在一起而有笑容(獎品);「排他性」建立一種獎杯,就像不會有兩個第一名---於是,一旦男主角舉起某個女角的手,「我們在一起」,意味著這位女角的勝利,以及其他女角的落敗。


小結:後宮/每個人各發一個籃球比較好嗎?

那麼,開後宮會比較好嗎?

可能不。

沒有排他的獎杯,不足以產生榮譽感。想想看每個人發一個籃球的笑話。為什麼會好笑?就是因為一旦沒有排他、競爭,那麼就不足以產生榮譽。這方面來說,我認為娛樂作品更強調某種遊戲規則下的博弈與輸贏,戀愛於是被塑造成戰爭只是這場戰爭被窄化成,不被選擇的一方就從幸福中剔除資格。

戀愛中有輸家。這是戀愛(競賽)作品的有趣之處,但長遠來看,贏了一場、一季比賽的不見得是永遠的贏家。辯證的說,失戀令人痛苦,但不必然是錯誤,或許是幸福的開始。

那麼,劇中人物有沒有可能意識到這點,才寧願當朋友?擔心自己站上頂端,卻又落敗。這麼想也挺有趣的。

結尾,不妨視戀愛為一種衛冕賽。

NTR作品像是對其揮的重拳。這點不妨看看家有賤狗女友。



筆者資訊
兔操民(nobuusa)
遊戲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台北市。

最近的興趣是ANKI+學習理論與實踐的應用,尤其在遊戲領域,譬如如何玩遊戲學英文。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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