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憶兒時,父母工作繁忙,因此我大多被扔在親友家照顧,抑或是自己跑到同學家蹭飯。那時玩伴諸多,為了和大家打好關係,我大多是個隨波逐流的牆邊草。
我從小到大都非常喜歡紅色,尤其是特攝英雄的隊長紅。然而那麼喜歡紅色的我,有次卻遭受同學嘲笑,他說:「喜歡紅色的人很奇怪。」
爾後只要我媽替我買新衣,我都會哭鬧說自己討厭紅色。
有次回鄉下,礙於浴廁僅有一間,洗澡大多都是輪流著去。那次堂哥洗完輪到我,他發現我的內褲是三角褲,於是他戲謔地對我說:「哎噁,妳怎麼穿三角褲,好好笑!」
那天我任性地跟我媽說我也想穿四角褲。雖然我想她應該記不得了。
諸此之類的事情實在太多,例如明明不喜歡芭比娃娃跟泰迪熊卻要裝作很開心,或者假裝自己也很喜歡某個男明星……
甚麼時候,你的喜好與作為皆被分類,且須經由他人同意?
人通常會為融入族群而選擇圓滑、世故,逼自己做些不樂意的事情配合他人。老實說那並不厲害,真正厲害的人往往有著被討厭的勇氣。
一言以蔽之:別人喜歡甚麼用甚麼關你屁事。
在不傷害他人為前提下,做甚麼、喜歡甚麼都是自由的,開心就好。用不著歧視他人,也不必把蠢人的話放心上。
慘惹,像我這樣打了一堆廢話看起來就超級跟風,而且畫得那麼爛,看來又要被退粉惹。
爽啦!
愛看不看,反正又不是真心愛我。 (╯°▽°)╯ ┻━┻